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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标准管理部职能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2 07:30:57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公司标准管理部职能》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请问国内航班行李托运的规定是什么?


2、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公司标准管理部职能》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请问国内航班行李托运的规定是什么?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托运行李一般规定 :

1、托运行李定义:

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国航负责照管和运输,并拴挂行李识别标签的行李。

2、托运行李限额:

每件托运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

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国际运输的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一般不超过32千克,如超过32千克,但不超过45千克的行李必须符合达到机场和续程承运人的有关规定。

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超过免费托运行李限额的托运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费后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超过最大体积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应作为货物运输。

3、托运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应进行适当包装和固定,以保证能承受一定的压力,且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载和运输。托运行李的包装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应锁好,避免遭窃。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个。

额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运行李包。

竹制编织筐、网袋、绳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缠绕于行李四周。

乘客姓名、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应在行李包内侧和外侧写明。

4、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

基于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适合运输:由于物品的危险性、不安全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状或者性质,或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飞机机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锂电池等物品。

5、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运输规定: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规定,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

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6、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62英寸)、可视作行李的物品包括 :

睡袋或铺盖卷 ;帆布背包、背囊等 ;滑雪板/滑雪设施——包含一对滑雪橇/一幅滑雪板和滑雪杆的滑雪背包。包含一双滑雪靴的足袋。 高尔夫用具——包含高尔夫球棒和一双高尔夫球鞋的高尔夫袋。 桶形袋或22型袋 ;自行车——单座旅行自行车或赛车,非机动型,包装符合规定,手把旋向两边,脚踏板卸下。

标准滑水板,尾波板或一对标准滑水橇 ;钓鱼用具——经过适当的包装,其数量不超过两幅钓杆、一幅卷轴、一副抄网、一双钓鱼靴和一个工具盒 ;长度不超过100厘米(39英寸)的乐器

运动枪支——一个步枪盒,内装步枪不超过两支、火药不超过5公斤(11磅)、一个射击垫、一个消音器和一件小型步枪工具,或两支散弹猎枪和两个散弹猎枪盒,

或一只手枪盒,包含5把以内手枪 、5公斤(11磅)火药、消音器、一部手枪望远镜和一件小型手枪工具。此类火器的可接受性视携带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1、国际航班随身携带物品: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行李以8千克为限;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以5千克为限。

2、国内航班随身携带物品: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每位公务舱和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

3、随身携带物品体积: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分别不超过55CM(21英寸)、40CM(15英寸)、20CM(7英寸);

参考资料: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托运行李一般规定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引导民用航空企业做好企业内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实现民航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民航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行业的各类企业。

民用航空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参照本规定的原则,开展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第三条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依据科学的管理思想和原理,以强化人的管理为核心,以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为基础,制定企业规范并付诸实施,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规范,是指企业实施规范化基础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要求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应当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按照有关民用航空规章和其他规定要求制定的企业标准。第五条 民用航空企业实施规范化基础管理,应当制定营运手册。

前款所称营运手册是载明企业规范的各类文件。主要包括阐明企业经营管理方针、政策,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总体营运手册,以及按照民用航空规章有关要求制定的业务管理手册和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为实施总体营运手册制定的其他规范化基础管理手册。第六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负责民航行业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民航总局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执行。

民航总局其他业务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第七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企、事业单位的规范化基础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其具体职责另行规定。第八条 民航系统各单位、各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和鼓励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第二章 内容与工作程序第九条 企业开展规范化基础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现集约化经营;

(二)落实国家推行的《“九五”企业管理纲要》要求,促进企业内部改革和管理创新;

(三)贯彻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逐步建立企业内部的依法管理的机制;

(四)推行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GB/T19000-ISO9000),逐步达到国际同行业的先进管理水平;

(五)促进企业的安全、正常、服务和效益目标的实现;

(六)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调动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第十条 企业开展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应当与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相结合,做到通盘考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第十一条 企业开展规范化基础管理工作,主要目标是建立起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研究制定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确定本企业的市场定位,合理调整内部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围绕产品(服务)的市场竞争,制定具体战略措施。

(二)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理顺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合理调整组织机构。

(三)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要求的内部管理机制。其要点如下:

1.建立起适应市场变化的科学决策机制。明确经营决策的组织,合理划分决策与执行的管理层次,制定决策工作程序,使决策科学、有效、实施有力、减少决策失误;

2.按现代航空运输运行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3.建立劳动用工、分配的激励机制,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全员合同制与员工上岗合同制,以及企业内部干部的聘任制和业绩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分配制度和人事考评制度,形成公正、客观、有活力的全员激励机制;

4.建立强化管理的内涵集约化发展机制。优化产品结构、市场结构,推进技术进步,严格资金和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生产运行质量,促进存量资产的优化组合,实现内部挖潜,增强企业自我积累和企业发展后劲;

5.建立企业监督约束机制。企业应在经营决策、业务运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体系和制度,遵纪守法,依法经营。

(四)优化生产业务流程,完善业务工作管理程序,制定岗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标准,使业务操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采取企业形象设计(CI)的导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制定企业的理念、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企业文化,形成企业精神,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民航服务标准的七项要求是什么?

进一步做好民航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七项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民航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警钟长鸣,特别要从近期民航发生的典型不安全事件以及6月1日法航空中客车A330空难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企业、政府、领导和岗位“四个责任”的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民航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根据民航局下发的《民航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方案》要求,5-9月份为“三项行动”的第二时段。

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在全行业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行业要按照民航局有关要求和部署,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入开展一次夏季安全教育。

四是做好夏季航空安全工作。各运输、通用航空企业及保障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标准。尤其各航空公司要高度重视防雷击工作,认真研究雷雨复杂天气运行的特点,加强机载设备使用,减少雷击事件的发生。要针对夏季气候多变,阴雨及低能见度进近增多的情况,加强相应培训,严防冲、偏出跑道、低于安全高度、擦机尾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飞机、发动机维修、监控工作,严防重大机械故障的发生。各机场要继续加强机坪秩序管理,加大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力度,做好鸟击防范工作。

五是加强空管安全工作。各管制单位要加强对运行环境的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把握设备系统运行风险,杜绝核心系统、设备运行中断;要加强人为因素研究,着力解决管制工作中错、忘、漏和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及时通报天气重大变化和趋势,提供优质的管制服务。

六是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此前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已下发电报,对多起人为责任事故征候以及典型不安全事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提出了安全建议和要求,对此,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未发生问题单位也要举一反三,加强防范,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整改措施以及安全建议落到实处。

七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快民航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明确应急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及程序,加强应急演练,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民用航空企业节能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能源的监督管理,推进企业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管理的规定,结合民航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民用航空企业。第三条 企业其主管领导,应以承办节能管理职责的部门为主,协调企业有关部门,做好节能考核工作。第四条 企业节约能源考核,分为“民航节能达标企业”、“民航节能先进企业”两个等级,考核标准见附件2。

企业节约能源考核评分标准为:

1、民航节能达标企业总分≥80分;

2、民航节能先进企业总分≥90分;第五条 企业应通过节能管理考核,完善企业节能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使节能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第六条 企业节约能源考核是企业全面质量管理达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以节能管理为基础,促进整个企业管理工作的提高。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七条 企业节能应从节能达标企业开始,逐步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第八条 凡申报节能达标和先进企业的航空运输企业,其机型的万吨公里耗油量必须达到民航局规定的要求(见附件1)。机场和其它类型企业申报节能达标和先进企业,其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应比上年有明显降低。第九条 企业应较好地完成年度生产计划和主要经济、技术定额指标,以及国家和民航局提出的节能管理工作要求。第十条 企业应做到节能管理机构健全,落实各项能源和节能管理制度,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和经济责任制,严格实行节奖超罚。第十一条 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规定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第十二条 申报民航节能达标、节能先进的企业,要具备民航局规定的计量要求。第十三条 企业因违反国家有关节能管理规定,或发生重大浪费能源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节能达标、节能先进企业的考核。第十四条 企业申报节能达标企业、节能先进企业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并达到相应的能量平衡测试水平。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十五条 企业申报节能达标、节能先进企业,应根据民航节能达标企业、节能先进企业的考评标准先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填写民航企业节能考核申报表。第十六条 申报节能达标的直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区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报民航局审批。地区管理局管辖的企业和机场(包括地方航空公司、机场),由地区管理局审批,报民航局备案。第十七条 申报民航节能先进企业,由所在地区管理局会同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民航局,由民航局组织考核、审批并颁证,报国家节能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民航局一般在每年第二季度考核上年度民航节能达标企业、节能先进企业,并对每年的节能达标企业、节能先进企业进行一次通报表彰。第十九条 对已经达到节能达标企业、节能先进企业的单位,其称号有效期为三年。期限届满时,企业需重新申报考核。如不重新申报,其所享受的称号和奖励政策自然终止。第二十条 对获得节能达标、节能先进企业等级称号的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节能达标企业的复查,由企业先行自查,自查的结果,报地区管理局审核。地区管理局应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并报民航局备案。节能先进企业的复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地区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民航局组织复查,并做出复查结论。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民航局。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一日施行。

附件1、机型万吨公里耗油量考核标准(略)

2、民航节能管理达标、先进企业考核标准(略)

3、19年度民航企业节能考核申报表(略)

航空港管理有什么要求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现代空港快速发展的需要,具有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知识和较强操作技能,能在各级管理部门、从事现代航空港管理及其它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运输经济学、管理学基础、航空港概论、人力资源管理、航空法、民航市场营销、民航服务心理学、空港货运管理、公关礼仪及形体、民航英语、航空公司运营管理实务及案例评析等。

经济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管理学原理、民航市场营销学、公关礼仪形体、民航货运管理、航空港概论、航空公司营运管理、民航客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民航法律法规及民航商务英语等课程。

关于《航空公司标准管理部职能》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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