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朝灭亡之后,中德关系实际上经历了好几个阶段。一战后一直到30年代初,德国与中国的民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比较若即若离,德国在其远东事务上基本上保持着中立的姿态。但是到了1933
清朝灭亡之后,中德关系实际上经历了好几个阶段。一战后一直到30年代初,德国与中国的民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比较若即若离,德国在其远东事务上基本上保持着中立的姿态。但是到了1933年德国纳粹党开始掌权之后,两国的外交关系逐渐明朗,主要集中在经济贸易与文化交流层面。
纳粹党掌权德国之后,最重要的举措就是扩展军备,对制作军用物资必需的原材料需求量很大,尤其是钨砂、锑、锰等战略性原材料,而这两样刚好中国生产。1934年8月23日,民国的财政部长孔祥熙与德国的合步楼公司一起再庐山签订了《中德原材料及农产品与工业及其他产品互换条约》。德国为中国提供以军需品为主的工业制成品,而中国需要向其提供这些工业原材料还有农产品。这个条约建立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既满足了德国对原材料的几乎全部需求,中国也也从中受益良多,不仅解决了财政上的赤字问题,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军队的现代化。
之后中国还向德国派了专门学习机械的留学生。两国还进一步合作计划了一个工业的三年计划,主要由中国政府的资源委员会与合步楼公司合作完成,在湖北、湖南和江西三个省建立工业发展基地,其中包括工厂项目有钢铁、燃料、机械、电气、化工等等,都是中国近现代发展所急需的。1936年4月8日,两国接着又签订了《德华信用借款合同》,其中德国政府承诺向民国政府提供无限期周转贷款有一亿帝国马克。中国则用这笔钱从德国购买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技术资料等等。
然而两国之间的关系随着中日战争的爆发以及不断发酵而急转直下,中间在战争初期,德国还曾试图从中调停,但是调停失败后,德国承认了满洲作为独立国家的存在,与民国政府的关系也破裂了。但是当时中德之间的联系断断续续地一直持续到1940年底,德国与日本还有意大利签订三国轴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