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区域管理局局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机场有管理权吗?
2、求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区域管理局局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机场有管理权吗?
- 2、求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他们分别管辖的省份
- 3、民航局下设地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 4、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他们分别管辖的省份有哪些?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机场有管理权吗?
有,下面是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及其相关活动的统一管理和持续监督检查。包括:
(一)制定有关规章、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机场运行情况;
(二)审批并颁发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运输机场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
(三)负责运输机场名称的批准;
(四)设立国际机场的审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实施监督管理。包括:
(一)根据民航总局授权审批颁发本辖内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
(二)负责本辖区内通用机场名称的批准;
(三)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民用机场的运行情况;
(四)民航总局授权的其他职责。
求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他们分别管辖的省份
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为:
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北
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吉林、辽宁
中南地区管理局:湖南、湖北、河南、广西、广东、海南
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浙江、山东、江苏、江西、福建、安徽
西南地区管理局:云南、四川、重庆、贵州
西北地区管理局:陕西、宁夏、甘肃、青海
新疆管理局
民航局下设地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1)贯彻执行民用航空的方针、政策及规章条例;(2)管理所辖地区的机场、民用航空器的飞行活动,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之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的飞行事故;(3)审查、颁发或吊销经营所辖区内航线的航空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监督外国民航企业在所辖区内的业雾活动;(4)审查、颁发或吊销所在地区民航企业的维修人员执照;(5)管理受民航局委托管理的直属运输、通用航空企业。
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和他们分别管辖的省份有哪些?
中国民用航空局七大地区管理局为:
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北
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吉林、辽宁
中南地区管理局:湖南、湖北、河南、广西、广东、海南
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浙江、山东、江苏、江西、福建、安徽
西南地区管理局:云南、四川、重庆、贵州
西北地区管理局:陕西、宁夏、甘肃、青海
新疆管理局
关于《中国航空区域管理局局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