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桂林航空航天学院招生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 “公平竞争、公开
桂林航空航天学院招生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 “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 1.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投档。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2. 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3.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4.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6. 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7.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相应术科的统考(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省的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联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美术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湖南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统考成绩,认可湖南省平行志愿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及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8.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1)在设有空中乘务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专业统考且合格,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未开展专业校考且无相应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应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空中乘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象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9. 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广西“老、少、边、山、穷” 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 10.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