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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开课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2 07:30:12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开课》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 需要什么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开课》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 需要什么

201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09-11-23 来源:清华大学招生办 作者:匿名 3061人在讨论相关问题 200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思路,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2009年我校将继续按照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一、招生对象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具有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自主招生选拔: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单项二等奖及以上;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并且在其中学的综合排名前10%内、综合素质高的省重点中学应届毕业生,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3、在航空、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4、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理科考生,在全国或省级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在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5、经我校专家组认定的在文学、外语方面具有扎实基础和成绩突出或在其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二、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09年总招生计划的5%,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自主招生计划。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装订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1、按要求填写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2、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4、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5、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如需补充陈述,可另附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一千五百字以内。我校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四、选拔程序1、我校自主招生选拔专家组将对申请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名单将于2008年12月16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2、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08年12月23日前通过邮政汇款交纳测试费人民币60元,汇款附言请写明网络申请号,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考生姓名。3、报到:考生于2009年1月2日明故宫校区内(御道街29号)内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4、测试。我校考点设在明故宫校区内(白下区御道街29号)。2009年1月3日将进行自主招生选拔测试工作。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考试、心理测试。理科学生文化课考试必考科目为数学、英语,如报考应用化学、材料科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可选考化学,其他情况均需选考物理;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语文。招生对象中第4类、第5类考生还将于1月3日进行面试,招生对象第3类考生于2009年1月4日进行手工制作、外场试飞测试。具体的考场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5、通过选拔测试,我校将确定2009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经过省招办审核公示后通知学生,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其他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学生名单。6、入选考生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最终确认自主招生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五、录取政策在综合考虑学生平时成绩、自主招生测试、面试成绩基础上,我校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优录政策,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未设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仍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优录政策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则予以录取,对于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将以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其他考生学校将结合考生志愿以及录取情况安排专业。第二类:考生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江苏省外考生可在我校1:1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录取;江苏省考生可在我校1:1投档线线下10分以内录取,如其选测等级达到2A+可在线下15分以内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则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第三类:在创新实践、航模运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我校将参考其高考成绩、中学学业及综合素质等情况,向省级招办申请破格投档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对于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并通过招生网发布。六、监督机制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自主招生优录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经核实如确为中学把关不严,则取消该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的推荐资格。七、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6传真电话:025-84892459咨询电话:025-84892899电子邮箱:zsb@nuaa.edu.cn网址: 八、其它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考工业工程、计算机网络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学位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到70分以上(含70分)。

学位课程如下:

(1)工业工程专业:运筹学与系统分析、基础工业工程、生产管理与质量工程、设施规划与设计。

(2)计算机网络专业: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网络操作系统、互联网及其应用、局域网技术及组网工程。

2、英语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或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10日,报名时交报名费每生50元,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试中心。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5月10日-14日。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御道街29号6号楼二楼)。

3、申报材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报名费及审核费共200元。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需交该考试的合格证书。本科段英语免考者,交免考相关材料(成绩单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南京市考生直接到报名地点办理申请手续;外地考生可函报,申请材料及申报学位评审费邮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试中心收(邮政编码210016)。

三、注意事项

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者,可继续在自学考试和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办理毕业登记。毕业后如在有效期内(一年)达不到要求,不能按期申报学士学位者,不再补授学位。

本规定自2005年开始执行。

说明:以上为部分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内容均由各主考学校提供。本文中未列出的专业,本刊将在今后的杂志中陆续刊登,考生也可以向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咨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UniversityofAeronauticsand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

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

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

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

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

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新生入学

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

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

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

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

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

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

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zsb@.edu.cn。

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外合作)是什么意思?中外合作与正宗的南航有什么区别?

中外合作与普通南航高考学生区别:

一、高考的区别

中外合作不需要参加高考,属于中外合作成人教育性质,而普通南航本科需要参加高考,达到国家重点大学分数线才可以。

二、证书不同

中外合作的会体现中外合作的信息在上面,而南航的只会显示南航的信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引进设立国际高等教育文凭HND项目(3+1、3+2)。

此项目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组织监管下进行,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专业知识,又有良好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该项目的学生还可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证书。

学生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三年获得HND证书符合条件的按学习成绩分层次可直升英美澳等国家近百所大学同类专业攻读本科一年获取国外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获中国政府认可,再继续学习一年可获得硕士证书亦可获得中国政府认可。

扩展资料:

中外合作项目特色:

1、课程教材:成套使用英国原版教材;

2、教学模式:采用小班、互动式授课模式,英语教学;

3、 师资组成:海归教师为主、辅以外教进行双语授课;

4、 多国留学:项目学生在国内获得该证书后,达到有国外大学要求,可以进入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爱尔兰、法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的多所大学留学,另有多所英国大学“有条件录取通知书”申请保障;

5、奖学金制:项目学生成绩优异者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学习奖学金以及由国外大学提供的在英学习期间奖学金;

6、就业指导:聘请知名企业的人力资源部总监和经理担任项目学生就业指导导师,为项目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7、 职业证书:项目学生成绩合格获得CSCSE-SQA AD证书的同时,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部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即中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

参考资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HND项目介绍

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开课》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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