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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询飞机飞行航道?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3-09-03 16:26:13

简介:】一、怎么查询飞机飞行航道?有两种指示器,NAV和GPS,在巡航的时候都用的GPS,开始进近的时候用nav。在起飞之前小飞会吧所有的航道数据输入到电脑里。ps:nav导航就是通过仪表确认地

一、怎么查询飞机飞行航道?

有两种指示器,NAV和GPS,在巡航的时候都用的GPS,开始进近的时候用nav。

在起飞之前小飞会吧所有的航道数据输入到电脑里。

ps:nav导航就是通过仪表确认地面上的vor台的地点,然后一个台一个台的导航到目标机场。

以上均属于ifr飞行规则。

在进行vfr飞行的时候就靠地图和眼睛了

二、怎么查询飞机的飞行里程?

  乘客要查询飞机里程数首先要注册成为该航空公司的会员,可以网上填写、机场填写或飞机上填写都可以,航空公司会邮函一张会员卡给乘客。   目前网上查询飞机里程步骤如下:   第一步:网上搜索某某航空公司,点击进入该航空公司官网网页;   第二步:输入会员账号和登录密码,进入“我的账户”界面;   第三步:点击页面左边的获取里程中的飞行里程,进入查询页面;   第四步:查询页面内显示对应的航空旅行具体时间和里程数,乘客可以进行机票兑换、升舱或实物兑换等业务。

三、怎样查询飞机飞行状态?

1.打开微信,在下拉程序里,找到腾讯出行小程序,打开

2.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机票行程

3.进入机票行程页面后,点击航班查询

4.进去查找航班页面,输入想要查询的飞机航班号,点击航班查询

5.在搜索结果里,点击该飞机航班,打开

6.在航班信息页面,就可以看到飞机的飞行状态了。

四、飞机管制刀具标准?

一、乘飞机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五、低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推动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规范低空空域管理,提高空域资源利用率,确保低空飞行安全顺畅和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军情和通用航空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管理原则】低空空域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其使用管理应坚持适应发展、统筹兼顾、简化程序、灵活高效、责权分明、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使用管理主体】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空管委)统一领导全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工作,国家空管委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工作落实,在现行空管运行体制下,军民航空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组织实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航空管理部门以及低空空域使用用户。

  第五条【监管评估制度】国家空管委办公室组织建立监管评估制度,适时对低空空城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监管空管运行工作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确保低空空域管理运行正规有序。

第二章 空域分类划设

  第六条【定义】低空空域原则上是指全国范围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区域。山区和高原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高度范围。

  第七条【分类】低空空域按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以及目视飞行航线进行分类。

  管制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

  监视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空域。

  报告空域是指为飞行活动提供航空气象服务和告警服务,并根据用户需求提供航空情报服务的空域。

  目视飞行航线是为确保航空用户能够飞到预定空域,且飞行人员在目视条件下飞行的航线。

  第八条【划设原则】低空空域划设应统筹考虑国家安全、飞行需求、保障能力、机场布局、环境保护、地形特点等因素,科学划设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的范围和目视飞行航线。

  第九条【划设要求】低空空域应根据不同类别的空域使用需求和航空器活动特点等情况,划设在相应的区域。

  管制空城。原则上只能划设在下列区域:1.空中禁区和空中危险区;2.国境地带我方一侧10公里范围内;3.全国重点防空目标区和重点防空目标外围5公里区域;4.终端(进近)管制区;5.军用和民航运输机场的管制地带(担负飞行保障任务且未划设机场管制地带的军用机场,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中心,沿跑道中心线方向,两端各25千米,两侧各10千米的区域);6.其他需要重点保护地区。

  报告空域。原则上只能划设在下列区域:1.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10公里范围内;2.不依托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使用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等通用航空器具,从事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空中广告宣传等活动的地区上空半径5公里范围内;3.作业相对固定、时间相对集中,且对军航和民用运输航空飞行没有影响的通用航空飞行区域。报告空域不得划设在空中禁区边缘外20公里范围内,全国重点防空目标区和重点防空目标边缘外10公里范围内。

  监视空域。管制空域和报告空域之外的空域划设为监视空域。

  目视飞行航线。按照监视空域或报告空域标准划设,在管制空域内划设目视飞行航线,必须明确进出通道。

  如划设的管制空域与监视、报告空域有交叉区域,交叉区域按管制空域掌握。

  第十条【空域要素】空域划设应明确空域名称、水平范围、垂直范围、进出方法、提供服务单位及具体联系方式等要素;目视飞行航线应明确航班代号、航线走向、飞行高度等要素。

  第十一条【划设权限】低空空域划设由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所在地区民航空管部门,在充分听取地方政府及航空用户需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划设,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批准;跨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空管局划定;飞行管制区间的,由空军航管部门会同民航局划定。

  第十二条【报备公布】低空空域划设及调整方案由空军航管部门归口报空管委办公室备案,通报民航管理部门,由民航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空域准入使用

  第十三条【管制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管制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获得许可;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高精度高度表、二次雷达应答机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ADS-B);无线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实施目视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或运动执照、学生执照,实施仪表飞行最低应持有私人执照。

  第十四条【监视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监视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已报备;航空器配备甚高频通信设备和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设备;无钱电保持持续双向畅通;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最低应持有运动执照或学生执照;空域内飞行,航空器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第十五条【报告空域准入】航空用户使用报告空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飞行计划已报备,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最低应持有运动执照或学生执照;空域内飞行,航空器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第十六条【多类空域准入】航空活动如涉及多类低空空域,按照最高准入条件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飞行方法】管制空域内允许实施仪表飞行和目视飞行;监视、报告空域内以及目视飞行航线只允许实施目视飞行。

  第十八条【空域类型调整】低空空域实行动态管理,灵活使用。军航战备训练和执行紧急任务需要使用低空空域时,可将监视、报告空域调整为临时管制空域;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地方政府组织重大活动、军用机场无飞行活动等情况时,可临时调整低空空域类型,适时放宽低空空域使用权限。

  第十九条【空域调整部门】空域类型调整由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负责,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备案,由民航地区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如需长期调整空域类型,按照空域划设权限申报批准。

  第二十条【空域调整时限】临时管制空域启用需提前4小时,管制空域调整为临时监视或临时报告空域需提前2小时,监视空域与报告空域之间调整需提前1小时确定并发布,临时空域使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第二十一条【临时关闭权限】监视空域、报告空域和目视飞行航线通常不得关闭,确需临时关闭,空域划设单位应及时报上一级部门审批,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由相应民航飞行情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飞行计划审批报备

  第二十二条【飞行计划申请】飞行计划主要是指低空空域内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其申请内容包括:航空用户名称、任务性质、航空器型别、架数、机长姓名、航空器呼号、通信联络方法、起降机场(起降点)、备降机场、使用空域(航线)、飞行高度、预计飞行起止时刻、执行日期等。

  第二十三条【飞行计划受理】通用航空飞行只向一个单位申报飞行计划。建有飞行服务站的地区,通过飞行服务站受理飞行计划。未建飞行服务站的地区,依托军用和民用运输机场的由所在机场空管部门受理飞行计划;不依托机场的由所在地区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直接受理或指定相关军民用机场空管部门受理飞行计划。

  第二十四条【转场飞行计划审批】

  民用机场(含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之间的飞行计划,机场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民航申报程序逐级上报,民航空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将飞行计划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民用机场(含通用机场临时起降点)与军用机场之间的飞行计划,机场(通用航空器在军用机场起飞时,由军用机场委托附近民用机场)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民航申报程序逐级上报,民航空管部门商相关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或空军航管部门后审批,并将飞行计划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军用机场之间的飞行计划,按照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和现行军航申报程序执行,相关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或空军航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场内场外飞行计划审批】

  通用航空用户向飞行服务站或军用机场、民用运输机场提出飞行计划申请(飞行活动范围在民用机场区域内由该机场审批),受理该飞行计划申请的单位集中报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飞行计划所涉及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的,由该部门审批;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该部门上报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审批;跨飞行管制区间的飞行计划,由飞行管制区主管部门上报空军航管部门审批;仅需民航提供空管服务,由民航按级审批,并报备相对应的军航航管部门。飞行计划审批完后,及时通报相关军民航空管部门。

  二十六条【飞行计划审批时限】飞行管制分区内的飞行计划申请,应在起飞前4小时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2小时批复,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应在起飞前8小时前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6小时前批复;超出飞行管制区的,应在起飞前1天15时前提出,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1天18时前批复,执行紧急任务飞行,应在起飞前30分钟提出申请或边起飞边申请,审批单位需在起飞前10分钟或立即答复。

  第二十七条【飞行计划报备时限】监视空域飞行计划,通航用户应在起飞前2小时向飞行计划受理单位报备,飞行计划受理单位需在起飞前1小时进行报备;报告空域飞行计划,通航用户应在起飞前1小时向飞行计划受理单位报备,飞行计划受理单位需在起飞前30分钟进行报备;接受报备部门原则上视为同意,如不同意,需在起飞前15分钟通知飞行计划受理单位。

  第二十八条【飞行计划实施】军民航空管部门严格按照飞行计划审批意见组织飞行计划申请与实施,与其他飞行计划确有影响时,按照现行空管运行体制,由相应军民航空管部门实施管制调配。空军和民航局统计汇总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及申请实施情况,以季度为单位报备国家空管委办公室。

第五章 相关服务保障

  第二十九条【信息保障体系】信息保障体系包括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内容,其体系建设在国家空管委统一规划下,国家投资,民航和地方政府分别建设。其中,民航负责民用机场(通用机场)及航路航线附近地区的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保障;其他区域由军航指导,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保障。

  第三十条【低空飞行服务站】飞行服务站是现有军民航空管服务保障体系的补充,为通用航空飞行提供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飞行情报、告警和协助救援等服务。

  全国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由民航根据地方政府需求研究提出,上报空管委批准;其建设由国家适当投入、地方政府主导建设,地方政府或委托行业协会及运行公司领导管理,民航负责行业监管。

  承担通用航空服务保障的飞行管制分区主管部门和军民用机场应按照民航行业标准,扩充设施设备,增加服务功能。

  第三十一条【飞行服务站人员培训】飞行服务站人员由地方政府或委托行业协会及运行公司根据功能职责配备,民航或委托行业协会负责飞行服务站人员培训教材编写、能力考核、颁发合格证书和后续在职教育。为提高证件管理权威,证书执照由国家空管委统一制作,民航或其委托行业协会颁发。

第六章 行业监管和违法违规飞行查处

  第三十二条【监管查处依据】对违法违规飞行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三条【违法违规飞行】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一)航空器机载设备不符合空域准入条件;

  (二)无飞行计划申请;

  (三)未经批准擅自飞行;

  (四)不及时报告或漏报飞行动态;

  (五)不按计划飞行;

  (六)不服从管制指挥指令;

  (七)不执行管制空域内目视飞行航线飞行方法;

  (八)管制空域内擅自改变航行诸元。

  第三十四条【违法违规飞行惩处】

  (一)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通用航空企业或个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暂扣经营许可证半个月至3个月,飞行人员责令停飞3个月至6个月,暂扣飞行执照,相应地区空管协调委进行通报;

  (二)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通用航空企业或个人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暂扣经营许可证3个月至6个月,封存航空器,责令当事飞行人员停飞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飞行执照,国家空管委进行通报;

  (三)造成重大事故或后果极其严重的,禁止当事通用航空企业和个人从事一切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并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取证,按照现行法律及执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飞机飞行路线图怎么查询?

要查询飞机的飞行路线图,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1. 在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查询:大多数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都提供查询功能,你可以在其网站上输入所需的飞行航线或航班号,然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相应的飞行路线图。

2. 使用飞行跟踪网站:有许多在线飞行跟踪网站提供飞机的实时位置和飞行路线图。你可以在这些网站上输入航班号或者起飞和降落城市的信息,然后找到相应的飞行路线图。一些常用的飞行跟踪网站包括Flightradar24、FlightAware和FlightStats等。

3. 使用航空地图应用程序:许多航空地图应用程序,如Google Earth和ForeFlight,提供飞机的实时位置和飞行路线信息。你可以在这些应用程序中搜索相应的航班号或者起飞和降落城市的信息,然后查看相应的飞行路线图。

无论使用哪种方法查询飞机的飞行路线图,都要确保输入正确的航班号或起降城市的信息,以获得准确的结果。同时,要注意每个航空公司和飞行跟踪网站的数据源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不同的平台上可能会有差异。

七、飞机托运规定管制物品?

1、哪些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的?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

  2、水果刀可以带上飞机吗?

不可以。刀具不可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3、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是指什么物品?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包括:

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八、下雪了,如何查询飞机是否可以正常飞行?

下雪天飞机是否能正常起飞,这要视降雪程度而定,如果是大雪天,一般是不能正常起飞的。

  雪天飞机能否起飞?如果是没有积雪的小雪天,则影响不大,飞机是可以飞行的。但如果跑道有积雪或结冰,跑道摩擦系数小于飞机起降法定要求的系数,从安全上考虑,就会延误、改程或取消航班。

  跑道是否有积雪、飞机除冰是否彻底,这是判断飞机能否正常起降的一个关键,若是出现大雪纷飞的天气,妨碍了人们的视野,影响能见度,一般是不会正常起飞的,同时,跑道被白雪覆盖,在积雪上起落,降落会使阻力发生变化,轮胎打滑,这也是不利于飞行的,而且还会造成航班的延误和进出港航班的缓慢。

九、飞机飞行寄语?

1、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万人阻挡,我只怕自我投降!

2、回首来时路,一切的快乐和痛苦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片段,纵然曲折坎坷,即使伤痕累累。选择了远方也便风雨兼程的飞翔。早安!

3、当你觉得混乱时,请保持高度,因为没有人跟天空相撞过……

4、生存的机会是跟着陆角度是成反比例的。大的着陆角度,小的生存机会……

5、当你把控制杆推前,房子变大了;当你把控制杆拉后,房子变小了;但当你拉着不放,房子又要变大了。

6、开始时你有两个袋,运气袋装得满满的,经验袋是空空的。关键就在于,在运气袋变空之前,请把经验袋装得满满的!

十、飞机飞行标准?

不同的大小的飞机,有不同的高度: 1、中型以上的民航飞机都在高空飞行,此处的高空是指海拔7000——12000米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以1千米为1个高度层,共分为6个高度层:7千米、8千米、9千米、1万米、1万1千米和1万2千米。 2、民航飞机在飞行时,以正南正北方向为零度界限,凡航向偏右(偏东)的飞机飞双数高层,即8千米、1万米、1万2千米高度层;凡航向偏左(偏西)的飞机飞单数高度层,即7千米、9千米、1万1千米高度层。 3、短航线的飞机一般在6000米至9600米飞行,长航线的飞机一般在8000米至12600米飞行,现在的普通民航客机最高飞行高度不会超过12600米,有一些公务机的飞行高度可以达到15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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