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运行保障》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2、空管一年 什么都算上能发多少薪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运行保障》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 2、空管一年 什么都算上能发多少薪水? 福利 待遇怎么样?
- 3、空中管制
- 4、提升民航空管能力,华为数据基础设施实力卓越
- 5、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保护办法(2013)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以下简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降低空中交通安全风险,提高空中交通运行安全水平,保障飞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情报服务、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航空气象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所指的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空中交通管理站和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下属的民航空管运行部门。第三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国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负责组织与实施本单位民航空管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 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第七条 民航局鼓励和支持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的推广应用,提高民航空管安全管理水平。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八条 民航局负责统一制定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规章和标准,制定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民航空管安全审计,指导监督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指导民航空管安全工作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九条 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贯彻落实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检查安全工作规划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目标执行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情况,监督检查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承办民航空管安全审计工作。第十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贯彻落实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安全工作规划、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对本单位运行状况的经常性检查,定期评价安全状况,组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收集、统计、分析本单位的安全信息,对民航空管不安全事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组织实施民航空管安全评估,按规定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信息。第十一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根据下列要求设置运行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超过150人(含)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二)从业人员少于150人的,应当按照不小于50比1的比例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少于50人的,应当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第十二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运行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 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投入;
(四)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民航空管运行安全隐患;
(五)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地报告民航空管不安全事件。第十三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倡导积极的安全文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航空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民航空管安全知识的宣传,向从业人员充分告知安全风险,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第十四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航空情报员、航空电信人员、航空气象人员等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人员执照,并保持有效。
前款所述从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合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主动向本单位报告,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工作岗位。第十五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服从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操作。
从业人员有义务对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空管一年 什么都算上能发多少薪水? 福利 待遇怎么样?
要看你是否放单,是否有执照,是塔台区域还是近进放单了,工资可翻一倍,一般平均来说,上海:4000变8000,北京:3000变6000。北京待遇低,管制届是出了名的。 福利待遇仍然要看你的工作性质,进近和塔台每一季度可以收到机场和航空公司的红包,进近如果和签派搞好关系,还可以收签派的分成(比如让他公司的飞机提前落地)。数额不定,但相当可观。 一年后若没有放单没有执照,就没多大变化。
拓展资料:
一、空管是干什么的?
空管:利用通信、导航技术和监控手段对飞机飞行活动进行监视和控制,保证飞行安全和有秩序飞行。 在飞行航线的空域划分不同的管理空域,包括航路、飞行情报管理区、进近管理区、塔台管理区、等待空域管理区等,并按管理区不同使用不同的雷达设备。
在管理空域内进行间隔划分,飞机间的水平和垂直方向间隔构成空中交通管理的基础。 由导航设备、雷达系统、二次雷达、通信设备、地面控制中心组成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完成监视、识别、导引覆盖区域内的飞机
空管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其主要工作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空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的规章、制度、决定、指令;拟定民航空管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程序;实施民航局制定的空域使用和空管发展建设规划等等。
空管还负责组织协调全国航班时刻和空域容量等资源分配执行工作;组织协调全国民航空管系统建设;提供全国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和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服务,监控全国民航空管系统运行状况,负责专机、重要飞行活动和民航航空器搜寻救援空管保障工作;研究开发民航空管新技术,并组织推广应用;领导管理各民航地区空管局,按照规定,负责直属单位人事、工资、财务、建设项目、资产管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空中管制
空中交通管制就是防止航空器相撞,防止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维持空中的交通秩序,保证有一个快速高效的空中交通流量.执行这项任务的人就是空中交通管制员(ATC,AirTrafficController)用一句俗话讲,就是“空中交警”.
空中交通管制包含哪几部分?
空中交通管制包含区域管制、进近管制、塔台管制和空中交通报告服务四部分。区域管制又包含高空区域管制和中低空区域管制,在有些地区这两项职能由同一部门承担。在空中交通流量较小的地区,进近管制和塔台管制是合二为一的。
中国空中交通管制的现状.
(一) 空管体制。就全国来说,实行"统一管制、分别指挥"的体制。即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空军负责实施全国的飞行管制,军用飞机由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实施指挥,民用飞行和外航飞行由民航实施指挥。由于这一体制存在某种局限性,目前正在着手改革。就民航内部来说,空管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即各级空管部门分别隶属于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省(市、区)局以及航站。总局空管局对民航空管系统实行业务领导,其余工作包括人事、财务、行政管理及基本建设等均由各地区管理局、省(市、区)局以及航站负责。
(二) 空域管理。全国划设飞行情报区9个,即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兰州、沈阳、昆明、乌鲁木齐以及台北飞行情报区。大陆上空划设高空管制区28个,其中东北地区4个,华北地区3个,华东地区6个,中南地区8个,西南地区4个,西北地区2个,新疆地区1个;中低空管制区37个;绝大多数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均设置了塔台管制区域。
(三) 空管设施。经过不断的建设,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通信、导航、情报、气象保障系统。通信保障方面,在全国绝大多数民用机场配置了卫星语音地面站和卫星数据地面站,每个管制单位装备了2套以上的甚高频对空通信台,部分对空通信薄弱地区配备了甚高频转播台,在我国东部地区实现了7000米以上甚高频对空通信的覆盖。导航保障方面,绝大多数民用机场配备了仪表着陆系统、全向信标和测距仪,大部分高空、中低空管制区配备了二次或一、二次雷达,在我国东部地区基本达到7000米以上雷达覆盖。航行情报保障方面,正在建设航行情报自动化系统,航行通告及航行资料制作技术有了明显改进。气象保障方面,各机场配备了气象观测、预报设备,部分机场配备了气象雷达、自动观测系统、气象卫星云图接收设备,为航班飞行及时提供了所需的气象资料。
(四) 人员素质。民航空管系统现有管制、航行情报、通信、导航、气象等人员约12000人,其中管制人员约3000人。部分人员受过高等培育,其余人员受过中等专业教育。特别是管制员培训,各级一直比较重视,有专门培训管制员的高等院校,有较为完整的管制员训练大纲,有良好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有严格的管制员考核制度。管制员的训练拟分三步进行,即养成训练、资格训练和提高训练。养成训练主要有中国民航学院、民航飞行学院以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每年毕业200人左右。资格训练、提高训练由各级空管部门组织,通过跟班见习、执照考核、送国外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一个管制学员通常经过1-2年时间的培养,才能正式担负管制岗位的值班。
(五) 管制方式。目前,尽管大部分管制区配备了二次或一、二次雷达,但管制方式还没有进行根本性的变革,除北京终端区、深圳进近管制区实行了雷达管制以外,绝大多数单位仍采用程序管制,或者雷达监视条件下缩小间隔的程序管制。
中国空中交通管制的前景展望.
一) 要下大力理顺空管体制。我国现行的空管体制是本世纪五、六十年代民航事业不发达的情况下形成的。在民用航空器急剧增加、飞行量迅速增大的今天,仍延续过去的空管体制显然已不适应。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了我国空管体制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空管体制改革分三步实施的目标。第一步将北京-广州-深圳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试点,这一步已于1994年4月1日开始执行。第二步将全国的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形成在国家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民航和军航分别对航路内外提供管制服务的空管体制,实现"一个空域内一家管制指挥"。1996年6月30日完成了北京-上海、上海-广州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这标志着空管体制改革第二步正式启动。第三步,从长远看,我国空管体制应仿效世界上先进国家的作法,采用国家统一管制的模式。这样的改革思路和做法无疑是正确的,现在的问题是要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实现第二、三步改革目标。就民航内部来说,空管体制并未理顺,目前分级管理的方式,不利于形成集中统一的管制指挥,不利于系统配套进行空管设施建设。应当参照国际上的通用做法,研究建立统一管理、集中指挥的空管体制。
(二) 积极推进空域管理改革。目前我国空域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丞待加以改进。空域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应该确保其安全、有序、高效率的使用。一是军民航管制区域应尽可能一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军民航管制区是完全一致的,而我国管制区划分,民航与行政管理区、军航与部队建制范围相挂钩,这样人为造成了管制区划分不一致的矛盾。应从国家空域资源的整体考虑,科学、统一地划分管制区,达到军民航管制区尽可能的一致,这是提高空域利用率,利于军民航相互协调的有效办法。二是进一步改革飞行高度层。在国家空管委的领导下,我国航路航线的飞行高度层配备方法已完成了第一步改革,即飞行高度6000米(含)以下飞行高度层配备方法与国际标准相一致;6000米(不含)至12000米(含)飞行高度层由1000米缩小至600米。下一步改革,将按照国际标准,飞行高度9000米(含)以下飞行高度层采用300米;9000米(不含)至12000米(含)飞行高度层采用600米。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大航路(航线)的空中流量。三是合理改造航路(航线)结构。我国航路(航线)结构,是随着民用航空运输的需要逐步发展形成的,其走向受到军用机场训练空域的限制,转弯较多,航班飞行不够经济。近些年,对北京、广州、上海等繁忙地区的进离场航线进行了调优化,收到了良好的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规划、修改航路(航线)要着眼于国家的经济效益,实行整体规划,使城市间的航程尽可能缩短。此外,在空域管理上要灵活,在军用机场训练空域没有活动时,应允许民用飞机使用,以提高空域的利用率。
(三)不断改善空管基础设施。首先要加强航路管制中心的建设,重点抓好北京、上海、广州三大管制中心的建设。认真吸取先进国家建设大型管制中心的经验教训,坚决摒弃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错误做法,采用统一的系统结构、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设备型号、统一的建设模式,为未来全系统的联网打好基础。二是继续抓好雷达覆盖和联网建设,在"八五"建设的基础上,在哈尔滨-沈阳-西安-成都-昆明一线以东地区主要航路上增设部分二次雷达,用于弥补盲区,重要地区及重点机场达到多重覆盖。同时以管制中心为单位,将相关雷达实行联网,进而为全系统的雷达信息联网和实行雷达管制创造条件。三是加强通信网络建设,改善现有长途专线线路,建设光缆等地面通信线路,开通使用C波段卫星专用通信网,将现有卫星地面站扩容,新建KU波段卫星网,从而使民航管制移交、信息传递建立在迅速、可靠的通信基础上。四是着手建设飞行流量管理系统,建立一个主控中心,若干个分控中心,主控中心设在民航总局空管局,分控中心分别设在各航路管制中心。用于对全国民航班机飞行实施有效的前期管理,及时疏导部分航路、部分时段空中交通拥挤的状况,使空中航班始终处于有序、适量的状态。
(四) 有计划地发展新航行系统。空管系统发展新航行系统是一项重大变革,新航行系统方案已获得国际民航组织第十届航行会议批准,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对新航行系统有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和准备。美国、俄罗斯分别发射了GPS、GLONASS全球卫星系统,为新航行系统的发展和推广提供了可能。我国空管系统发展新航行系统拟分三步进行,首先在2000年以前,主要进行新航行系统的试验,在我国西部地区筹建新航行系统航路,提供试验性服务,用于积累经验;其次在2010年前,制订并完善新航行系统标准和运行法规,完成现有飞机的改造,逐步建设新航行系统各子系统,与现行系统并存运行,并作为现行系统的辅助设施。再次,在2010年以后,全面发展推广新航行系统,对现行系统进行根本性的改造,逐步与国际接轨。为航空部门与企业所企盼的捷径飞行、自由飞行创造条件。
提升民航空管能力,华为数据基础设施实力卓越
——本文作者 余文
再过几天就是新春佳节了,一年一度的春运大潮即将开启,火车站、飞机场都早已人声鼎沸。要说哪座机场最靓丽,无疑是几个月前刚刚投入运营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其梦幻般的设计一时间吸引了无数眼球。实际上,回家过年常说的“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早已拓展到了民航领域。
据悉,“十二五”民航空管系统保障航班起降达到3458万架次,比“十一五”增长64.9%,年均增长10.03%;“十三五”仍然保持高速增长,空中交通需求与相对紧张的空域系统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大兴国际机场的修建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既为了缓解首都的空中交通压力,同时也为了促进北京南部地区的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
不过对于每个乘坐飞机的老百姓来说,如何缩短候机时间,如何避免航班延误,一定是关注的重点。这些需求的背后,是民航信息系统的升级。如何能让航空信息系统更好地提升效率?莱斯信息和华为一起为我们解开了谜题。
对民航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安全是民航业的基础。正因为此,在一些恶劣气候条件下,民航的误点率会大大提高。但问题在于,如果整个航路上的天气都静好,能不能做到准点呢?
答案是肯定的。事实上,近期经常坐飞机的人会发觉,延误的比例已经非常低了,这是因为冬季没有大规模降雪的情况下,会比夏季多雨时节的飞行安全得多。以往,在安全的基础之上,信息化系统的效率就是重中之重了。
而今,民航系统提出“强安全、强效率、强智慧、强协同”的“四强空管”策略,其中“强智慧”和“强协同”很明显对民航各系统数据的整合分析提出了新的挑战。
据悉,民航有关单位希望通过打造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的“行业大脑”——全国流量管理系统,通过持续的监视、分析和协商,合理、灵活地运用各类流量管理策略和措施,来提升民航有关单位协同航空公司、机场等相关运行单位的运行效率,减少延误。
所谓“行业大脑”,其实也就是新的智慧决策工具,目的是要求今天的民航信息系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空、地资源,最优化地实现容流平衡。
此前,民航系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来自于几家全球的行业巨头,比如Airbus、Thales等。但如今,随着国内厂商的技术能力和产品品质得到有效提高,民航系统开始在硬件层面更多考虑国产设备。
在信息化方面,民航系统长期与中国电子 科技 集团旗下的专业信息系统集成商和服务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过去多年的民航项目实施中,莱斯信息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一直坚持创新的理念。正是这样的发展思路,让民航系统和莱斯信息开始重点考察在国内数据基础设施和存储设备领域独占鳌头的华为。
众所周知,华为是做运营商设备起家,从电信级产品往下延伸,品质自然完全可以保证。在IT产品线上,与数据库挨得最近的,就是存储。换句话说,存储是数据的基础设施。
实际上,在应用系统之下是核心数据库,各个应用系统调用核心数据库中的数据,来支撑各个业务系统的运行。这种数据调用,在基础设施层面就是数据在存储设备上的读出和写入。数据库调用得越频繁,对底层存储设备的性能要求就越高。
据悉,对于民航全国流量管理系统来说,采集、整理、存储流量管理中飞行计划、监视、环境、气象、静态容量、流控措施等一系列运行数据,需要在逻辑上形成统一的流量管理运行数据库,不容出错,才能进行相关的业务分析,来支撑各类业务子系统的高效运行。
实际上,支撑全国流量管理系统的核心数据库支撑着各业务系统的运行。全国这么多的航班,必然每时每刻都会产生数据,因此会产生较大的IO吞吐量——尽管数据流量相对稳定,但计算、读写频率高,而且不容出错。也就是说,全国流量管理系统对下层存储主要有两大技术需求:一是性能,二是高可用。
值得一提的是,华为的存储设备近年来在国内市场一枝独秀,远超其他品牌,说明华为存储的优势至少在国内市场十分明显。
据悉,华为通过多年在闪存技术方面的积累,自主研发的HSSD支持SAS和NVMe双接口的热插拔,无需SAS控制器、SAS Expander,直接通过PCIe总线与CPU连接,有效提升了系统的性能、可靠性和可扩展性。
据莱斯信息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民航项目的数据库性能测试结果表明,如今在开发环境下,空中交通流量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保持943个以上数据库会话同时顺畅访问数据库,体现了OceanStor Dorado性能和高可用的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华为还在OceanStor Dorado全闪存存储中,加入了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多类型智能芯片以及FlashLink智能算法,再加上全系列端到端NVMe架构,把存储整体稳定时延降低至1ms以下,在读时延上甚至达到了全行业最短的80 μs。这是因为,智能芯片承载了相当一部分通用CPU的负载,可加速前端访问性能20%,比如将报表统计的时间缩短了1/3。
应该说,又快又稳,不仅是中国民航对于每一位旅客的承诺,也是对民航信息系统,对流量管理系统和底层存储系统的要求。
我们知道,今天在大数据时代,存储设备与计算设备之间的数据交换极为频繁,同时存储设备需要保证数据传输高效的同时,安全性和可恢复性同样重要。
实际上,OceanStor Dorado的RAID技术采用了华为专利算法,能够同时支持多种RAID类型,其中RAID-TP能够容忍三盘失效,从而提供了更高的可用性。
对于保障数据的高可靠,华为和莱斯信息曾经在双活还是主备两套数据库两种方案的选择上有过一些思考。双方经过详细论证和多轮全方位测试,最终一致认为华为基于存储的双活解决方案不仅效率更高、运维成本更低,而且可以保障核心业务持续在线,在承载高效率、高可靠流量管理的数据库运行上,不输于任何一家国外老牌产品。
据悉,经过严苛而缜密的评比,莱斯信息与华为合作在竞争异常激烈的招投标环节中脱颖而出。
经过一段时间的测试运行,该系统一直保持稳定运行,在民航行业进一步赢得了口碑。如今,在打造空中交通流量管理“行业大脑“的过程中,莱斯信息与华为继续深度合作,优化系统性能。
我们知道,华为把自身当作“黑土地”,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而莱斯信息这样的合作伙伴,则可以更多地把精力集中在行业业务相关的解决方案开发和客户服务上。
莱斯信息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都知道华为的技术实力卓越,通过近两年的合作,我们不仅体会到了华为存储设备在性能、多中心容灾抗毁和智能运维等方面的技术实力,同时也体会到了与华为合作的益处,这让我们更有信心,来应对民航各系统数据整合分析的新挑战。”
让客户满意,让合作伙伴受益,这是华为打造行业生态圈的核心理念。
在我们迎来2020年和21世纪20年代的新的 历史 时刻,或许,为空中交通出行带来可靠性保障的民航空中交通流量管理“行业大脑”,是我们在新时代“要想富,先修路”的致富新基础。信息 科技 的进步,是今天千行百业持续发展的保障,不是吗?
华为开发者大会2020(Cloud) 将于2020年2月11日-12日在深圳举办,这是华为面向ICT(信息与通信)领域全球开发者的年度顶级旗舰活动。大会旨在搭建一个全球性的交流和实践平台,开放华为30年积累的ICT技术和能力,以“鲲鹏+升腾”硬核双引擎,为开发者提供澎湃动力,改变世界,变不可能为可能。
2020年,华为中国生态大会进入第十年。 伫立十年关口,本次大会将为您呈现全新的生态篇章。 因聚而生 举势而为 ——华为中国生态大会2020 ,“华为搭台、伙伴唱戏”的 “众筹办会”模式闪亮登场,诚挚邀请您共同参与,把数字世界带入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组织,构建万物互联的智能世界。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保护办法(201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以下称机场)的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器的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场的净空区域保护、规划用地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机场保护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口岸管理、无线电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农林、水利、气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机场所在地江宁区、溧水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机场保护的相关工作。
机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机场保护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称机场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负责机场净空保护、规划用地保护、电磁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民航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净空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航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以下称民航空管机构)协同机场管理机构做好机场净空保护、电磁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机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机场建设、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危害机场安全、妨碍机场保护的行为予以劝阻、举报。
对在机场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和机场管理机构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机场净空区域保护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了保障航空器安全起飞和降落,按照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要求划定的空间范围。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会同民航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划定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及其限高要求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十条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应当符合机场总体规划。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时,应当审核其是否符合机场净空保护的要求。可能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应当书面征求民航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一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构)筑物时,应当将建设项目的位置、海拔高度等相关信息和资料抄送民航管理机构和机场管理机构。
对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构)筑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或者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第十二条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二十二万伏及以上高压输电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应当书面征求民航管理机构的意见。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保持其正常状态,并向民航管理机构、民航空管机构和机场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机场改扩建公告发布前,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除,机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确实难以清除且经采取有效措施后不至危及飞行安全,机场管理机构认定可以保留的,其产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向机场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机场改扩建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种植或者设置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通讯铁塔、广告牌、树林、灯光、激光、LED屏或者其他障碍物体的,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清除;造成损失的,由修建、种植或者设置障碍物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第十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核查机场的净空状况,发现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灯光或者其他障碍物体时,应当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民航管理机构和民航空管机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其对飞行安全的影响;民航管理机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飞行安全;民航空管机构应当立即发布航行通告,公布障碍物位置、高度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关于《航空运行保障》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