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通用航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七彩云南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是多少?
2、通用航空根据其经营范围共有几大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通用航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七彩云南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是多少?
- 2、通用航空根据其经营范围共有几大类
- 3、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16修订)
- 4、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2016)
- 5、2016年海南省注册的经营性通用航空企业已达多少家
- 6、通用航空的发展前景
七彩云南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是多少?
七彩云南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871-67112721,公司邮箱272922510@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6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
公司介绍:
七彩云南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是2016-05-27在云南省昆明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长水国际机场公务机候机楼B606号。
七彩云南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其龙,注册资本5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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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根据其经营范围共有几大类
通用航空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其经营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共四大类31项:
(一)甲类
通用航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二)乙类
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
(三)丙类
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
(四)丁类
使用具有标准适航证的载人自由气球、飞艇开展空中游览;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喷洒(撒)、电力作业等经营项目。
其他需经许可的经营项目,由民航局确定。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16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促进通用航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许可及相应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及相应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第五条 实施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促进通用航空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符合通用航空发展政策;
(三)符合科学规划、市场引导、协调发展的要求;
(四)保障飞行及作业安全。第六条 开展以下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一)甲类 通用航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二)乙类 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
(三)丙类 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
(四)丁类 使用具有标准适航证的载人自由气球、飞艇开展空中游览;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喷洒(撒)、电力作业等经营项目。
其他需经许可的经营项目,由民航局确定。
抢险救灾不受上述项目的划分限制,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对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保障业务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经营许可条件和程序第八条 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经营项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名称应当体现通用航空行业和经营特点;
(三)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
(四)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空人员;
(五)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完成通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主管飞行、作业质量的负责人还应当在最近六年内具有累计三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七)有满足民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
(八)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检测合格的作业设施、设备;
(九)具备充分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十)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不予受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
(二)申请人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一年内再次申请的;
(三)申请人因使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撤销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后,三年内再次申请的;
(四)申请人收到不予许可决定后,基于同样事实和材料再次提出经营许可申请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向企业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申请,按规定的格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负责人、主管飞行和作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声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文件;
(四)航空器购租合同,航空器的所有权、占有权证明文件;
(五)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以及按照民航规章要求装配的机载无线电台的执照;
(六)航空器喷涂方案批准文件以及喷涂后的航空器照片;
(七)航空人员执照以及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八)基地机场的使用许可证或者起降场地的技术说明文件;基地机场为非自有机场的,还应提供与机场管理方签署的服务保障协议;
(九)具备充分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的投保文件等;
(十)企业经营管理手册;
(十一)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企业办公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十二)有外商投资的,申请人应当按国家及民航外商投资有关规定提交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三)申请材料全部真实、有效的声明文件。
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201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用航空发展,加强民用航空管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和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运输机场的运营、管理、服务和安全环境保护,通用航空有关管理以及相关活动。
民用航空的安全、标准、航空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民用航空发展遵循以人为本、安全规范、统筹协调、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军民融合、服务发展。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省民用航空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民用航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民用航空发展政策、发展资源,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促进民用航空发展。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民用航空发展的组织、协调和跨区域配合,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机场保护相关工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全省民用航空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税务、工商、安全生产监督、口岸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用航空的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运输机场地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依照本条例的授权查处运输机场地区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受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监督。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全国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编制全省民用航空发展规划、运输机场建设规划和通用航空专项规划等规划,将其纳入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由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编制。
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需要,依据全省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民用航空发展规划。
民用航空发展规划、运输机场建设规划和通用航空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衔接。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依法投资民用航空。
对在民用航空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奖励。第二章 运输机场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运输机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验收手续。
运输机场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循绿色建筑发展要求,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第九条 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或者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
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省运输机场建设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省发展改革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驻场单位和运输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运输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根据运输机场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实行规划控制。第十一条 运输机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运输机场地区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第十二条 运输机场应当建设完善旅客服务、航空货运集散、公共交通、油料供应以及航空器维修保障等配套基础设施。
运输机场地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防汛等基础设施由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运输机场地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防汛等配套基础设施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保证运输机场地区内外基础设施的衔接。
2016年海南省注册的经营性通用航空企业已达多少家
我们网站收录的数据是15家,如下:
1.海南三亚亚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2.海南金美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3.海南环球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4.维京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5.海南海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6.南海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7.海南碧海豪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8.五指山通用春城机场有限公司
9.海南椿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10.海南宇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11.海南福马通用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2.(待清理)五指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13.三沙海航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4.海南大鹏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5.海南亚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通用航空的发展前景
中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保持上升趋势
中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自2014年以来始终保持上升的趋势,机队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20年8月,中国内地在运营的通用航空器数量达2930架,相比于2019年底增长154架,相比与2014年的1505架几乎翻了一倍。机队规模的增速在2017年达到顶峰,并在之后的年份逐步回落。
涡桨和活塞固定翼飞机占比份额达50%
机队构成方面,涡桨和活塞固定翼飞机占到了2930架总数的50%。其中活塞固定翼飞机主要应用于飞行培训,而涡桨固定翼飞机凭借更强的性能而广泛应用于农林作业、通勤运输、航拍航摄等领域。
直升机占到了机队总数的37%,主要应用于海上石油服务、空中巡查、农林植保、空中游览、电力巡线等领域。代表着高端出行的公务机则占到了机队总数的11%,尽管数量上占比不大,但由于飞机平均单价较高,从机队价值上来看同样不容忽视。
通用航空企业数量增速明显放缓
中国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的增长态势与机队增长基本保持一致。截至2020年8月,中国现有实际运营中的通航企业443家,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相比2019年底增长仅17家。2018年为历年中增速最快的一年,相比上一年增加100家,增幅达37%。
但在随后的2019年和2020年,增速明显放缓,侧面反映出现有市场需求接近饱和,市场竞争加剧,制约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仍然存在。
生产自主研发机型的厂商数量占比过半
中国尽管拥有这巨大的通用飞机市场潜力,但是在通用飞机制造方面起步晚、底子薄,在过去长期以来始终在努力追赶国外先进水平。截至2020年6月,中国国内已有32家通用航空器飞机制造商取得了中国生产许可证(PC)。其中生产自主研发机型的厂商数量占到了56%,直接引进或者收购的厂商占到了44%。
尽管从数量上来看自主研发的机型较多,但除了中航工业的“运”系列以及个别机型外,国内自主研发的机型大多为超轻型运动飞机,不适用于传统的通航作业,国内航空运动的市场也没有完全打开,因此市场占有率也很低。
通用航空飞行作业小时总体呈增长趋势 执照培训占比过半
通用航空飞行作业小时方面,2019年相比上年增长14%,首次突破一百万小时大关。而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关系,第一季度通用航空作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随着第二季度疫情得到基本控制,通航飞行作业基本恢复正常,并在三季度实现了对上年同期水平的反超。预计2020年全年飞行小时数较2019年会稍有回落,但仍将高于2018年的水平。
2019年,各通用航空飞行作业类型中,执照培训依旧占到了55%半数以上,其次依次为工业、农业、消费、交通运输和应急等。在当前工业和农业领域无人机有着逐步取代传统固定翼和直升机的趋势,但在通航消费(空中游览、跳伞飞行和个人娱乐飞行)、交通运输(包机和短途运输)和应急领域,仍然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停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急剧上升
从中国民航局发布的《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报告中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来看,2019年和2020年的暂停或终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均远超之前的年份,而2020年前8个月停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数量已超过2019年全年的数量。
2019年和2020年停止运营的通用航空企业主要为91部运营企业,其中又以直升机运营企业占大多数。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仍然未得到完全释放,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淘汰率的加大,而2020年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也给企业带来了运营和资金层面的双重挑战。
同时,公务机业务的发展由于国内国际金融政治风险加剧而表现出疲软的态势,也导致了一部分以运营公务机为主的135部企业停止运营。
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分析
——涡桨和活塞飞机市场:德事隆航空稳居第一
涡桨和活塞固定翼机队占整个通用航空器机队的50%,2020年机队总数达1472架,从数量上来看是构成通用航空器机队的最主要力量。
从涡桨和活塞飞机制造商的市场份额来看,德事隆航空稳居第一,市场份额达30%,旗下机型种类众多,其中赛斯纳172和赛斯纳208分别为市场上占有率最高的活塞和涡桨的机型。赛斯纳172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轻型通用飞机之一,广泛应用于飞行培训等领域。赛斯纳飞机与中航通飞于2013年合资成立的石家庄中航赛斯纳负责赛斯纳208的总装和国内客户交付,并提供原厂维修服务。
钻石以23%的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二,单发活塞机型DA40和多发活塞机型DA42是其最受欢迎的机型。中航工业作为中国最大的航空工业集团,以18%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三。其自主研发生产的单发活塞机型运5和双发涡桨机型运12同样拥有可观的市场占有率。
——直升机市场:罗宾逊占据榜首
直升机机队占整个通用航空器机队的37%,2020年机队总数达1070架。从直升机制造商市场份额来看,罗宾逊凭借R44和R22这两款“爆款”机型而占据榜首,占比达30%。总部位于法国的空客、美国的贝尔和意大利的莱昂纳多分别凭借23%、16%和10%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二至四名。
——公务机市场:湾流霸占榜首
中国内地的公务机机队从数量上仅占整个通用航空器机队的11%,2020年机队总数达326架。从公务机制造商市场份额来看,有着公务机中的“苹果”之称的湾流依然霸占榜首,市场份额达36%。
总部位于加拿大的庞巴迪、美国的德事隆航空、法国的达索和巴西的巴航工业分别凭借28%、13%、10%和5%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二至四名。本田作为公务机行业的新进入者推出的HondaJet也凭借其超低的运营成本在中国崭露头角。
——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通用航空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关于《中国通用航空》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