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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空军大学招生章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3-10-01 06:03:57

简介:】一、2021年长春空军大学招生章程?空军航空大学主校区坐落在“北国春城”吉林长春,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

一、2021年长春空军大学招生章程?

空军航空大学主校区坐落在“北国春城”吉林长春,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

7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近8万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300余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空军招飞对象

2021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女不限,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重要提示】2021年,空军将面向全国招收选拔第13批女飞行学员!

空军招飞基本条件

政治要求

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身体要求(男、女生要求一致)

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未佩戴过角膜塑形镜(OK镜),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文化要求

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统招一本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心理要求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形象气质好。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初选(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考生可登录“中国空军招飞网”(www.kjzfw.mil.cn)或手机下载“空军招飞APP”进行网上报名

复选(2020年12月-2021年1月)

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定选(2021年高考后组织)

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录取

经招飞定选,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考核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空军明确的录取原则和各省年度招飞计划择优录取。

二、2015空军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空军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空军工程大学是为我军培养航空航天、防空反导、信息攻防、空管领航、装备管理等领域一流人才的军事院校,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是全国重点大学、全军五所综合大学之一、空军专业技术最高学府。颁发空军工程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条 为保证空军工程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实施办法》和教育部、人社部、“四总部”有关规定,以及空军工程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空军工程大学设立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空军工程大学依据总部下达的分省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第八条 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空军工程大学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为招生计划的100%,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

  第十条 在政审面试合格、军检结论符合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空军工程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总分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文科专业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一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空军工程大学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空军工程大学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军队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以及符合《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空军工程大学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四章 复查复检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空军工程大学组织新生政治考核复查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复检,复查复检不合格的,按照《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只招收高考成绩总分在各省(市)一本线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审档、复查复检按《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空降兵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空军工程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人社部及“四总部”有关政策矛盾、以教育部、人社部及“四总部”有关政策为准。

三、沈阳大学招生章程2021?

2021年沈阳大学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了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沈阳大学二〇二一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2.8万平方米(约合791.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3.8;专任教师1188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666.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575.1元;图书178.8万册,生均图书105.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2021杭州大学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已经没有杭州大学了,杭州大学已经并入浙江大学,目前是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五、2021年空军军医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无军籍学员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对外可称第四军医大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自2018年起除招收军队计划生外,面向全国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无军籍学员。院校代码:91030。学校本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9号,邮政编码:710032。

第三条 学校招收的无军籍学员,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按规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四条 八年制专业一、二年级学员在联合培养院校进行医学预科教育,之后回学校本部学习。

第五条 学校无军籍学员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计划拟制、招生宣传

六、2021年陕西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学校法定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第三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保送生、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运动训练单招、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七、2021年提前批大学招生章程?

2021年提前批大学海南医学院的招生章程为:全球最大自贸港中唯一一所集本硕博教育为一体的公办医学院校。国际代码:11810。办学层次: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海南医学院位于“全国人民的后花园”——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具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肩负着为国家战略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的重任。

八、2021西南大学高收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063519635。

  第三条学校设北碚和荣昌两个校区,北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北碚区;荣昌校区办学地点在重庆市荣昌区。

  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五条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367777、023-68252513,招生咨询邮箱:zs2006@swu.edu.cn。招生监督邮箱: zsksjd@sw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九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2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共有26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二条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共设置7个招生专业(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含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五年制)、动物医学类(含动物药学、中兽医学)、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第十三条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

  第十四条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第十五条西南大学(招生国标代码:10635)录取的考生在北碚校区就读,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招生国标代码:1063519635)录取的考生在荣昌校区就读。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考生(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取得高水平运动队壹类合格资格的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2021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学校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类招生计划,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西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条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0/0”后的等效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况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投档成绩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综合改革类考生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按照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填有我校此类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保送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1年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训练和比赛义务。

  第七章 收费和资助

  第三十八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28000-3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4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就读期间,按相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九条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南京大学招生章程20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符合南大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努力造就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未来栋梁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南京大学继续以综合评价方式在江苏省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在地级市高考模拟考试中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专业组

招生专业(类)

计划

选科要求

专业组1

经济管理试验班

7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人文科学试验班(人文艺术传播类)

7

社会科学试验班

6

专业组2

理科试验班类(匡亚明学院大理科班)

10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另一门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人工智能

10

软件工程

20

理科试验班类(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类)

30

理科试验班类(化学与生命科学类)

50

注: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年·人。

四、报名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报考专业组1的考生须填3个不同的专业(类),报考专业组2的考生须填6个不同的专业(类)。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经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照片)。其中,申请表中个人照片为2021年高考报名证件照,附加要求所填信息必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且符合填写要求。

(2)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公示结果扫描件(照片)。所有考生名单、模考成绩均须中学审核,并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公示结束后与申请表一并上传。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结果的视为无效申请。

(3)高中阶段获得的体现基础学科拔尖的赛事证书扫描件(照片)。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和审核材料。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3.考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或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我校对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测试资格。5月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

2.打印准考证。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凭报名系统审核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

3.参加测试。6月13日,考生持准考证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测试采用笔试,其中专业组1主要考查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专业组2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6月17日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测试结果后,须在6月18日中午12:00前按照报名系统相关要求再次填报和确认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南京大学综合评价高考志愿。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录取。未按要求确认专业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价入选资格。6月20日前,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专业组1、2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1年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控制线上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照专业组1、2计划总数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3.我校依据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确认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录取。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其他

1.我校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2.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进行公示。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时间提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审核结果查询时间:5月底

南大测试时间:6月13日

测试结果查询时间:6月17日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6月18日中午12:00

入选名单公布时间:6月20日前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2021年4月29日

十、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校本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费县校区地址:山东省费县文化路33号 

            沂水校区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文化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招生信息网”(zhaosheng.lyu.edu.cn)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

  临沂大学各艺术专业(除统考专业)均参加2021年山东省高校专业联考平台,并认可其测试方案、分数计算办法、投档规则及相关专业合格证。获得专业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2)山东省联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声乐、器乐的合格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民族器乐的合格考生,主要招收二胡、板胡、柳琴、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贝斯等乐器演奏的考生。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1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舞蹈类专业使用我省美术类、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

  (2)其他专业:

  音乐教育(师范类)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山东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省外生源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浙江省及天津市等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理工类、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150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0

  学校网址:http://www.ly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l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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