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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关于退票的有关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06 08:08:47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方航空关于退票的有关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机票如何退票 东方航空官方网站|机票查询预订


2、机票退票费开发票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方航空关于退票的有关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机票如何退票 东方航空官方网站|机票查询预订

相关规定 由于航空公司或旅客原因,旅客不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旅客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退票。国内航班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国际航班退票应在原购票地点或者经航空公司同意的其它地点,并符合原购票地点和退票地点国家的法律及其他规定。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持婴儿客票的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旅客因病(包括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电子客票退票,凭证件,电子客票行程单办理退票手续。 退票种类 全额不得退款。有些特价机票是某一时间段内航空公司作为特别推广价而促销的价格。这类机票在退票上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即:一但出票后即不得退票。 部分退款。大部分特价机票出票后,您若因某种原因要求退票,航空公司都是要收取相应的退票手续费的。收取的多少,规定各不相同。您可以在订票时向您的机票代理人查询。 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票款只能退给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退票所需的资料:机票原件;购票的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明。 退票所需的时间:各航空公司规定的不尽相同,一般为14天至45天。若是在当地没有办事处的航空公司的机票,则时间会更长,可能三个月之久。 退票手续费 在飞机起飞前24小时以外,按机票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24小时以内,按机票价格的10%收取手续费。在飞机起飞前2小时以外,按机票价格的20%收取手续费;2小时以内或飞机起飞后退票的,按机票价格的50%收取手续费。 来源:发布时间:

机票退票费开发票是开个人还是单位

如果是因私个人乘机,要不要无所谓,但要是因公出差乘机,产生退票费开具的发票,必须开具单位的名称,如开成个人的,报账时需要说明的。

如解决问题,请点击采纳我的回答

机票怎么退票啊

进入“我的”,选择“全部订单”找到需要退票的订单,选择“退改签”并办理退票手续。

在办理业务的界面,点击“我要退票”,办理完退票以后,在退票办理的页面,选择“退票原因”,点击“非自愿退票”,如果要全额退票,就要选择全额退票所对应的因素,填写相应的事由后,上传凭证并点击“申请退票”。

机票退票注意事项

一般起飞前24小时收取5%退票费起飞前24小时内2小时收取10%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内收取20%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需要注意退票只能是原来的发票地退款,如果客人不是在本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在x年x月x日x点x分申请退款,并盖上公章,如果机票后面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迟印鉴,那张票全部退款,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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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航的机票怎么开报销发票?

名”投诉“东方航空”,要求开电子发票,其中涉诉金额570元,目前投诉处理中。

消费者“匿名”在3月20日向黑猫投诉平台反映:“2020年1月10号从宁波栎社机场 飞往 信阳明港机场 。航班MU9965 ;机票号码:781-2355431*** 由于疫情影响,封城后,未在一月内去机场领取电子客票行程单,超过打印时限而无法打印,于3月13日申请开电子发票,并且按照东方航空公司要求填写开票信息,并转发到制定邮箱,一个星期了还是未开发票。 在东方航空公司官方app联系客服人员后,又多次重新发送邮件到东方航空公司指定邮箱,并且邮箱显示已经成功投递到对方邮箱,截止到2020年3月20号 ,东方航空公司还是迟迟不开电子发票。”

投诉详情:要求东方航空公司按照提供的信息 开电子发票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黑猫投诉”平台用户提交的投诉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网立场。网 07-08 09:32 大

民航于7月1日起启用新版《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但该“行程单可否报销、是否还需要另外索取发票”却成近日消费者咨询的焦点。对此,广州市地税局昨天专门作出了解释。

市地税局称,民航自2008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行程单》,旧版《行程单》使用至2008年8月31日。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开具的《行程单》,可并行使用新、旧两种版本;2008年9月1日起,一律开具新版《行程单》。新旧版《行程单》都可作为报销凭证,无需另索取发票。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另外,《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关于《东方航空关于退票的有关规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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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1 条评论
  • 匿名
    2023-10-05 03:10:02
    值得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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