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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条件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05 12:14:52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条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报考南航飞行员对身体的要求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定向招飞的学生是现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条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报考南航飞行员对身体的要求

身高(裸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8厘米。

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气胸、胸腔脏器手术史。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应有纹身。

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扩展资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

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

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

报名基本条件:

1.、本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等十三省市招收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99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详见《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及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

2、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4、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淘汰机制: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考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民航学院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注意事项:

1.、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飞行技术专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定向招飞的学生是现役军人吗?

不是。

定向培养,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这类专业一旦就读后一般不能转专业,毕业后必须要按照规定去到指定的地区或者企业就业,一般来说这些地区都是比较落后的地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简称南航(NUAA),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理工类为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女飞行员要求

 中国首批歼击机女飞行员选拔要求

选拔标准和方法程序

身高标准:往年报考飞行学员女生为1.60米至1.75米之间;从今年起,女生调整为1.65米至1.78米之间。

体检要求:放宽了对急性肝炎、痢疾等传染病愈后判定的标准,同时增加了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不宜参加体检的规定。

年龄要求:将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入选年龄上限提高1岁,高中毕业生参加空军飞行员选拔的年龄标准由16周岁至19周岁调整为16周岁至20周岁。

户籍要求:新的招飞政策打破了原所在省招飞时对户籍管理的规定。户籍不在当地的借读生首次允许报名。

生源要求:首次允许往届生报考。根据新的招飞政策,文科生、理科生,应届生、往届生均可报考。空军将根据情况单独划定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往届生必须有学籍,为在校复读生。

专业要求: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空军飞行学员选拔,取消了以往的理工类专业限制,中文、历史、外语、教育、经济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报考。

培养模式:全面启动“2+2”培养模式

录取程序:将录取后的全面复查调整到录取前进行,在6月底之前,空军招飞局将组织联合复查组对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进行政治、身体和心理素质全面复查,以避免考生在录取后因复查不合格而被淘汰。

女飞行学员今后每3年招收一批

空军今后每3年招收一批女飞行学员,每批招收30人左右。第9批女飞行学员的招收选拔在2008年进行。

目前我国女飞行员的工作范围正逐步由原来的运输机驾驶、领航、通信扩展到空中加油、空中预警、电子侦察等作战保障领域。因此,女飞行学员的选拔范围逐步扩大,对学员的政治、体格、心理、文化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被录取的女飞行学员进入空军飞行院校,接受为期4年的大学文化、航空理论学习和飞行技术训练,毕业后被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被任命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并有望参加女航天员选拔。

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

说实话 你明确人家是来招飞行员的?或许只是来招机场服务的,来咱学校前也是这样说 来了之后才知道-、

既然是去面试 何必纠结那么多?航空公司去学校招聘 报名的人绝对的多 自己喜欢就去面试吧 通过了高兴 不通过也没什么 毕竟面试是会有失败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的省份有哪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和142个科研机构,其中民航学院与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航空器适航技术等大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上航、东航、南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近5000名,已经成为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目前是国内重点大学中唯一具有全过程自主培养飞行员能力的高校。

二、培养模式

“3+1”养成模式是指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

1. 本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等九省市招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1997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具体招生省份和生源类型详见《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

2. 身高168—185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未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3。

3.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4.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5. 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报名,各地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不接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招飞选拔并合格的学生报名。

报名方式如下:

1. 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

2. 电话报名:考生可拨打025-52112751进行报名登记。

3. 报名安排:各地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

(二)初检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

报名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对上站体检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录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 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必须含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

4. 考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在校管理

1.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

2. 飞行学校设置飞行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六、淘汰机制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在体检、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将其转入民航学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如由于违纪、成绩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直至退学。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员职业,享受极富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

八、相关费用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体检常规物理检查、背景调查审查费用,学生本人承担食宿、交通、体检常规辅助检查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2. 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3. 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属航空公司负责解决。

4.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 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十、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211275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传 真:025-52112753 招飞网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1号教学楼1806A 邮编:211106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

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条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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