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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招飞简章研究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6 21:52:35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招飞简章研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请问飞行员,标准身高体重和分数和怎么报考?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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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招飞简章研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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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飞行员,标准身高体重和分数和怎么报考?谢谢了

飞行员有多种类报考空军飞行员的综合条件 空军飞行员将来主要从事各类战斗机的驾驶工作,是国家的栋梁人才,所以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四句话:优越的身体条件、过硬的政治条件、超常的心理条件、良好的文化条件。优越的身体条件报考飞行员的身体条件要求:男性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女性在160~175厘米之间。男性体重在52公斤以上,女性45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双眼裸眼视力均在空军招飞视力(C形)表1.0以上,或对数视力(E形)表5.0以上。无色盲、色弱。超常的心理条件在飞行人员要求的诸多素质中,心理素质的优劣对飞行人员的成才和飞行安全影响颇大,加之这种飞行所需的特殊心理素质不是任何人都生来具有的,因此,招飞时必须按飞行职业的特殊要求,运用心理学方法,进行一系列的心理测试,最后由飞行专家和心理专家对考生在检测过程中的各种表现进行心理素质的综合评定。良好的文化条件空军招收飞行员明确规定:考生的身体、心理品质、政治各方面符合条件之后,要参加高考,并在志愿中填报空军航空大学,总分达到空军招飞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数学、英语等单科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才能被录取。陕西一位考生,通过了招飞的所有检测项目,但是高考结束后总分未达到空军招飞最低录取控制线,离目标只有一步之遥的他,最终与空军飞行员失之交臂,引来一片惋惜声。所以,渴望成为飞行员的同学,在身体和心理检测通过以后,千万不要放松学习。招收空军飞行员程序“三自”方式考生采取“三自”方式,即自愿报名、自费到县(区)级以上医院初检、符合空军招飞条件的自行参加全面检测。以“三自”方式报考的考生,按照《报考空军飞行学院考生身体自查评估表》项目和标准,自费到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的体检结果由市(州)或县(区)招办统一寄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所在辖区的选拔中心体检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行赴所在辖区的选拔中心参加全面检测。招飞全面检测的程序和主要内容:按照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审询问谈话的顺序检测,实行单科淘汰制,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再进行下面的检测,时间一般为四天。闯“八关”在空军招飞中,考生只有闯过了“八关”,符合了政治、身体、心理品质、文化四个条件后,才能实现展翅高飞的梦想。所谓闯“八关”,一是报名推荐关。学生对照招飞自荐报名条件,征得父母的同意,自愿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学生所在学校对照招飞报名条件,对学生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查。二是预选初检关。主要以体检为主,检查时采取单项淘汰制,主要通过检测淘汰率高、易检测、占用时间短的项目,达到筛选招飞预选对象的目的。三是体格检查关。春节过后开展实施,是招飞全面检测工作主要内容之一。空军招飞体检分眼科、耳鼻喉科、外科、皮肤科、内科、神经精神科、影像科和检验科,要对学生进行129个项目的全面检查,体检过程中采取单科、单项淘汰制。四是心理品质检测关。考生体检合格之后,要接受心理品质“三个平台”的检测,从而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要求的心理素质。五是政治审查关。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飞各项政治条件。六是文化考试关。考生要填报空军航空大学,并由所在学校组织其参加高考。七是招飞复查关。录取前对考生采取一系列重复性的检查,从而确定考生身心条件是否合格。八是审批录取关。空军根据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考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政治、身体、心理品质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实行优先录取。反应能力的测试是如何评判的?它不是像一般的笔试答卷那样,以答对的题累加,分数高者为优胜,而是按照考生按键的次数和选择正确的数量比值来计算。有时学生答对题目的数量多,可是按键的次数少也可能被淘汰。为什么如此判定呢?教官解释说,作为飞行员,在天空中情况瞬息万变,这就要求飞行员必须果断作出抉择,一个犹豫不决的人不能适应这种工作。民航飞行员据权威部门的信息,到2010年,中国民航飞机将达到1250架,国内民航业至少需要补充7000多名飞行员。目前,飞行员在国内属紧缺人才,航空公司培养一个成熟的飞行员需要不少于600万的投资,因此飞行员普遍被认为社会地位高、经济待遇好。飞行学员至副驾驶保证每月5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收入,还有全额报销医疗费用、一年30天的长假、由公司付费的一个月健康疗养等福利。尽管民航飞行员这个“多金”的职位被各民航飞行学院归于蓝领之列,却是最紧缺的“黄金”蓝领。目前民航招飞升温很快,就业有保障也是吸引考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报考的考生及家长都一致认为,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大,飞行员的就业保险系数高过其他专业。民航飞行员的报考条件报考民航飞行员的基本要求: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品学兼优、性格开朗、处事果断灵活、体格健壮、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民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以理科为主,部分专业实行文理兼招。招收条件:年龄在16~20周岁之间,外语限考英语,身高在170厘米~185厘米之间,体重55公斤以上,体重=身高-110(正负不超过10%),按环型视力表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不低于0.7。要通过《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的检查,政治方面要通过民航总局、国家教育部、公安部颁发的《民用航空招收空勤学生、乘务员政治条件的规定》的审查。民航招飞程序民航招飞分面试、体检、政审、高考四步。考生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校,不必填写“中国民用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志愿。面试、体检、政审都通过的考生,将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录取之前录取,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民航招飞面试程序第一步:验证候考考生分批进入考试区,有关工作人员检查考生的户口本。此举为查验考生的户籍、年龄。第二步:测身高、体重考生体重过轻过重都不能过关。身高须符合体检要求。三步:测视力招飞测视力用的是“C”字表,比普通体检的“E”字表要求高,考生要达到“C”字表0.5才可进入下一环节。第四步:面试面试考生排成一排,在考官面前立正、齐步走、自我介绍,考官借此观察考生的形体、形象、仪态、相貌,还要初步检查考生的平衡能力。考官还会提问考生,为什么报考飞行员,家人对此是否支持等。民航招飞名校及专业位于四川广汉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是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蓝天大学”。招生科类及专业:一是飞行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主要培养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航线运输机职业飞行人才,主要从事民航国内、国际航线运输飞行。二是直升机驾驶专业(理工类、专科),培养符合国际民航培训标准的直升机驾驶员。三是通用机驾驶专业(理工类、专科),培养符合国际民航培训标准的通用航空飞机驾驶员。目前,该校在河北、天津、内蒙古、辽宁、重庆、浙江、四川等省市自治区招生。位于天津的中国民航大学,是国内知名、在国际民航界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型民航大学,是中国民航总局直属的多科性本科学校,招生专业为飞行技术(理工类、本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以三航(航空、航天、民航)为特色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为我国培育了大量的航空航天领域栋梁之才。目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范围在上海、江苏、北京、天津、山东、浙江等6个省市,招生专业为飞行技术(理工类、本科)。/SPAN/p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UniversityofAeronauticsand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

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

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

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

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

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新生入学

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

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

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

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

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

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

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zsb@.edu.cn。

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报考南航飞行员对身体的要求

身高(裸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8厘米。

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气胸、胸腔脏器手术史。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应有纹身。

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扩展资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

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

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

报名基本条件:

1.、本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等十三省市招收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99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详见《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及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

2、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4、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淘汰机制: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考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民航学院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注意事项:

1.、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飞行技术专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的省份有哪些

在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甘肃省十一省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和“985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组是招生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之一,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和商讨决议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并定期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文化课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外)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文化课成绩;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外)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文化课成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七条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5合格。此外,飞行技术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CC、必测为5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单独院校代码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BB、必测为5合格。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中不合格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艺术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BB、必测为5合格 。高校专项计划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物理为A、另一门为B、必测为5合格。

安排专业时,对于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的考生,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3分后进行排序。

第十八条 对于生源地为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生源地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若生源地有省级专业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

(3)凡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生源地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4)在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线的情况下:音乐表演专业计划分省,进档后,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江苏省共十三省市招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

(3)2020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要求按生源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执行。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初检面试合格、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后,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地区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投档成绩。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为1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含中外合作办学)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学校其他专业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飞行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六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zsb@nuaa.edu.cn。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招飞简章研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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