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我国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成?(1)领导机构。国家层面上,国务院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地方层面上,各级政府是所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都设立应急委员
一、我国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成?
(1)领导机构。国家层面上,国务院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地方层面上,各级政府是所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都设立应急委员会。
(2)办事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是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各级政府也设立与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相对应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3)工作机构。国务院及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应急管理工作。
(4)专家组。国家、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简述我国审计组织的构成及其性质?
我国审计体系由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大组织构成。国家审计是宪法赋予权利的审计,是我国监督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得主要审计队伍,社会审计是以鉴证为主的中介机构,它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相关审计报告质量检查,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设立的经济监督人员或者机构,它必须接受审计机关业务指导。
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结果可以为审计机关利用。审计机关可以聘请中介组织及其专家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工作。审计机关与书会审计有以下区别:
一、机构不同。国家审计是宪法审计,由国务院总理或地方行政首长领导,具有国家经济活动监督职能;民间审计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有民间组织性质,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设立的自律组织。
第二、任务不同。国家审计主要对财政资金相关的单位、项目、资金资产实行审计监督,民间审计主要为委托对象提供鉴证服务,各自业务范围、法律效力有区别,内部审计任务目标由最高管理层决定。
第三、三者是接受核查与被核查对象关系。民间审计业务报告与国家审计相关部分,必须接受国家审计核查,内部审计质量接受国家审计的指导 。第四、审计结果处理力度不同。民间审计有一条宗旨,谁委托就对谁负责;内部审计对单位领导负责;国家审计是以被审计对象的合法性、效益性为主旨,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为己任,
第五、使用的审计文书样本、格式不同,习惯性业务术语不同,甚至审计准则、程序不同。国家审计程序是《审计法》明确的。第六、国家审计不收取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经费、赞助、赠予资金、资财、物品,民间审计是有偿服务,内部审计一般情况下是无偿无的,特定条件下实行收费。
三、简述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
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纪公司。
五、证券业金融机构:1、证券公司;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期货公司;4、投资咨询公司。
六、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产保险公司;2、人身保险公司;3、再保险公司;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保险经纪公司;6、保险代理公司;7、保险公估公司;8、企业年金。
七、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1、交易所;2、登记结算类机构。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兴金融企业:1、小额贷款公司;2、第三方理财公司;3、综合理财服务公司。
四、我国审计组织体系是怎样构成的?
我国的审计组织体系由国家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三种构成。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民间审计组织是指依法设立,接受委托独立承办审计业的组织,是独立存在的经营性中介组织;内部审计机构是部门、单位内部从事审计业务的专门组织,是组织内部经营管理的组成部分。
五、简述目前我国内部控制体系的构成?
目前我国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控制环境
二是会计系统
三是控制程序。
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具体包括:管理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单位组织结构;管理者的职能及对这些职能的制约;确定职权和责任的方法;管理者监控和检查工作时所用的控制方法;人事工作方针及实施措施;影响本单位业务的各种外部关系等。
会计系统是指单位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单位的业务活动,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程序。有效的会计系统应当能做到: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经济业务;及时并充分详细地描述经济业务,以便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经济业务作出适当的分类;计量经济业务的价值,以便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期间,以便将经济业务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在财务会计报告中适当地表达经济业务和披露相关事项。
控制程序是指管理者所制定的方针和程序,用以保证达到一定的目的。它包括下列内容: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批准权;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效防止舞弊;凭证和帐单的设置和使用,应保证业务和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财产及其记录的接触使用要有保护措施;对已登记的业务及其计价要进行复核等。
六、简述我国铁路旅客运输组织体系?
我国铁路旅客运输组织体系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一、旅客运输调度指挥部门,负责客运组织指挥。
二、车站,车务段。负责接发旅客列车,组织旅客上下车,进出站。
三、机务段,为旅客运输提供动力。
四、车辆段,为旅客列车提供车辆和检修。
五、列车段,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七、我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中国银行体系由中央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八、简述我国的刑罚体系?
一、刑罚的体系
1、所谓刑罚的体系,是指国家为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基于刑法明文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2、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依各刑种能否独立适用而作出的划分。根据刑法典第33条之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法典第34条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第35条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这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在刑法理论中也有根据具体刑种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和资格刑四种。生命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如死刑,是最重的一种刑罚。自由刑,是剥夺或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包括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它是运用最广的一种刑罚。财产刑,是剥夺犯罪人财产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没收财产。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行使某些权利和资格的刑罚方法,如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
二、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如前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九、简述审计方法体系的构成?
审计方法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审计规划方法
审计规划方法,是指对全部审计活动或具体审计项目进行合理组织和安排时所采用的各种措施和手段。其目的在于确定审计日标,合理分配各种审计资源,以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规划方法主要包括计划制定方法、程序确定方法、方案设计方法等。
(二)审计实施方法
审计实施方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项目进行具体审计时所采用的各种措施和手段,主要用来反映、衡量和反馈目标被证实的过程和结果。其目的在于证实审计目标,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保证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可靠的依据。
审计实施方法又包括审计一般方法和审计技术方法。审计一般方法是就审计工作的先后顺序和审计工作的范围或详简程度而进行划分的方法。前者如顺查法和逆查法;后者如详查法和抽查法。它们对审计取证没有直接联系,所以,不是审计取证的具体技术方法。在审计工作中,要直接取得审计证据,还得依靠审计的技术方法。审计技术方法是指收集审计汪据时应用的具体的技术手段。它包括两大类: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包括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分析法;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包括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
(三)审计管理方法
审计管理方法,是指对审计主体活动及审计过程进行控制和调节的各种措施和手段。其目的在于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保证各种审计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比如,对审计主体、审计质量和审计信息等方面的管理。
十、简述我国的民法体系?
1.民法的体系
民法规范财产关系外和规范身份关系,财产法包括债权法与物权法;身份法包括亲属法和继承法。
2.债权的体系
债权的产生例外情形,不仅是由于契约和侵权行为。
债权产生的原因:契约、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3.物权的体系
物权若只有所有权一种,则实际生活中多有不便。可再分。 用益物权:将作为所有权之一部分的用益的权能交予他人。 担保物权:将所有权中支配交换价值的权能让与他人。 占有(事实支配状态)
4.身份法
亲属法:关于因家庭而产生的各种身份关系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则。 继承法:因某个家庭成员死亡而发生的财产转移的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