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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是几本院校?
2、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航空技工学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民航大学飞机维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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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是几本院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经没有一本二本的概念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以飞行训练为主的理工类本科大学。创办时间1956年。
简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称中飞院(CAFUC),位于四川省广汉市,是中央部属高校,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 ,入选联合国重点推广的“MPL”课程试点单位、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学规模最大的飞行培训机构,是以飞行训练为主的学校, 建校以来,中飞院已为中国民航培养了70%的飞行员、80%的机长、90%的功勋飞行员和100%的特级飞行员,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
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同年9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航空学校,后又以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为校名。1987年11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截至2021年12月3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7个校区共占地19000多亩,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管理运行5个通用及运输航空机场;拥有21种型号400余架教练机,以及40台全飞行模拟机、固定模拟机和练习器,各型航空发动机500多台;馆藏图书超过150万册、电子图书超过580万册、数据库52个
院系设置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下设飞行技术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空中乘务学院、外国语学院、机场工程与运输管理学院、航空安全保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社科部、民航安全工程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
师资力量
根据2021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72人,其中“双师”型教师400余人,具有正高级飞行员、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的教师600余人,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5%以上。 教师队伍中有国际民航组织专家组成员、民航特聘专家和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0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
开设专业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开设的专业有飞行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交通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安全工程等本科专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制造技术、空中乘务、民航商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科专业。
其中王牌专业: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飞行技术。
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交通运输、飞行器动力工程。
国家特色专业:飞行技术、交通运输。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飞行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4个):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学科建设
根据2015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交通部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
交通部重点学科(1个):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省级重点学科(6个):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民用航空器维修理论与技术、交通安全工程、航空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对外交流
根据2015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与美国、法国、德国、英国、俄罗斯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航机构、航空院校,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航运输协会、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联合航空局(JAA)等民航组织和机构,与波音公司、空客和空客母公司——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集团(EADS)、斯奈克玛、GE、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馆藏资源
截至2014年6月,学校文献资源总量393万册(纸质文献106万册),其中图书馆馆藏总量379万册(纸质文献93万册);购置电子资源数据库32种,其中自建特色数据库7种,采用TRS异购资源整合平台开发特色数据库,与波音、空客两大公司合作,建有波音资料室MyBoeingfleet网站和空客资料室;创办《国内外民航及高校发展动态》、《飞行安全文选》、《航空文献编译》、《教育文选》等内部刊物。
招生计划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21年在四川省的招生计划是881人,涉及英语、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无人机、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航空技工学校好吗?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航空技工学校是中德两国政府于1989开始筹备,1993落成的政府合作项目。学校一直由德国专家指导。建校15年来学校已为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输送高素质的航空维修技术人员1500人,学校由企业承办,完全引进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历年来,成绩和行为表现合格的毕业生均分配到该企业工作,毕业生就业率为100%。毕业生的质量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内航空维修人才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随着国内外航空事业的蓬勃发展,我校必将为国内飞机维修企业培养更多更好的符合我国民航行业标准的高素质人才,为投身此项事业的广大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校资质与教学模式:
2000年8月亚洲地区第一所获得国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航空培训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认证的CCAR—147培训学校。
在此毕业的学生可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基础执照》的考试资格。
规范化的教学管理,先进的教学设备,在校教师均通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模块式的教学安排,专业化的理论培训,强化的英语训练,严格的技能培训,实行学籍淘汰制。
为优秀学员设立奖学金。
专业理论课是按照CCAR147要求的模块内容设置的,包括:数学、物理、电工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飞机维护技术基础、维修基本技能实践、空气动力学基础、人为因素、航空法规、涡轮发动机飞机结构与系统、螺旋桨、燃气涡轮发动机和机械制图。
航空机电与结构修理(ME+SM)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飞机的机械系统及附件、发动机和电气系统及附件的维护,飞机的结构修理工作。
飞机电子电气(AVE)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飞机的电子电气系统及其附件的维护、修理工作。
学校隶属及毕业分配: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的开办和运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航空维修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技术基础培训的各级有关学校(以下简称维修学校),均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证(以下简称维修学校合格证),并按照本规定开展教学和培训活动。
本规定所称维修学校,是指取得第四条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专业维修学校合格证的教育培训机构。
未取得维修学校合格证的,不得开办和运营维修学校;在运营过程中,违反维修学校合格审定的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继续运营维修学校。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维修学校的合格审定实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科技教育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维修学校的审定工作,并对维修学校的运营活动实行监督。第二章 合格审定要求第四条 民航总局按下列专业类别颁发维修学校合格证:
(一)航空器机体;
(二)动力装置;
(三)航空器机体及动力装置;
(四)航空电子;
(五)航空电气。第五条 维修学校合格证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民航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拟开设专业类别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二)拟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器材等的清单;
(三)教员组成名单,包括教员的学历、职称、年龄、知识结构以及拟教授的课程、执照类别和执照号码等;
(四)预计同时最多可教授的学员数;
(五)维修学校运营管理规则;
(六)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前款申请,经民航总局科技教育管理部门审定,符合规定的,由民航总局发给维修学校合格证。第六条 维修学校增加专业类别或者变更合格证载明的内容时,应当依照第五条的规定向民航总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第三章 教学设施、设备和器材第七条 维修学校的设施应当与其开设专业及培训学员规模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适合于理论教学的、数量足够、并与其他非教学用空间及设施相隔离的专用教室;
(二)在实习区内,具有与实习场所相隔离的专用于存放零部件、工具、器材及类似物品的设施;
(三)具有适合于喷涂及喷漆操作的隔离区域;
(四)设有清洗池及空压除油设备或其他足够的清洗设备的区域;
(五)设有动力装置专业的,应当配备发动机试车设施;设有电子及电气专业的,应当配备防静电区域及设施;设有电子专业的,应当配备防微波区域及设施;
(六)设有隔离的充电间及充电设施;
(七)具有配备足够设备的用于进行各类维修实习的厂房、车间及隔离区域等。第八条 维修学校用于教学的教室、实验室、实习室和其他设施,在取暖、照明、防火和通风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九条 维修学校的教学设备,应当与所设专业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与所设专业的课程实习要求相适应的数量充足、型号合适的机体结构、动力装置、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及其零部件。
(二)具备至少一架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民用航空器。该航空器应当具有动力装置、螺旋桨、仪表、通信和导航设备及维修技术人员可能要维修或者应当熟悉的其他设备及附件。上述设备不必处于适航状态,但是设备已经损坏的,应当在付诸教学前将其修复至能满足讲课及实习的需要。
(三)供讲课及实习使用的航空器机体、动力装置、航空电气、航空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等,应当能够满足附件二至附件六所规定的课程要求;其组件应当配备充足,在每个组件上同时实习的学员人数不得超过8人。第十条 维修学校应当具备足够的器材、工具以及与其所设专业、课程相适应的、用于拆装和维修航空器所需的车间设备、特种工具。上述工具及车间设备应当处于良好状态,以确保教学及实习的需要。第十一条 维修学校应当具备数量充足、质量较高并能不断更新的航空器维修技术资料。第四章 教学计划、课程及教员第十二条 维修学校的教学计划及其课程的设置,应当保证其培训的学员能够胜任所学专业的航空维修人员的工作。
关于《中国民航大学飞机维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