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首都航空2015校园招聘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四川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文凭国家承认吗?
2、初中生航空专业怎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首都航空2015校园招聘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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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文凭国家承认吗?
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我觉得这个学校不错,经常有好多航空公司来招人,而且学院的就业率达到的百分之96,对口就业率是百分之90.很不错哈。管理很严格。
专业名称:空中乘务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21世纪民用飞机客舱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的民航空中乘务员。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准,全面的民航运输知识,广泛的人文科学知识,并受过乘务专业基本训练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修课程:乘务英语、客舱紧急救护、客舱资源管理、机型理论知识、空防安全知识、乘务员管理与职责、形体、礼仪、军体、跆拳道、普通话、英语、韩语、日语等。
就业方向: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大韩航空公司等国内外多家航空公司从事航空乘务工作。
空乘专业核心导师团:
从2007年开始聘请资深空乘培训专家、经验丰富的乘务长和乘务员担任专业教师。实施精品专业战略,加强对学生英语、普通话、形体礼仪、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目前,四川航空、深圳航空、西藏航空、海南航空、首都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雨润控股集团公务机都将我院作为空乘人员选拔的重要基地,定期举行校园专场招聘。2012年初,深圳航空在我院一次性选拔88名空乘人员。至2010年开始,目前已有600余名同学成为了空中乘务员。
学历国家是承认的哈。
你看嘛,这个是南航的。
还有奥凯的。吉祥航空的。
很不错哈。你去他们官网上去了解嘛,信息很详细,你想了解的上面都有哦,亲。
初中生航空专业怎么样?
我国正处于从“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的伟大转变过程中。由此预测到未来中国至少需要新增加40000多名空乘服务人员岗位,民航空乘服务人员队伍将超过25万,规模将是目前的5倍。随着民航事业的飞速发展,为做好民航客机的引进的配套工作,从事地面服务的机场也在不断新建、扩建。今年共有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扩建等八个新开工项目和昆明新机场等七个前期准备项目。因此需要更多具备高素质,全技能的复合型航空界从业人员。从国际国内现有薪资水平看,国内主流航空公司优秀空乘人员平均年薪在10万人民币以上,同时因其专业性和供应不足,其职业稳定性得到保证。
随着时代的进步,航空运输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乘坐飞机出行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而对其从业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航空服务的角度入手,培养学生的综合人文修养和艺术素质,侧重学生外语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以及服务心理分析技巧、相关乘务技能技巧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空乘服务与管理人才。
航空服务专业培养目标
航空服务专业是培养适应民航现代化建设需要,服务于民航服务与管理第一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及专业素质的机场运营服务与管理的人员。通过综合职业能力训练和全面素质的培养,使用权学生掌握从事民航运输生产和机场运营管理的基本能力和技能,能够为民航机场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的实用人才。
我国正处于从“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的伟大转变过程中。由此预测到未来中国至少需要新增加40000多名空乘服务人员岗位,民航空乘服务人员队伍将超过25万,规模将是目前的5倍。随着民航事业的飞速发展,为做好民航客机的引进的配套工作,从事地面服务的机场也在不断新建、扩建。今年共有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扩建等八个新开工项目和昆明新机场等七个前期准备项目。因此需要更多具备高素质,全技能的复合型航空界从业人员。从国际国内现有薪资水平看,国内主流航空公司优秀空乘人员平均年薪在10万人民币以上,同时因其专业性和供应不足,其职业稳定性得到保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组成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成机构有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基本建设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政处、督学处、评估与监测处、教育信息化处、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学校后勤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审计处、财务处、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扩展资料
1、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和机关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首都教育热线”相关工作。
2、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协调推进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协调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3、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研究本市教育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编制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招生指导计划。协调各类考试、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设处。负责拟订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本市高教园区建设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5、学前教育处。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宏观管理。负责拟订幼儿园办园标准。具体负责公办幼儿园德育有关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保育工作。
6、基础教育一处。负责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统筹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会同有关单位拟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负责中小学生实践活动和社会大课堂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专项工作。
7、基础教育二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学文件。负责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指导学制和学校建制改革。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本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编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项规划和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9、高等教育处。负责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负责开展普通高校专业建设、结构调整、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管理。负责普通高校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负责推动普通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10、民办教育处。拟订本市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高校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日常管理。负责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承担教育机构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备案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对外联络工作。
11、高校学生处。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就业、创业、征兵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
12、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北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实施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计划项目。协调与央属高校共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北京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承担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统筹本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总体规划,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指导大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校外科技活动和学生军训。
14、督政处。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发展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负责对区教育发展水平综合督导评价。负责对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15、督学处。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指导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开展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规划。
16、评估与监测处。负责制定对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的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制定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测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组织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估和研究生论文抽检工作。
17、教育信息化处。统筹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协调推进教育系统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负责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18、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监测。
1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负责本市国际、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与国外、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实施。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出访、培训。
20、学校后勤处。统筹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火、校车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具体负责基础教育“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1、语言文字工作处。负责本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广普通话和监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指导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承担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2、审计处。指导与监督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机关、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相关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市拨教育专项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协助查处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案件。
23、财务处。负责提出本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政策、经费的绩效管理与评审。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本部门预决算。拟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培养综合成本核算办法和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24、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培训、接收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类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首都航空2015校园招聘电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