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战时法军装备的绍沙轻机枪为何不讨军人喜欢?
如果战甲菌没有猜错的话,此绍沙轻机枪指的是绍沙M1915式8mm机枪。该枪由绍沙等人的研究小组研制而成,主要装备于法军、美军。该
一战时法军装备的绍沙轻机枪为何不讨军人喜欢?
如果战甲菌没有猜错的话,此绍沙轻机枪指的是绍沙M1915式8mm机枪。该枪由绍沙等人的研究小组研制而成,主要装备于法军、美军。该枪使用管退式自动原理,采用20rds半月形弹匣供弹,原版使用8mm莱博尔枪弹,在设计上还算是一款跟着时代潮流的武器。
为何这把枪会风评极差呢?首先要从他的弹匣说起,其使用的的单排单进弹匣导致弹匣过长,根本不便于单兵携带,也不方便进行武器操作。其弹匣侧面的镂空窗,一定程度减轻了弹匣重量,但是让泥沙极为容易进入枪支内部,导致枪支故障频频。半月形弹匣对弹簧的要求也很高,经常有士兵在压满20发之后出先现枪支故障
然后我们就要要说说绍沙的管退式自动原理了。绍沙轻机枪在射击时枪管与枪机一起后退完成开锁动作。运动结构多、质量大导致后坐力较大,射速慢(240-250rpm),对比起同一时期的BAR1918(500-650rpm)和刘易斯1915(500-600rpm)简直就是弟中弟。强大的后坐力影响射手瞄准,枪械的振动直接影响了射击精度。
另外绍沙轻机枪的脚架也被人抱怨,据说其脚架强度不足,容易损坏。其小握把的设计也是十分让人摸不着头脑,设置在弹匣后方。装满子弹的弹匣会使前端加重,而握持位置都在后方,十分奇怪。
不止只有法军装备的绍沙不讨喜欢,美军也有部分绍沙机枪,他们使用.30-06步枪弹,相对8mm莱博尔枪弹来说,该弹更为强劲。高后坐力和低可靠性让他们十分不喜欢绍沙,对其抱怨连连。最终还是选择了BAR作为新一代轻机枪,开始了BAR传奇的“一生”。另外法军也采用了部分的BAR,用以替换绍沙轻机枪。
法国bar
我是战甲装研菌,喜欢我的回答请关注!
我就问你,如果你是一个机枪手,平均打三十发子弹就卡一次壳的机枪你怕不怕?
法国绍沙机枪手的标配,知道为什么有一支手枪吗?哈哈,请看后文
众所周知,轻机枪有两大特征使其成为步兵班组的唯一火力支援武器,那就是高射速、轻重量。绍沙在减重这方面做得还是差强人意(9.5公斤),但每分钟250发的设计射速就太令人惊诧了,要知道同时代的轻机枪就没有300发以下的!(20发弹夹:怪我罗?)
绍沙适合的是静止状态下射击静止目标(靶场小王子?)
而且这枪单发子弹后坐力在轻机枪中实在是太高了,接近英国刘易斯轻机枪的2.5倍,因此如果高倍率机瞄的话这把枪的枪口跳的较为严重,这导致射手很难手持绍沙机枪进行伴随步兵进攻时常见的行进间射击(步兵班长:那我要你有何用?)。
该枪的精度也非常感人,中远距离上的点射移动目标几乎就是一个幻想,近距离射击时无敌的后坐力和极易扩散的准心使得这把枪第2发会往哪里飞根本不得而知。所以法军在使用时多用点射或者小连发,如果扫射的话就一定要用尽全力把准星向下压。
脑回路清奇的设计师为了方便射手观察弹匣内部剩余弹药量,把弹匣被设计为侧面镂空式(难道不是因为法国人审美的缘故?),以便及时为其更换弹夹——法国人是一心一意要让绍沙提供行进间火力,结果就是在恶劣的战壕环境中,大量泥沙杂物进入弹匣并直接导致枪械故障。
卡壳了肿么办,当然是用手枪了!
最关键的是,该枪的重要生产商斗士(Demaison & Buffetaut)公司主业是生产自行车的,在转向武器制造后工艺黑得暗无天际,而由于战事紧急,军方对该枪也疏于检验,经常是一下生产线就送往战场,这导致绍沙机枪的零件可靠性极差,作战中经常出现枪机和抽壳器断裂问题。有说法称即便没有杂物影响,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绍沙机枪在连续射击不到300发子弹后也会出现卡壳。该机枪的枪管无法进行更换,因此在连续射击300发以后就只能等枪管冷却下来以后才能继续使用(这样看起来卡壳也不算什么了啊)
最终法国人把绍沙扔给了美国人,自己用起了英国的刘易斯,虽然重一点(11.8公斤),但射速、精度和可靠性都是绍沙望尘莫及的
后来对绍沙机枪的改装使得该枪最终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在发现美军没有轻机枪后,法军“慷慨”地向美军提供了一大批绍沙机枪(然后法国人欢天喜地地换装了英国的刘易斯机枪)。为了方便弹药补给(美军士兵使用的步枪采用7.62mm/63倍径步枪弹,轻机枪都是通用步枪弹的),法军将绍沙机枪进行改进以便其能够使用美制步枪弹。
美国魔改版绍沙
法国人乐观地把改型看成是小菜一碟,认为只需要更换一根具有正确的弹膛和枪管尺寸的新枪管即万事大吉,这项工作随即被交给了斗士公司(要什么自行车)。改型之后的绍沙上原有的C形弹夹被换成了更为普通的长方形16发弹夹,前握把的安装位置也作了相应调整,更加靠近两脚架;为了适应美制的弹道特征,瞄准具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然而,改进后的邵沙机枪在可靠性方面更加“触目惊心”,枪体重心靠前而且重量偏大。射击时间稍微长一点改型绍沙就会因过热而卡壳,或者干脆因机件受力过大而导致断裂。
勒贝尔子弹才能配合绍沙的长后座自动方式,美国子弹难当此重任
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子弹。由于M1886式8毫米勒贝尔步枪弹椎度很大且底部带有厚厚的突出底缘,这给抽壳动作提供了不少方便,保证了长后坐自动方式的正常完成。而相比之下,美制步枪弹威力更大,后坐也更剧烈,其弹壳几乎没什么椎度,底缘也较薄,非常容易在抽壳时发生卡涩,抽壳器要么是“抽壳未成身先折”(即抽壳器自己折断),要么就是霸王硬上弓——把弹壳底缘整个撕开。以至于每当该枪出现故障,使用它的美军士兵就直接将其弃之不用。后来,勃朗宁M1918自动步枪装备美军,美军士兵总算甩开了噩梦般的邵沙机枪。
当有了勃朗宁后,美国人也果断抛弃了绍沙。虽然设计初心是自动步枪,但以高可靠性、精准度和射速(每分钟300~450发)胜任了轻机枪这个职位(虽说采用20发弹匣导致火力持续性较差),射速连自动步枪都比不过,使绍沙成为轻机枪之耻
更不幸的是中国看上了绍沙机枪,于是乎金陵兵工厂出现了绍沙机枪的7.92mm仿制版。然而,在仅仅生产了一百多挺后,中国士兵发现这些刚刚出产的机枪在仅仅射击20——30发后便会出现卡壳等故障(这肯定是中国军工作坊的锅!),这下子绍沙的名声算是被黑到底了。
其实绍沙并非一无是处,勒贝尔穿甲弹拥有很高的杀伤力;射程也远,最大有效射程——400米(点目标)/600米(面目标)。所以绍沙的正确用法应该是远距离点射(机枪手:然而我并不需要一把打不准的大狙啊)。
对付固定的德国M1908轻机枪组(这么粗明明是重机枪!),绍沙还是得心应手的。毕竟前者重达近20公斤,比绍沙多了一倍
在劳伦斯·斯陶林(Lawrence Stalling)所写的《美国兵》一书中,提到默兹-阿尔贡战役中美军第35步兵师的一名绍沙射手在牺牲前曾连续干掉了4个德军机枪火力点,在阵亡时他正准备拔掉第5个机枪火力点。美国海军陆战队传令兵富兰克·巴特(Frank Bart)用一挺绍沙连续干掉了两个德国机枪组,为进攻打开了前进的通路,被推荐授予荣誉勋章(Medal of Hon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