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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出国航班号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2 15:32:49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方航空出国航班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航班的行李规定是什么?


2、乘坐东方航空的去往美国的国际航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方航空出国航班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航班的行李规定是什么?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对于国际航班行李运输的规定如下:

国际或地区航班(托运行李)

除加拿大外的北美航线

每件重量上限: 45千克/件

每件尺寸限制: A+B+C≤203cm 2×(A+B+C)≤273cm(下同)

其他国际或地区航线

每件重量上限: 32千克/件

温馨提示:

1、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

3、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东航同意方能托运;

4、托运行李要用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以保证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东航可以拒绝作为托运行李收运和/或不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是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时、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托运行李包装:

(1)两件以上的包件不应捆为一件;

(2)行李上不应附插其它物品;

(3)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应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国际或地区航班(非托运行李)

头等舱

行李数量限制:2

重量限制(每件):10KG(下同)

携带物体体积: A≤56CM(22.0英寸) B≤45CM(17.7英寸) C≤25CM(9.8英寸) A+B+C≤115CM(45英寸)(下同)

公务舱

行李数量限制:1

经济舱

行李数量限制:1

注:1、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2、携带婴儿的旅客在您的上述手提行李额度之外,您还可以免费携带以下随身物品:

(1)旅途中婴儿需用的食物、尿布等婴儿用品。

(2)一辆能置于客舱行李架内的全折叠轻便婴儿车。

(3)一个婴儿摇篮或儿童/婴儿固定装置(占座时使用)。

温馨提示: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可能会根据安保情况调整随身携带物品的范围,请您予以配合。

3. 液态物品

(1)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该作为行李托运;

(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ml)。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3)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4)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具体细则请详见:《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

参考链接: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 托运行李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 非托运行李

乘坐东方航空的去往美国的国际航班关于登机非托运行李的规定

(可以,因行李较多,不再托运规定,可自己随身携带较小行李箱(包)登入飞机)

国际航班携带行李规定:

1、随身携带行李的限制规定

乘坐国际航班: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2、托运行李的相关规定

⑴乘坐国内航线: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⑵乘坐国际航线: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20公斤,经济舱持学生护照的旅客,可以免费托运的行李限额为30公斤;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30公斤;头等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40公斤。但当目的地为美洲时,其托运行李可以为两件,每件不超过23公斤,单件行李三边长度和不超过158厘米。当超过时,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费。(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⑶请到达机场后,参看机场航站楼旅客服务指南,到具体的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

⑷不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物品有: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贵重物品等。(具体请向航空公司问询)

⑸请在托运行李前注意清除行李箱/袋上的废旧行李条及有条码的标签,以确保您的行李正确运至目的地。

3、出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

⑴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⑵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⑶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⑷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⑸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⑹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⑺.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4、入境海关验放的各项管理规定

⑴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⑵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⑶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香烟,或超过

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⑷携带超过20,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携带需复带出境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外币复带出境手续。

⑸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⑹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⑺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其它限制或禁止进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⑻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⑼申报有分离运输行李,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5、随身携带物品的规定

⑴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的物品: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

⑵水果刀不可以带上飞机,刀具不可随身携带,必须托运。

⑶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是指: 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⑷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液体类物品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要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控制区内,有免费提供的旅客饮用水,也可在商店购买水或其它饮品。航空公司在飞机上也会提供饮用水。

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航班行李规定

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航班行李规定托运行李限制:长宽高5×15×20(cm),长宽高≤40×60×100(cm)

东方航空非托运行李限制:长≤55CM(21.6英寸) ,宽≤40CM(15.8英寸) ,高≤20CM(7.9英寸)。

1、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以上行李的规格,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

3、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4、托运行李要用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以保证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东航可以拒绝作为托运行李收运。

扩展资料: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是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时、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托运行李包装:

(1)两件以上的包件不应捆为一件。

(2)行李上不应附插其它物品。

(3)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应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航空-托运行李

关于《东方航空出国航班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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