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北宋军事改革的原因?北宋军事改革有两次,第一次是赵匡胤的改革,为了防止陈桥兵变重演,第二次是宋神宗年间的王安石变法,目的是为了提高军队素质和改良武器。二、北宋中枢体制
一、北宋军事改革的原因?
北宋军事改革有两次,第一次是赵匡胤的改革,为了防止陈桥兵变重演,第二次是宋神宗年间的王安石变法,目的是为了提高军队素质和改良武器。
二、北宋中枢体制变化原因?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
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
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
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三、军事教育体制是什么?
军事教育是指:以教育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为依据,对现役和预备役官兵以及其他受训人员进行军事理论教育和实践训练。 扩展资料
军事教育的内容包括:军事训练的形成与发展;军事训练在军队作战、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军事训练的.目的与方针、内容与方法、组织实施与制度;军事训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军队院校的领导和教学管理等。
这些内容同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军制学、军事地理学、军事历史学、军事经济学和军事技术学等分支学科有紧密联系,也与心理学、信息论、控制论等学科有密切关系。
四、晚清军事体制变革的动因?
当时:甲午战争的结果,促使清朝将传统旧军制向新军制转变。甲午战争之后,北洋水师的全军覆没与昔日号称陆军劲旅的湘、淮军的不堪一击,使国人如梦初醒,痛定思痛。中国有识之士发现,中国军事上的落后,不仅仅是武器装备,更重要的是制度。只有改革军制,才能解决国防问题。
1.西方列强的强烈入侵,导致军事体制的变化。2.因洋务运动等兴起的军事需求致使军事体制的加速变革。3.中央集权的不断削弱,个省份各自为政的局面加速了军事体制的变革。4.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的推广运用。5.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的大力推广。
五、军事立法体制包含哪些要素?
军事立法可分为三个基本层次:
(1)军事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是军事法的最高层次,其致力仅低于宪法,主要规定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2)军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军事法的第二层次。军事行政法法规由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军事法规由中央军委制定。主要规定属于国务院、中央军委职权范围内贯彻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等问题。
(3)军事行政规章和军事规章。军事法的第三层次。军事行政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或与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制定,军事规章由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军兵种、各军区制定。这是由各制定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本系统或本区域的实际情况,为贯彻执行军事法律、军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而制定的使党和国家对国防事业和军队的领导管理具体化的一些规定。
六、军事教育体制是什么意思?
军事教育( Military Education )对从军人员进行的训练,目的是让服役人员拥有基本的格斗技能,军事知识以及军规军纪.优秀者有资格接收进一步的深造,服务于人民
七、美国军事领导体制是怎样的?
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美国总统是美国陆海空军以及现役各州民兵的总司令。美国参战后两个月,华盛顿成立参谋长联席会议,由乔治·马歇尔将军、欧内斯特·金海军上将和陆军航空队司令阿诺德将军组成。这就是战时军事指挥体制。战时军事指挥体制是陆海空三军的主要协调机构,直属于总司令。它随时向总司令报告军事战略事宜、武装部队人员需要、军用物资弹药的生产和分配情况及所有三军共存的政策问题。
八、北宋政治、经济、军事制度与其他朝代的不同?
谈一下宋朝和明朝,在军事、文化、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对比,这样就能够直观地看出两个朝代的一些差距。
在军事上,北宋和明朝的实际控制疆域面积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大小,很多人说宋朝没有统治西藏和东北。其实,明朝军队没有驻扎西藏,也没有派遣驻藏大臣,所以明朝对于西藏和东北地区的掌控名存实亡,实际的疆域仅限于长城线内。而宋朝的军事领域的热武器还是有很多是世界领先的(突火枪、霹雳炮、震天雷、火箭等),到了明朝,很多热武器都需要从外国采购,相比之下确实是逐渐落后了。
在文化方面,宋朝是有绝对优势的,所谓唐诗宋词元曲,宋朝的文化处于一个历史的顶峰,而且两宋思想开放,出了不少有名的大文豪,唐宋八大家有六个是宋朝的,绘画和诗词的成就也是鲜有朝代可以比肩的,反观明朝设东西厂,锦衣卫,宦官弄权,思想控制严酷,相比宋朝的文化开放程度,明朝确实有所不足。
在政治上,宋代采取募兵制,把灾民饥民编入军队,所以两宋都没有爆发大规模农民起义。而在明朝末期政治黑暗,民不聊生,每逢饥荒,灾民遍野,时常有农民起义造反,像比较著名的有闯王李自成。另外明朝之后,在政治文化逐渐西方赶超。同时期的西方,荷兰已经驶大西洋,撒播殖民的种子了,虽然明朝的民间资本也处于萌芽阶段,但是发展速度仍旧落在下乘。
在经济方面,北宋经济空前繁荣,尤其是农业、手工业、商业十分发达,这一切都是得益于北宋建立了完善的经济制度。宋朝历代统治者通过颁发诏令,采取积极的措施鼓励开荒,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庞大的农业基础,把社会推向了一个空前的发达状态。南宋政府鼓励海外贸易,广州、泉州是当时世界闻名的大商港。如果没有其他势力的崛起以及后期的统治不力,宋朝可能是最先进入世界强国第一阶梯的的。
明朝之后,空前的中央集权,以及腐朽的士人阶层,加之西方势力日渐强盛,即便清朝的各种举措,也难以回到国力的巅峰。
九、北宋中枢体制与唐朝前期相比有何不同?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二)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三)台谏制度的演变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十、北宋在军事上和财政上采取了那些措施?
1、军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三项。
第一,建立不同于前朝的枢密院制度,长官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主管调动全国军队,分掌军政大权。枢密院与三衙统领各有所司。三衙虽然掌握禁军,但却无调兵和发兵的权力。枢密院有发兵、调兵之权,而不能直接掌握军队。调兵权与领兵权分离,各自独立,相互制约,有利于皇权的控制。
第二,内外相维政策。宋太祖把全部军队分为两半,一半屯驻在京城,一半戍守各地,使京城驻军足以制止外地可能发生的变乱,也使外地驻军合起来足以制止京城驻军可能发生了内变。内外军队互相制约,都不能发生变乱,而京城驻军又多于外地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皇帝也就可以保证牢牢控制全国的军队了。
第三,兵将分离政策。无论驻屯京城的禁军,还是驻在外地的禁军都必须定期调动。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或边境戍守,有的则要到产粮的地方就粮,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这种方法名义上是锻炼士兵吃苦耐劳,实际上是借着士兵的经常换防,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将官再也不能同士兵结合,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声望,也就再也不能率兵同朝廷皇帝对抗了。
2、地方藩镇采用强干弱枝之术,其措施主要有三项:
第一,削夺其权。为削弱节度使的行政权力,把节度使驻地以外兼领的州郡——支郡直属京师。同时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县等地方官。3年一更换,直接对中央负责,向朝廷奏事,不再听令于节度使。对于一些五代以来一直盘踞一方的节度使,宋太祖又故伎重演,拿出“杯酒释兵权”的办法将其逐一罢免。后来又设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权,利用通判与知州之间的相互制约,使一州之权不致为知州把持,防止偏离中央政府的统治轨道。
第二,制其钱谷。宋初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一路所属州县财赋,除留少量应付日常经费外,其余的钱帛都要送到京城上交中央政府,不得占留,这样地方的财权就完全收归中央了。
第三,收其精兵。乾德三年(965年)八月,宋太祖下令各州长官把藩镇所辖军队中骁勇的人,都选送到京城补入禁军。又选强壮的士卒定为“兵样”送到各路。召募符合“兵样”标准的人加以训练,然后送到京城当禁军。这样中央禁军集中了全国精兵,而地方军队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编成厢军,只供杂役,地方再也没有军事力量可以同中央抗衡了。
通过这些措施,唐末五代的那种专制一方的藩镇,在宋初就逐渐消失了。
3、在官僚制度方面,侧重削弱宰相权力。军政大权归枢密院掌握,而财政大权则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了。在军、财、民三权分立中,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政”号为二府。皇帝利用这两者间的异同发号施令,独断专行。宋初不仅以三权分立的办法削弱相权,而且设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的副手,与各部门长官发生制约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此外,宋初还在设官分职、科举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有利于加强皇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