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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4 14:03:42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获得飞机驾驶员体检合格证


2、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体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获得飞机驾驶员体检合格证

根据民航局有关规定,飞行驾驶员必须获得民航局颁发的飞行执照和体检合格证才能合法飞行。航空人员体检鉴定对于广大航空人员和航空爱好者似乎一直披着神秘的面纱,认为医学标准非常严格,程序非常复杂,本文将陆续为大家揭开面纱,希望对你们的航空医学体检鉴定和申请体检合格证有所帮助,更希望在中国掀起申请体检合格证的民间高潮。本文将着重介绍和体检合格证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医学标准等有关内容。

1、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的法律依据

民航局是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民用航空进行行业管理,保证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条“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取得执照前,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可的体格检查单位的检查,并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体格检查合格证书”,民航局制定了《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1)》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体检合格证

第67.19条 体检合格证类别

体检合格证分下列类别:

(1)Ⅰ级体检合格证;

(2)Ⅱ级体检合格证;

(3)Ⅲ级体检合格证,包括Ⅲa、Ⅲb级体检合格证;

(4)Ⅳ级体检合格证,包括Ⅳa、Ⅳb级体检合格证。

各级体检合格证适用的医学标准见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 第67.21条 体检合格证适用人员

(a)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飞机和直升机商用驾驶员执照申请人或者持有人应当取得并持有Ⅰ级体检合格证。

(b)除(a)款之外的其他航空器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申请或者持有人应当取得并持有Ⅱ级体检合格证。

(c)机场管制员、进近管制员、区域管制员、进近雷达管制员、精密进近雷达管制员、区域雷达管制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Ⅲa级体检合格证;飞行服务管制员、运行监控管制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Ⅲb级体检合格证。

(d)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

(e)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b级体检合格证。 第67.23条 体检合格证申请条件

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应当符合本规则附件A《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并取得民航局认可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合格结论。

第67.25条 申请受理

(a)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应当在获得体检鉴定合格结论后15日内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与本次申请办理体检合格证有关的体检文书和医学资料等。特许颁发体检合格证的申请人和民航局的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应当向民航局提出申请。

(b)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办理体检合格证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1)不需要取得体检合格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够当场补正的,要求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够当场补正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c)以信函方式提出体检合格证申请的,受理时间以受理机关签收为准;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受理时间以进入接收设备记录时间为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时间以收到全部补正材料时间为准。 第67.27条 审查

(a)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人办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证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受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理由告知申请人。

(b)审查的主要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体检文书和医学资料;

(3)体检项目和辅助检查项目的符合性;

(4)体检鉴定结论的符合性;

(5)其他必要的内容。

(c)受理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下列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和人员:

(1)认为体检文书和医学资料齐全、体检项目和辅助检查项目符合本规则要求、鉴定结论符合本规则相应医学标准的,应当作出体检合格证颁发许可决定。

(2)认为体检鉴定没有针对申请人申请的体检合格证类别相应医学标准和辅助检查项目及频度等要求进行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3)经2名以上人员审查认为体检医师适用医学标准不当,做出错误结论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4)经2名以上人员审查认为需要对体检鉴定结论符合性进行进一步认定的,送请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鉴定,并通知申请人。专家鉴定不计入审查期限。 第67.29条 颁发

(a)受理机关作出体检合格证颁发许可决定后,颁发体检合格证(样式见附件B)。

(b)受理机关审查认为申请人的条件不能满足本规则要求的,作出不予颁发体检合格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填写不予颁发体检合格证通知书。不予颁发体检合格证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颁发的理由。

第67.31条 送达

(a)受理机关能够作出颁发体检合格证许可决定的,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合格证送达申请人。

(b)受理机关能够当场作出不予颁发体检合格证处理意见的,当场将不予颁发体检合格证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能当场送达的,在审查期限内送达申请人。在送达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

(c)体检合格证可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者由申请人自行领取等方式送达。体检合格证送达必须保留送达回执或者邮寄凭证或者领取签收记录等。 第67.33条 有效期

(a)体检合格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年龄计算以申请人进行体检鉴定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b)Ⅰ级体检合格证有效期为12个月,年龄满60周岁以上者为6个月。其中参加《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规定运行的驾驶员年龄满40周岁以上者为6个月。

(c)Ⅱ级体检合格证有效期为36个月。其中年龄满40周岁以上者为24个月,年龄满50周岁以上为12个月。

(d)根据体检合格证持有人所履行的职责,Ⅲ级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为:

(1)Ⅲa级体检合格证有效期为24个月。其中年龄满40周岁以上者为12个月。

(2)Ⅲb级体检合格证有效期为24个月。

(e)Ⅳa级体检合格证和Ⅳb级体检合格证有效期为12个月。

(f)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在体检合格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申请更新体检合格证。

第67.35条 有效期的延长

(a)体检合格证持有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体检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进行体检鉴定、更新体检合格证,又必须履行职责时,应当在体检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向原颁证机关申请延长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

(b)颁证机关接到延长有效期申请后,可以要求体检合格证持有人提供航空医师或执业医师对申请人进行指定项目的检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推迟体检鉴定,延长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有效期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下述期限:

(1)第67.33条(b)、(d)、(e)款规定的体检合格证持有人不超过45日;

(2)第67.33条(c)款规定的体检合格证持有人不超过90日。

(c)颁证机关应当在体检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做出决定,同意申请人体检合格证有效期延长的,应当以书面同意函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单位。

第67.37条 符合性要求

(a)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履行职责时持有相应的有效体检合格证;

(2)遵守体检合格证上载明的限制要求;

(3)在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能不符合所持体检合格证的相应医学标准时,停止履行职责,并报告所在单位管理部门。

(b)体检合格证持有人所在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在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履行职责前,确认其身体状况符合所持体检合格证的相应医学标准,并能够满足履行职责的需要;

(2)建立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健康观察档案,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实施健康风险管理和相应医疗保健措施,并将其纳入单位安全管理系统(SMS);

(3)督促患有疾病的体检合格证持有人有针对性的采取疾病矫治措施。

第67.39条 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在体检合格证遗失或损坏后,应当向原颁证机关申请补发。颁证机关审查确认申请人体检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相关信息属实后,可为其补发与原体检合格证所载内容相同的体检合格证。

第67.41条 信息变更

体检合格证载明的姓名和国籍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持有人应当向原颁证机关申请信息变更。颁证机关审查确认申请人有关信息属实后,为其办理体检合格证变更,同时收回变更前的体检合格证。变更后的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和限制要求与原体检合格证相同。

第67.43条 特许颁发体检合格证

(a)再次申请Ⅰ、Ⅱ和Ⅲa级体检合格证的申请人(学员和学生驾驶员除外),在体检鉴定结论不合格时,如果有充分理由证明能够安全履行职责,并且不会因为履行职责加重病情或者使健康状况恶化时,可以向专家委员会提出特许颁证体检鉴定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表;

(2)所在单位证明文件(私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除外);

(3)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指定技术专家出具的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4)体检文书和医学资料;

(5)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b)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本规则第67.15条的规定组织进行特许颁证体检鉴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人。

(c)特许鉴定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民航局提出特许颁发体检合格证申请。

(d)民航局按照本规则第67.25条和第67.27条的规定进行受理和审查。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履行职责时承担的安全责任、可接受的保证安全履行职责采用的医疗措施以及实施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特许颁发体检合格证的许可决定。准予特许的,颁发体检合格证;不予特许的,签署不予颁证意见。上述许可决定由民航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并告知申请人所在地地区管理局和体检机构。

(e)特许颁发的体检合格证上应当载明下列一项或多项限制条件:

(1)职责或任务限制;

(2)履行职责的时间限制;

(3)安全履行职责必需的医疗保障要求;

(4)必要的其他限制。

第67.45条 外籍飞行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

(a)持有其他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民航当局颁发的有效体检合格证的外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在申请参加公共航空、通用航空、飞行院校等民用航空器运行单位飞行运行不足120日(含本数)的,可以申请取得所在地地区管理局签发的外籍飞行人员体检合格证认可证书,样式见附件C。超过120日的,应当申请办理按照本规则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b)外籍飞行人员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申请体检机构的体检鉴定,取得符合本规则标准的体检鉴定合格结论后,可以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申请办理体检合格证。

(c)地区管理局在收到外籍飞行人员办理体检合格证或认可证书的申请后,按照本规则第67.25条和第67.27条的规定进行受理和审查。审查认为符合相应要求的,给予颁发相应的体检合格证或体检合格证认可证书;审查认为不符合相应要求的,不予颁发体检合格证或体检合格证认可证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单位。

(d)参加我国航空单位飞行运行的外籍飞行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同时持有其他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民航当局颁发的有效体检合格证和依照本规则颁发的有效认可证书,或者持有依照本规则颁发的有效体检合格证。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法律分析:(1)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制定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体检鉴定程序要求和体检合格证的管理规定,负责全国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和管理工作。

(2)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办理本地区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申请、审查、颁发和管理工作,对本地区体检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主要承担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疑难或者特殊病例的体检鉴定、特许颁发体检合格证的体检鉴定(以下称特许颁证体检鉴定)、体检鉴定标准和专业技术研究等任务,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实施技术支持、指导,并受民航局委托对体检鉴定机构进行技术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这个证件是干什么的?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1、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机管理规定,在没有驾驶资质和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进行商业行为,这属于违法行为。

2、若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无人机从业人员,无人机驾驶证相当于职业资格证,想成为无人机应用的从业者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考取无人机驾驶证。

民用无人驾驶

1、无人机操控应用,其中影视航拍、农林植保、电力巡检、航空测绘四大领域的从业人数超过总数的55%,也是无人机驾驶员从业的热门行业,警用、消防、应急救援等领域也占了相对较大的比例。

2、行业应用可以细化到影像航拍、摄影测量、国土测绘与调查建筑、地质勘探测绘、无人机遥感数据采集与处理、环境监测、公安消防系统、交警特警紧急处突、高速、电力巡线、风电巡检、电信、移动、联通、快递、农业、医疗、房产房屋展示,2019年4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

4、AOPA,全称“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China)”是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IAOPA)的中国分支机构,是IAOPA在中国(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唯一合法代表。是国内无人机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的合格证的认证与颁发机构。

5、无人机作为朝阳产业,前景一片光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所有的传统行业已日薄西山,那么想要求一份好的工作,只有进入蓬勃的朝阳产业领域。随着无人机在各行业发展和运用,短短两年时间已飞入寻常百姓家,每个人的朋友圈都时不时地被无人机飞行画面刷个屏,甚至成为新晋“网红”航拍神器。

考ASFC和AOPA这两个证的区别

1、如果用于个人炫酷的娱乐飞行,考ASFC和考AOPA都行,如果用于单位航拍等工作飞行,就要考AOPA。

2、ASFC不可用于商业行为,也就是自己玩,不能拿它赚钱。ASFC是航模遥控驾驶证,航模运动属于体育运动,归体育总局管辖。驾驶证等级分九级,最高的特级基本就是特技大神,各种翻转编花,各种在天上演杂技。

3、AOPA可用于商业行为,即可以拿飞行赚钱。AOPA是无人机训练合格证, 无人机属于飞机,无人机飞行一般属于通用航空飞行,归民航总局管。合格证等级目前分三类八级,多数人持有机长类四级执照。

如何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若是咨询关于“飞行证书”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要求,空载大于 7.5kg 的飞行器,需要持证进行飞行,其他机型暂未规定。目前官网销售的消费级无人机,均不到 7.5kg ,直接在民航网站实名登记即可。

国内无人机飞行员认证有以下三类:UTC认证、 AOPA 认证、 ASFC 认证。如果想学习更多的无人机知识,或者想往职业方向发展,可以进入进行慧飞学院了解。

慧飞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中心,是全球无人机领军企业——DJI 大疆创新的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无人机培训服务。慧飞采用国内首个专注于无人机应用技能的UTC培训体系,该体系由中国航协通航分会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合推出。分为航拍、植保、巡检、测绘、安防五大专业,让客户将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应用在工作中,获得领先的效率、安全性与成果。慧飞在近年来陆续为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地公安局等数十家大型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服务。

民航颁发的无人机合格证与执照有什么区别?

理论上,合格证,证明的是产品是否合格。而执照,证明的是相关资质。

既然2018年9月1日前的合格证可以自动转成执照,那么那一天以后的合格证应该就不能自动转为执照了。于是乎,合格证与执照就是两码事了。

按照这样的逻辑,想把合格证转成执照,应该是无法实现的了……想拿到合格证和执照,需要遵循不同的规章制度去办理……

关于《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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