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公司最新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2、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行李限重是多少?
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公司最新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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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货物国际航空运输的管理,保护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国际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称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货物而收取报酬的国际航空运输,也适用于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办理免费的货物国际航空运输。第三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另有规定外,含义如下:
(一)“公约”,是根据合同规定适用于该项运输的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二)“承运人”,是指包括发行航空货运单的承运人和运输货物、约定运输货物或者约定提供与此航空运输有关的任何其他服务的所有承运人。
(三)“代理人”,是指经承运人授权,代理承运人从事与货物运输有关活动的任何人,但本规则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其名称出现在航空货运单托运人栏内的人。
(五)“收货人”,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交给航空货运单收货人栏内所载明的人。
(六)“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
(七)“货物”,是指除邮件或者凭“客票及行李票”运输的行李外,已由或者将由民用航空运输的物品,包括凭航空货运单运输的行李。第四条 承运人办理货物国际航空运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第五条 货物由包机运输的,应当由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并在包机合同中列明适用的运价及其条件;未列明的,应当明确所适用于该包机合同的有关条件。第二章 货物托运第六条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遵守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第七条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填写或者由他人代为填写航空货运单(以下简称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费和其他费用已经确定的,应当由承运人填入货运单。
货运单第一份注明“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盖章;第二份注明“交收货人”,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字、盖章;第三份由承运人在接受货物后签字、盖章,交给托运人。
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请求填写货运单的,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视为代托运人填写。
托运的货物超过一个包装件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托运人分别填写货运单。第八条 托运人在货运单上填写的内容有错误或者有遗漏的,经托运人授权,承运人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补充,但不承担义务。第九条 货运单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填写的地点和日期;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三)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
(四)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第一承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六)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七)货物的性质;
(八)包装件数、包装方式、特殊标志或者号数;
(九)货物的重量、数量、体积或者尺寸;
(十)货物和包装的外表情况;
(十一)运费,如经议定,付费日期和地点及付费人;
(十二)提取货物时支付货款的,应当注明货物的价格和必要时应付的费用金额;
(十三)需要声明货物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应当注明声明价值金额;
(十四)货运单的份数;
(十五)随货运单交给承运人的文件;
(十六)如经议定,应当注明完成货物运输的时间和概要说明经过的路线;
(十七)货物运输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货运单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货运单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第十条 托运人应当对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因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不正确或者不完全,给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行李限重是多少?
托运行李最大重量,尺寸及件数限制,每件行李重量须大于等于2千克(4磅),且小于等于32千克。超过32千克的托运行李,须分成两件托运行李。每件普通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须大于或等于60厘米,小于或等于203厘米(80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中国国际航空,国内运输普通行李免费托运限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普通行李免费托运限额为头等舱40千克,公务舱30千克,经济舱20千克。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普通行李免费托运限额为10千克,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
凤凰知音终身白金卡、白金卡旅客在原普通行李免费托运限额标准基础上,可额外免费托运一件普通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凤凰知音金卡、银卡旅客在原普通行李免费托运限额标准基础上,可额外免费托运一件普通行李,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星空联盟金卡旅客在原普通行李免费托运限额标准基础上,可额外免费托运一件普通行李,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44磅)。
扩展资料
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携带两件随身物品,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8千克,每位经济舱旅客可携带一件随身物品,且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长、宽、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40厘米,20厘米,保证可以放置在航空器客舱上方的封闭式行李架内,或放置在前排座椅下。超重超大的,则应当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音响,洗衣机,电冰箱,计算机,录音机等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在托运时应具有出厂包装或符合国航要求的包装,上述物品不在免费托运行李之列,应作为超重行李收取费用,国航将根据托运行李的政策规定对此类物品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国际航空官网--行李信息
中国国际航班最新政策
中国国际航班最新政策:
1,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5例的,可从以下两种限制运行的方式中自主选择:
航班熔断措施: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暂停该航班运行2周,并取消奖励航班。
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限制该航班以不高于40%的客座率运行4周,并取消奖励航班。
2,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10例的,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暂停该航班运行4周,并取消奖励航班。如连续两班确诊旅客人数分别达到10例的,当周立即熔断,累计暂停运行8周。
3,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30例的,当周立即熔断,暂停该航班运行4周。
中国国际航班官方声明:
为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在输入风险防控措施等效基础上方便航空公司组织运力和旅客安排出行,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
现将《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民航发〔2020〕27号)第七条第三款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调整为“航班熔断或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
关于《中国航空公司最新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