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简述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航飞机的机长都有什么权力和责任
2、危害航空安全的法律后果有哪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简述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民航飞机的机长都有什么权力和责任
- 2、危害航空安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3、航空人员是指
- 4、作为民用航空人员应具备哪些责任意识
- 5、飞机维修员导致空难要承担什么责任?
- 6、民用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哪几类
民航飞机的机长都有什么权力和责任
一、最高指挥权:
航空器所载人员中,最高指挥权只能归属一人,机上的一切活动都在他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个人就是责任机长。基于保护民用航空器极其所载人员和财产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都明确了机长的最高指挥权和领导权威,以便其履行对机上人员的管理,以及民用航空器的操作和应急处置等具体职责。《民用航空法》明确规定了这一指挥权的对象,即机上所载所有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和其他随机工作人员、机上所载旅客。无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还是遇险活紧急情况下,机长在其权值范围内所下命令,上述人员都应严格执行。
二、最终决定权: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有关规定,机长的最终决定权主要体现在
1.起飞决定权
《民用航空法》第45条明确规定:“飞行前机长应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2.航空器处置权
《民用航空法》第46条明确规定:“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在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做出处置。”这里所指对民用航空器做出的处置,是指在事先没有计划安排得情况下,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进行诸如中断起飞、实施复飞、改变航向、迫降等特殊情况的处理。
3.机组人员决定权
《民用航空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障飞行安全,有权作出调整。”这里所指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主要指由于理论知识、飞行技术、飞行作风以及生理健康和心理状况等不适宜执行此次航班飞行任务的情况。
三、治安管理权:
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机长的职责包括对飞行中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及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机长的治安管理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或违法活动的控制权
《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公约都规定了在飞行的航空器上发生的违反刑法的犯罪,是非法干扰民用航空的犯罪行为。我国《民用航空法》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机长有理由认为某人在航空器上已犯或者行将犯罪或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时,可对犯罪或违法嫌疑人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并可以要求或授权其他机组人员进行协助,甚至请求或授权旅客给予协助。
1.违法嫌疑人驱离权
对于危害或者能够危害航空器或其所在人员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违法嫌疑人,机长有权在民用航空器降落的任何国家的领土上令此人离开航空器。
2.犯罪嫌疑人或其他行为人移交权
《东京公约》规定,在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内发生触犯登记国刑法的严重犯罪,不论其是否危害航空安全,机长有权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民用航空器降落地任何缔约国的主管当局。
3.免除责任权
只要机长治安权的行使符合《东京公约》的规定,就会被施以免责保护。被免责人员包括机长、其他机组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航空器经营人、本次飞行租机人或包机人,被免除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机长的其他权力还包括受委托转递外交邮袋、以航行日志作为运行证明、以及在特定空域内作为公司代表办事等方面。
危害航空安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1、【破坏交通工具罪】
2、【破坏交通设施罪】
3、【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4、【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5、【劫持航空器罪】
6、【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7、【重大飞行事故罪】
二、依据:《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二十一条 【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第一百二十三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一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航空人员是指
航空运输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运输方式,而我国有三大民航公司,负责对旅客进行运输,而航空运输除了要有飞机外,还需要有相应的航空人员提供航空服务,那么航空人员包括什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航空人员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包括驾驶员、飞行机械人员、乘务员、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三十九条 本法所称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一)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飞行机械人员、乘务员;
(二)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
航空承运人的义务
在航空运输中,航空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有在航空运输合同订立中的强制性承诺,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以及按照约定的 航班运送旅客、货物。
在航空运输合同订立中的强制性承诺
订立合同本应遵循自由意志原则,但为了衡平作为弱者的社会公众与往往处于垄断经营地位的公用单位的利益,各国法律常常对这类合同的自由订立方面进 行干预。如我国《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承运人的强制性承诺义务也是公共航空运输中“公共”二字的题中应有之义。从实际情况看,只要消费者符合航空法中 未被限制的情况,航空承运人不可以有自由承诺或不承诺的选择权利。
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
航空运输期间是指将旅客或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所需的时间;航空承运人在运输期间的适当履行,表现为其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其义务和在合理的期 间履行运送义务两种情况。航空承运人不能在约定期间和合理期间履行运送义务 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航空承运人还负有将客货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如果非因法定的免责原因而造成客货损害的,航空承运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航空承运人不履行按约定地点运送客货义务,对客货造成损害的,应负担违约责任。同时,航空承运人将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后,还负有将货物交付给合同载明或指示交付收货人的义务。如果航空承运人交付对象错误,托运人运输目的落空,对造成的损失,承运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民用航空人员应具备哪些责任意识
作为民用航空人员应具备道德和法律的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民用航空人员必须具备八种安全意识的核心。要求一个人应该知道什么该做和什么不该做,包含有两层意思,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应承担的过失。机长是执行航班任务机组的最高管理者、保障航班飞行安全的最高责任者、实施飞行操作的最高指挥者,这是民航法规所赋予的崇高职责。民用航空人员只有将安全飞行、保障旅客生命安全作为他们的最高职责,旅客才能够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第九十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教育和要求本企业职工严格履行职责,以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各项服务工作。旅客运输航班延误的,应当在机场内及时通告有关情况。
飞机维修员导致空难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经有个飞行事故是因为飞机燃油表的单位不同,一个是加仑,一个是升,结果在半空中没油了迫降,结果飞行员和那个地勤都被处理了,只是迫降成功,他们没负刑事责任,飞行员再也不能开飞机了,地勤也被解雇了。
扩展资料:
与马航失联客机一样,CI611班机的事故发生得非常突然,事故发生前飞行员与地面塔台间的联络一切正常没有前兆,雷达记录显示CI611在坠毁时曾先分裂成四大块结构后才坠入海中。
后调查员发现其中一块机尾蒙皮有修补过的现象,并有浓烈燃料味,证实该块蒙皮有严重金属疲劳的现象,经翻查肇事飞机的维修记录后,继而发现了整个空难的始末:
该航机曾在执飞时因机尾擦地损伤机尾蒙皮,当天被运回台湾进行临时维修。但华航仅用一块面积与受损蒙皮相若的铝板覆盖该处,并没有依波音所订的维修指引把整块蒙皮更换,该修补部分因此累积了金属疲劳的现象。
该处裂开后,造成飞机机尾脱落并失控,最后因失压和失控坠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为失误、维修失当 多次酿成台湾重大空难
民用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哪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适航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三,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是国内民用航空器,适航审查收费办法是行,是民用航空油料四行是管理规定
关于《简述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