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方航空 孕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孕妇坐飞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孕妇到底能坐飞机吗?九大航空乘机指南是怎么说的?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方航空 孕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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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坐飞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孕妇可以坐飞机吗?几个月的孕妇不能坐飞机?很多人这样问。毕竟孕妇是需要很小心的保护肚子里的宝宝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孕妇坐飞机的.注意事项。怀孕的人要特别注意了!
步骤/方法
1 . 航空公司孕妇乘机规定: 妇女怀孕的任何时期乘机都是安全,但为慎重起见,通常规定怀孕8个月以内的健康孕妇乘机没有限制,只是在购票时验查预产证明。
2. 怀孕早期 (头3个月) , 是早孕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最重的时期,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胎儿的生长发育还不稳定,容易发生流产;到了孕晚期(后3个月),旅途中的意外有可能诱发子宫收缩、早产、胎盘早期剥离等严重并发症。孕妇在飞机上长时间不活动,加上增大的子宫压迫血管影响血液回流,易导致血栓。
3. 怀孕4-6个月坐飞机比较安全。
4. 怀孕中期(13-32周) 的孕妇, 属相对稳定时期,孕妇的精神状态也比较好。
在这个阶段,孕吐的现象已经过去,流产的风险也低。孕妇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以和其他旅客一样乘飞机旅行。为防患于未然,孕妇最好征求妇产科医生意见,进行孕期各项检查,并将自己的体检报告随身携带。
5.怀孕超过8个月的孕妇一般情况下不要乘机 ,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医生签字、医疗单位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二份,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日期、预产期、旅行航程和日期,适宜于乘机及在机上需要特殊照顾等,同时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承运人同意后可以购票乘机。
另外因为高空有电离辐射,有气压的改变,这些可以导致早产的发生。所以在坐飞机的时候,多半也是在早孕期,最迟是在34周,因为到后面更容易发生一些意外的情况,破水、早产。
注意事项
1、孕妇曾有自然流产史、早产史、宫颈闭锁不全、下肢静脉栓塞史;出现先兆流产、宫外孕、子宫先天异常或胎盘位置异常、严重的早孕反应;多胎;先兆早产;有内科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严重贫血、气喘、癫痫、静脉炎、晕动症等。
2、通过辅助生育技术如人工受精、试管婴儿受孕的孕妇,因胎儿太珍贵,最好不乘飞机。
孕妇到底能坐飞机吗?九大航空乘机指南是怎么说的?
孕妈妈乘机须知:
☑️通常孕32周以内(长荣28周),按一般旅客运输。建议带上围产手册。
☑️孕36周(国航、深航、吉祥、春秋35周)以上,多胎孕32周以上,航空公司一般不予运输。注意回程时的孕周状况。
☑️孕周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的,通常需要开具适宜飞行的医疗证明。
☑️尽量避免孕早期出行,此时胎宝宝尚处于不稳定期。孕中期相对安全。孕32周以后要防止早产。
☑️部分国家或地区对孕妇设有入境限制,建议购票前与当地领事馆确认该国(地区)的具体要求。
温馨提示:
✔️尽量选择靠近过道和卫生间的座位,方便活动和上厕所。飞机进入平飞状态后,可以在无颠簸时在过道适当走动。
✔️安检门的辐射较小,一般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也可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要求人工手检。
✔️因航空运输的特殊性和孕妇及胎儿对外界环境因素敏感,乘坐飞机前,建议咨询产科、妇科或其他主治医生。
✔️飞行时间较长时,建议穿着宽大、柔软、保暖性好的衣物和舒适的平底鞋。
✔️请不要将安全带系在腹部,系在腹部以下大腿根以上即可。
✔️为避免在飞机提升飞行高度或机内温度改变时出现脱水或恶心的反应,建议摄取充足的水分。
✔️乘机前和乘机时请尽量避免咖啡、茶和软饮料,咖啡因和饮料中的气体可能会引起不适。
一、中国国航
1、孕32周(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2、孕32周(不含)—孕35周(不含)
1、不是多胎或没有分娩并发症;
2、须在购票及乘机时,出示由县级或二类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宜乘机的医疗证明,医疗证明开具日期应不早于最早乘机日期前7天(不含起飞当日)。
3、不予运输
1、孕35周(含)以上;
2、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
3、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正确日期,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
4、产后不足7天。
二、南方航空
1、孕32周(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建议随身携带注明预产期的证明文件。
4、孕32周(不含)—孕36周(不含)
1、订座前必须向南航直属售票部门提出申请;
2、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间,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等。
3、诊断证明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并经县级(含)以上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
5、不予运输
1、孕36周(含)以上;
2、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妇。
三、东方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需要在购票、值机和登机时提供证明孕期的连续病历或经医院盖章的孕妇保健手册(大卡)复印件。
2、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
a、需要在购票、值机和登机时提供证明孕期的连续病历或经医院盖章的孕妇保健手册(大卡)复印件;
b、于乘机前72小时内,前往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需要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旅客的姓名,年龄、怀孕时期、预产期、航程及日期、适宜于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
3、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以上;
b、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
c、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妇;
d、有早产症状;
e、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正确日期,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
f、产后不足7天。
四、海南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
a、请携带预产期证明或近15天内产检证明购票乘机;
b、若单独乘机,可申请全程无人陪伴服务。
2、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
c、应有成人陪伴;
d、需在乘机前24小时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且注明在XX日前适宜乘机有效,《医疗诊断证明书》由中国境内县、市级或者或者相当于这一级(如国家二甲级)以及以上医疗单位医师签字、医疗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3、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及以上;
b、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者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c、难产以及早产经医生诊断不宜乘机者;
d、产后不足7天;
4、暂不为孕32周(含)—孕36周(不含)孕妇办理中转联程服务。如需搭乘不同承运人运输的联程航班,请先征得联程航班承运人同意后再购票。
五、深圳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c、应随身携带医院提供的能证明孕期的证明材料(如母子保健手册/卡);
d、登机前可能会要求接受机场急救中心的检查,确认是否适宜乘机。
6、孕32周(含)—孕35周(不含)
e、应随身携带医院提供的能证明其孕期的证明材料(如母子保健手册/卡);
f、县市级以上医疗单位于7天内开具的能证明怀孕状态无不适症状的诊断说明书;
g、若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则须签署《风险告知确认书》,方能乘机。
7、不予乘坐
g、孕35周(含)及以上;
h、产后不满7天(含)。
六、厦门航空
1、孕32周(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订座或办理乘机手续时均须提供可以证明怀孕时间和预产期的医疗诊断/产检证明。
2、孕32周(不含)—孕36周(不含)的单胎孕妇
a、定座前必须向厦航直销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
b、提供检查医疗诊断/产检证明或医生诊断证明书。
c、医疗诊断/产检证明,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经县级(含县级)以上或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境外含诊所、医疗中心及医院)出具,且必须含有“经诊断,该旅客的健康条件在医学上能够适应航空旅行”或意思相近的描述,并有医生签字和加盖医疗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3、不予运输
1、孕36周(含)以上;
2、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
3、孕32周(含)以上的多胎孕妇;
4、有妊娠并发症;
5、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妊娠并发症;
6、医疗诊断/产检证明已逾期或无法提供可以证明怀孕时间和预产期的医生诊断证明书;
7、产后不满14天的产妇。
七、长荣航空
1、孕28周(含)—孕36周(不含)
a. 需事先由其主治医师于搭机前10日内填具长荣航空之适航证明(MEDIF),并经由长荣航空医师同意,方可搭机;
b. 建议随身携带主治医师所开立注明预产期之诊断证明。
2、不予乘坐
a、孕36周(含)以上;
b、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
c、产后不足 7天。
八、吉祥航空
1、孕32周(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2、孕32周(不含)—孕35周(不含)
购票及乘机时需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医疗证明应在乘机前 72 小时内填开。
3、不予运输
i、孕35周(含)以上;
j、产后不满7天(含)
九、春秋航空
1、孕32周(不含)以内,除医生诊断不适合乘机者外,按一般旅客运输,按照普通旅客进行订票。
乘机当天请带好怀孕周期证明。
3、孕32周(含)—孕35周(不含),按照普通旅客进行订票。
c. 需要带好怀孕周期证明。
d. 应办理乘机医疗许可。乘机医疗许可应在乘机前 72小时内签发有效,并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盖章和医生签字方可生效。
4、不予运输
d、孕35周(含)以上;
e、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
f、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g、产后不足 7天。
孕妇坐飞机的相关规定
航空公司在孕妇乘坐飞机方面有以下的相关规定。
1、怀孕不足8个月(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应乘机者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2、怀孕超过8个月(32周)但不足35周的孕妇乘机,应办理乘机医疗许可。该乘机医疗许可应在乘机前7天内签发有效。
3、下列情况,航空公司一般不予承运:
A. 怀孕35周(含)以上者;
B. 预产日期在4周(含)以内者;
C. 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D. 产后不足7天者。
孕妇乘飞机在售票方面也有以下要求。
(1)孕妇乘机,必须事先在本公司售票处办理定座和购票手续。
(2)接受怀孕8个月或8个月以下的孕妇定座,售票员须查看预产期证明。
(3)接受怀孕超过8个月的孕妇定座,旅客应提供《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旅客办理值机手续。一份由售票处留存并以传真形式及时通报给客舱与地面服 务部商务调度。
(4)超过8个月的孕妇定座需填写《特殊旅客运输申请表》、《特殊旅客运输记录单》,应由本人签字,如本人书写困难,也可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代签。
对于满足乘坐飞机条件的孕妇,乘机服务在定座上予以优先安排。座位一般安排在较宽敞和便于乘务员照顾的地方。
关于《南方航空 孕妇》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