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宋朝时期,政治上是想打主要制度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而这种制度的体现主要是在宋朝时期的官职上,而这种官职制度还有五种特点,一就是中央集权,二是皇帝集权,三是权力比较分散
在宋朝时期,政治上是想打主要制度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而这种制度的体现主要是在宋朝时期的官职上,而这种官职制度还有五种特点,一就是中央集权,二是皇帝集权,三是权力比较分散,四是比较重文轻武,五是在军事上实行内重外轻的政策。而宋朝制度的不断演变也发生了不断的变化,主要是以宋神宗时期的年号为界限,宋朝时期的政治改制前改制后为一大阶段,南宋时期又为另一大阶段。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加强,为官制演变提供条件
在宋朝的时候主要实行二府制,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就是文武分开,各自职权。宋朝时期实行的中书与唐朝时期的中书门下性质其实是相同的,他们其实都是宰相进行办公的场所,但除了中书之外,其他的地方如尚书,门下等,他们虽然存在着名号,但是其实已成为外朝,并不是宰相的机构。
宋初时期,统治者延续了唐朝的制度,以中书门下的平章事为宰相,然后以可以参加政事的的为副相。到了元丰时期的时候,朝代统治者进行改制,他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首相,然后在名义上恢复了三省,其实在实际上是趋于一省,宋朝其实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大时曾任太是总领三省事。
到了后来又出现了枢密院,而这枢密院的由来也是非常不一般的。在唐朝时期,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的一省,而枢密院的领导者是在宰相之外的宰相,其实也就是当时政权之外的多余机构,而这个机构也就是君主专制下的产物。
到了宋代,统治者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开始设立了专门掌管武士的书面院这一机构和相关的职官。其实二府制下书院的设置也变相地分了宰相的权利,从而形成了文武分权。
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以后,除了正常设置的机构之外,派官掌管的现象已经是非常普遍了,宋朝开国时期,唐太祖用赵普为相时期都没有做到整齐划一的调整。因此,在宋初制度很乱的情况下,枢密院也剥夺了兵部的职权,并逐渐变成了中枢机构,唐朝的吏部兵部分别是主管文员武官的甄选机构。
到了元丰改制前期,统治者继承了唐代的制度,把御史大夫为加官,并在改制时取消了这种制度。宋朝时统治者规定,宰相的亲戚或者宰相推荐的管理不得作为台长,以避免与宰相勾结形成乱政,但在事实上宰相仍然能够勾结御史台,并利用其工具打击在朝堂上与他为敌的人。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得给其他的人发布指令,而这也就使侍中和中书人逐渐成为了两省的主要负责人。
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时期军事制度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由兵权分成几个机构,各级部门的权力比较分散,而集中权力主要归于皇帝之手,而宋朝政府负责管理的军事事务也主要有四个部门,主要有疏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府衙门统帅禁军,等到了宋朝元丰改制前的时候,宋朝有实行募兵制,而士兵的来源也有很多种。
除此之外,宋太祖赵匡胤也实施立更戌法,免去了将士们专政的威胁,从而保证了作战的顺利,直到神宗即位时才知道这种政策的弊端,也因此废除了这种制度。
南宋初期时候,朝廷政府允许强令自己征兵,于是便出现了岳家军,韩家军等,而这大大触犯了宋王朝的忌讳,也成为了私人武装的危险,很可能威胁朝廷的统治。因此,这就导致了南宋出现统治者收回岳飞,韩世忠等人兵权的举动。
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宋代实施的重文轻武是当时官职制度的一个重大特点,而其中对士大夫进行优待就更充分体现了这一说法。
取得入仕资格
在宋代时已经开始出现了人们入仕做官的途径,而这些途径主要有三种,一种就是通过科举,一种就是制举,还有一种就是荫补。
在宋朝时期,吕布设立了科举考试以此来选择人才,到了宋朝,统治者就更加加强了考试的管理,如果要进宫做官,必须要有身份的验证和德行的品鉴,而参加考试的人必须要有很大的好的名誉,并且在考试过后,考官收到的试卷必须要把名字涂起来不能显露考试者的名字。
到了宋太祖时期,统治者对达官子弟的考试变得更加复杂,宋朝的科举制度最初只是分为甲乙两个方面,到了后面又实行了进士分为三甲,考试的制度也分为五种。
就这点而言与唐代是有所不同的,不仅如此,宋朝还允许附试的制度,宋朝时期的科举考试,考试制度严谨,不受门第的影响,很少要要求达官贵人们托付,当时的录取名额也比较多,更是向社会各阶级的人们开放,因此这就大大的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宋朝时期士大夫的特殊称职
在宋朝的时期,一般官吏都有许多头衔,唐朝前的官员,到了唐后期已经变成了官吏品阶的标志,宋朝时期更是沿用了这种制度,官吏的实际称呼要看他们所位于的职位,,元丰改制时期,定阶官是以寄禄为主的。而且宋朝的官职名字非常多,分为许多等级。我们就要拿学士来说,按照它的性质我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种就是学士,其中代表的有翰林学士等等。
除此之外,宋朝也有专门设立给皇上讲经颂文的官职位,而他们大多成为讲读官。并且还形成了两制的制度,元丰改制以前,宋朝的许多官员都是有两制或者两制以上的官员担任的,因此,能不能成为两制的官员也是能否升迁的重要依据。
请郡及宫观祠禄制度
宋朝的统治者对高级官员有一种特殊的优惠方法,也就是请郡制度。也就是节度使带着宰相的职位出任,这也叫做使相。而宫中的祠禄官,也就是宋朝特有的一种职位制度,并且宋朝的皇帝多宠向道教。
在京城外建立了许多道观,在京城内设立了许多京祠。慢慢打,也就形成了制度。到了绍兴时期时,士大夫们大多流离失所,朝廷许多官员都缺失无法安置,于是也就使祠禄破例采纳官员。宋朝还有一种制度如果是60岁以上的官员,可以自己请求辞官。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朝实行的这种制度,大大的提高了人们做官的积极性,同时这些制度也对当时的社会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稳定了当时社会的发展,也对我们后产生了积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