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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条例内容
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3、通用航空什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通用航空航线查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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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条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飞行管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实施管理,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相关飞行保障单位应当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第二章 飞行空域的划设与使用
划设申请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
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二)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三)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四)飞行活动性质;
(五)其他有关事项。 划设临时飞行空域,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在机场区域内划设的,由负责该机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二)超出机场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划设的,由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三)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划设的,由负责该管制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四)在飞行管制区间划设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批准。
批准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部门应当将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报上一级飞行管制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单位。 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负责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3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使用 临时飞行空域的使用期限应当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的性质和需要确定,通常不得超过12个月。
因飞行任务的要求,需要延长临时飞行空域使用期限的,应当报经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
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完成后,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其申请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即行撤销。 已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其他单位、个人因飞行需要,经批准划设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也可以使用。
第三章 飞行活动的管理
单位、个人实施的飞行计划申请 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飞行单位;
(二)飞行任务性质;
(三)机长(飞行员)姓名、代号(呼号)和空勤组人数;
(四)航空器型别和架数;
(五)通信联络方法和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
(六)起飞、降落机场和备降场;
(七)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间;
(八)飞行气象条件;
(九)航线、飞行高度和飞行范围;
(十)其他特殊保障需求。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时,提交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
(一)飞出或者飞入我国领空的(公务飞行除外);
(二)进入空中禁区或者国(边)界线至我方一侧10公里之间地带上空飞行的;
(三)在我国境内进行航空物探或者航空摄影活动的;
(四)超出领海(海岸)线飞行的;
(五)外国航空器或者外国人使用我国航空器在我国境内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
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计划申请 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飞行计划申请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或者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报经上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
使用临时飞行空域、临时航线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飞行计划申请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在机场区域内的,由负责该机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二)超出机场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的,由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三)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负责该区域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四)超出飞行管制区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批准。 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15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执行紧急救护、抢险救灾、人工影响天气或者其他紧急任务的,可以提出临时飞行计划申请。临时飞行计划申请最迟应当在拟飞行1小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起飞时刻15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飞行管制部门对违反飞行管制规定的航空器,可以根据情况责令改正或者停止其飞行。
第四章 飞行保障
普通飞行的保障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与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络。
在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时,应当保持空地联络畅通。 飞行管制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或者协议,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军用机场的使用 通用航空飞行保障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国内机场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不得影响飞行安全。
本条例所称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
本条例所称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申请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申请,通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升放的单位、个人和联系方法;
(二)气球的类型、数量、用途和识别标志;
(三)升放地点和计划回收区;
(四)预计升放和回收(结束)的时间;
(五)预计飘移方向、上升的速度和最大高度。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当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并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报告升放动态;取消升放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
升放系留气球的要求 升放系留气球,应当确保系留牢固,不得擅自释放。
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
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并设置识别标志。 升放的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中发生下列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情况时,升放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和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一)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的;
(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异常情况。
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时,升放系留气球的单位、个人应当在保证地面人员、财产安全的条件下,快速启动放气装置。 禁止在依法划设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
(二)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
(三)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的;
(四)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升放的;
(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
(四)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五)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的。 按照本条例实施的罚款,应当全额上缴财政。
第七章 附 则 本条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规范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保证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通用航空,是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第四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飞行管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实施管理,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相关飞行保障单位应当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第二章 飞行空域的划设与使用第六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七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
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二)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三)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四)飞行活动性质;
(五)其他有关事项。第八条 划设临时飞行空域,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在机场区域内划设的,由负责该机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二)超出机场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划设的,由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三)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划设的,由负责该管制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四)在飞行管制区间划设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批准。
批准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部门应当将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报上一级飞行管制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单位。第九条 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负责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3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十条 临时飞行空域的使用期限应当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的性质和需要确定,通常不得超过12个月。
因飞行任务的要求,需要延长临时飞行空域使用期限的,应当报经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
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完成后,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其申请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即行撤销。第十一条 已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其他单位、个人因飞行需要,经批准划设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也可以使用。第三章 飞行活动的管理第十二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三条 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飞行单位;
(二)飞行任务性质;
(三)机长(飞行员)姓名、代号(呼号)和空勤组人数;
(四)航空器型别和架数;
(五)通信联络方法和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
(六)起飞、降落机场和备降场;
(七)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间;
(八)飞行气象条件;
(九)航线、飞行高度和飞行范围;
(十)其他特殊保障需求。第十四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时,提交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
(一)飞出或者飞入我国领空的(公务飞行除外);
(二)进入空中禁区或者国(边)界线至我方一侧10公里之间地带上空飞行的;
(三)在我国境内进行航空物探或者航空摄影活动的;
(四)超出领海(海岸)线飞行的;
(五)外国航空器或者外国人使用我国航空器在我国境内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
通用航空什么意思
通用航空是指除用于客、货运输的定期航线飞行外的所有民用航空。包括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飞行,出租飞机的飞行,通勤飞行,娱乐旅游,运动飞行,企业、政府部门或个人办理公私业务进行的飞行等。
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飞行主要包括航空摄影和测量、航空物理探矿、管路巡检、空中选线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飞行主要包括用飞机播种、施肥、喷药、除草以及森林资源调查、护林灭火等(见农业航空、农业飞机)。
吴川机场有哪些航班?
湛江吴川机场将执行夏秋航季航班计划,将新开通航班如下:
湛江—郑州—兰州;湛江—张家界—徐州;湛江—韶关—重庆;湛江—衡阳—南京;湛江—铜仁—成都天府;湛江—温州—青岛等。
每周计划航班738架次(日均105架次),合作航司18家,运营航线44条,通航城市达44个。
具体通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郑州、三亚、揭阳、西双版纳、重庆、昆明、南京、杭州、成都、武汉、惠州、泉州、合肥、无锡、大连、沈阳、南昌、宁波、贵阳、梅州等等。
湛江吴川机场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510万人次
作为粤西交通联运枢纽,湛江吴川机场飞行区等级为4E,具备起降波音777、747、787,空客330、350等宽体飞机的能力,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51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06万吨、飞机起降4.74万架次的使用要求。
航站楼面积为6.18万平方米,设19座登机廊桥;民航站坪设30个机位,其中E类机位2个、C类机位28个;跑道长3200米、宽45米。
中国都有那些航班是双层客机,都飞往那些地方?
南航的空客380,航线:北京=广州;北京=香港;广州上海
国航的波音747,航线:北京=成都;北京=上海;北京=广州;北京=深圳(偶尔);北京=纽约;北京=旧金山;北京=洛杉矶;北京=法兰克福
客机
客机广义即民用飞机。民用飞机是指一切非军事用途的飞机。民用飞机也称民航飞机。按各自的用途,民用飞机又分为执行商业航班飞行的航线飞机和用于通用航空的通用航空飞机两大类。客机狭义指民航客机,是体型较大、载客量较多的集体飞行运输工具,用于来往国内及国际商业航班。民航客机一般由航空公司运营。
1基本介绍
解释:区别于货机,专用于运送旅客的飞机。
2历史起源
客机专门设计的客机出现于1919年。英国最早制造一架DH-16单发动机的4座客机。在后来层出不穷的螺旋桨旅客机中,美国研制的DC-3(1935年)曾被认为是最出色的。50年代出现喷气式客机,是民用航空技术的重大发展。1956~1958年投入航线使用的客机,巡航速度在800公里/时以上,飞行高度在万米以上。代表性的客机有英国的“彗星”Ⅳ、苏联的图-104、美国的波音707和DC-8。60年代初出现的中、短程客机采用了耗油率较低的涡轮风扇发动机,机翼有高效率的增升装置,缩短了起降滑跑距离。代表性的飞机有美国的波音727、波音737、DC-9,英国的“三叉戟”。70年代出现的宽机身客机大大提高了载客能力,由以前客机的100~150人增加到350~500人。代表性的机型有美国的波音747、DC-10、L-1011,欧洲的A-300和苏联的伊尔86。80年代初研制的中程客机的特点是省油、低噪声和机载设备先进。代表性机型有美国的波音757、波音767、欧洲的A-310等。
3主要分类
客机狭义指民航客机,是体型较大、载客量较多的集体飞行运输工具,用于来往国内及国际商业航班。民航
1920至30年代是航空史上的大发展时期,当时最成功的客机是道格拉斯公司的DC-3,其高载客量令航空公司有利可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用航空界出现了巨大转变,大量飞机用作商业客运用途。
1950年代,德·哈维兰公司制造的彗星客机成为历史上第一种喷气式民航客机。波音公司的波音707则成为首款被广泛使用的喷气式民航客机。
1970年代,波音公司的波音747成为历史上第一种宽体客机,其庞大的运力使航空旅行不再是奢侈的消费。英国、法国合作的协和超音速客机则是历史上第一种投入运营的超音速客机,但从商业角度讲并不成功。
客机依其分类标准的不同,可有以下划分方法:
1.按飞机的用途划分,有民用航空飞机和国家航空飞机之分。国家航空飞机是指军队、警察和海关等
使用的飞机,民用航空飞机主要是指民用飞机和直升飞机,民用飞机指民用的客机、货机和客货两用机。
2.按飞机发动机的类型分,有螺旋桨飞机和喷气式飞机之分。螺旋桨史飞机,包括活塞螺旋桨式飞机
和涡轮螺旋桨式飞机,飞机引擎为活塞螺旋桨式,这是最原始的动力形式。它利用螺旋桨的转动将空气向
机后推动,借其反作用力推动飞机前进。螺旋桨转速愈高,则飞行速度愈快。喷气式飞机,包括涡轮喷气
式和涡轮风扇喷气式飞机。这种机型的优点是结构简单,速度快,一般时速可达500-600英里;燃料费用
节省,装载量大,一般可载客400-500人或100吨货物。
3.按飞机的发动机数量分,有单发动机飞机、双发动机飞机、三发动机飞机、四发动
机飞机之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六发飞机,即安225,1988年12月21日原型机首飞,1989年5月13日首次作了背带“暴风雪”号航天飞机的飞行。至今只生产了2架飞机。
4.按飞行的飞行速度分,有亚音速飞机和超音速飞机之分,亚音速飞机又分低速飞机(飞行速度低于
400公里/小时)和高亚音速飞机(飞行速度马赫数为0.8-0.9)。多数喷气式飞机为高亚音速飞机。
5.按飞机的航程远近分,有近程、中程、远程飞机之别。远程飞机的航程为11000公里左右,可以完成
中途不着陆的洲际跨洋飞行。中程飞机的航程为3000公里左右,近程飞机的航程一般小于1000公里。近程
飞机一般用于支线,因此又称支线飞机。中、远程飞机一般用于国内干线和国际航线,又称干线飞机。
我国民航总局是采用按飞机客坐数划分大、中、小型飞机,飞机的客坐数在100座以下的为小型,100
-200座之间为中型,200座以上为大型。航程在2400km以下的为短程,2400-4800Km之间为中程,4800KM以上为远程。但分类标准是相对而言的。短航线的飞机一般在6000米至9600米飞行,长航线的飞机一般在8000米至12600米飞行,现在的普通民航客机最高飞行高度不会超过12600米,有一些公务机的飞行高度可以达到15000米.
4型号列表
客机按按服务的航线性质分为干线客机和支线客机两大类。
干线客机一般指乘客座位数量100座级别以上的,用于主要城市之间的主要航线的民航客机。
道格拉斯DC-9、DC-8、DC-10;麦克唐纳·道格拉斯MD-80、MD-90、MD-11
波音707(已停产)、波音717(已停产)、波音727(已停产)、波音737、波音747、波音757(已停产)、波音767、波音777、波音787
L-1011三星客机、星座客机
彗星客机、VC-10客机、三叉戟客机、BAC1-11客机
SE210快帆客机
空中客车A300(已停产)、空中客车A310(已停产)、空中客车A320、空中客车A330、空中客车A340(已停产)、空中客车A350、空中客车A380
伊留申:伊尔-62、伊尔-86、伊尔-96
图波列夫:
雅克-40雅克-42
康维尔880、康维尔990
超音速客机(SupersonicTransport,SST)是指其速度比音速快的民航客机,曾经正式投入运营的是英国、法国联合研制的协和超音速客机。除此之外,另一款量产的超音速客机是前苏联的图-144。
支线客机一般指乘客座位设计数量35~100座位的小型飞机,承担局部地区短距离、小城市之间商业运载的民航客机。
ATR42、ATR72
BAe146
多尼尔328、福克F27、福克F50、萨博340
庞巴迪C系列:CRJ;Dash8
ERJ145系列、ERJ170系列
安-24、安148
运-7及其衍生型新舟60、ARJ21翔凤客机
子爵、L188、DHC7
福克F27、福克F28、福克F50、福克100
萨博340、萨博2000
SSJ100
5生产厂商
目前最大的民航客机是空中客车公司的空中客车A380目前世界四大主要客机生产商:
波音公司(总部在美国)、空中客车公司(总部在欧洲)、庞巴迪公司(总部在加拿大)、巴西航空工业公司(总部在巴西)
曾经著名的客机制造商:美国道格拉斯公司(先合并为麦克唐纳·道格拉斯,最终合并入波音公司)、前苏联图波列夫设计局
军用航空和通用航空有什么区别?
军用航空是用于军事目的的一切航空活动,主要包括作战、侦察、运输、警戒、训练和联络救生等方面。军用航空可以使用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如气球和飞艇,也可以使用重于空气的航空器,如飞机、直升机和滑翔机等。现代军用航空活动主要依靠飞机和直升机。
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关于《通用航空航线查询》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