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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民航院校空中乘务职业技能大赛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2 11:34:23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首届民航院校空中乘务职业技能大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


2、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首届民航院校空中乘务职业技能大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气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参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三《国际航空气象服务》,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活动以及其他与民用航空气象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的气象业务活动接受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第四条 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探测、收集、分析和处理气象资料,制作发布航空气象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供民用航空活动所需的气象情报。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目的是为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效率提供服务。第五条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应当设置相应的机场气象台,民用航空通用机场应当设置相应的机场气象站。第六条 从事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应当有计划地补充、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航空气象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航空气象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航空气象科学技术。第七条 从事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应当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及其相关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和世界气象组织的航空气象技术与业务活动,加强国际和地区间航空气象业务的交流与合作,跟踪航空气象发展趋势,吸收航空气象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八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管理全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根据民用航空活动的需要,规划民用航空气象服务体系;组织制定民用航空气象的发展规划;发布民用航空气象规章和技术标准;统一颁发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和设备使用许可证。第九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总局制定的民用航空气象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根据民航总局发布的民用航空气象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地区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实施细则。第十条 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空管局)负责组织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组织民用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组织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培训、交流与合作;办理国际航空气象业务,参与国际和地区间航空气象活动。第十一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空管局)负责实施本地区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组织民用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组织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培训、交流与合作。第三章 服务机构第十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包括机场气象站、机场气象台、气象监视台、民用航空地区气象中心、民用航空气象中心和其他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的机构。第十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其职责要求,按照民航总局有关标准,设置业务岗位,配备业务技术人员,配置相应的气象设施;开展探测、预报、情报交换、业务系统运行与维护维修、资料收集与处理、培训和技术研究与开发、提供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等一项或者几项业务。第十四条 制作、发布飞行气象情报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由民航总局指定,被指定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指定的业务范围和区域内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工作。第十五条 未被指定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可以从事除制作、发布飞行气象情报以外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工作。

外国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在中国领域从事民用航空气象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规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从事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技术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开展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的设施;

(三)具有合法来源的有关气象资料;

(四)具有健全的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民航总局在各飞行情报区内指定一个或者几个机场气象台作为气象监视台。

民航总局在每个地区指定一个机场气象台作为民航地区气象中心,该中心同时承担机场气象台和民航地区气象中心的职责。

民航总局设置民用航空气象中心或者指定一个民航地区气象中心作为民用航空气象中心,被指定的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同时承担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和民用航空气象中心的职责。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气象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以下简称气象人员执照)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是指从事民用航空气象工作的下列人员:

(一)从事民用航空气象观测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气象观测员);

(二)从事民用航空气象预报及相关服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气象预报员);

(三)从事民用航空气象自动观测设备、气象雷达等探测设备和气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气象机务员)。第四条 气象人员执照是从事民用航空气象观测、气象预报及预报相关服务工作、气象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资格证书。持有执照者方可从事其执照载明的工作。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的气象人员持有气象人员执照的,方可从事相应的气象观测、气象预报或气象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非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的气象人员,持有气象人员执照的,方可从事民航气象预报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从事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知识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气象人员执照。第五条 气象人员执照分为气象观测、气象预报、气象自动观测设备机务、气象雷达机务和气象信息系统机务等专业。第六条 气象人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颁发和管理。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空管局)负责具体承办全国气象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的气象人员执照管理工作。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空管局)负责具体承办本辖区气象人员执照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执照的申请与颁发第七条 气象人员执照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气象观测专业的申请人应当在18周岁(含)以上,气象预报专业和气象自动观测设备机务、气象雷达机务及气象信息系统机务专业(以下简称气象机务专业)的申请人应当在20周岁(含)以上;

(三)气象观测专业的申请人应当具有气象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气象预报专业的申请人应当具有气象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气象机务专业的申请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四)符合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业务经历;

(五)持有本规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有效的气象人员执照考试(以下简称执照考试)合格证书;

(六)参加民航总局规定的岗前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第八条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业务经历:

(一)气象观测专业的申请人在持照气象观测员带领下,参加不少于六个月的航空气象观测实习;

(二)气象预报专业的申请人在持照气象观测员带领下,参加不少于三个月的航空气象观测实习;在持照气象预报员带领下,参加不少于六个月的航空气象预报实习;

(三)气象机务专业的申请人在相应的持照气象机务员带领下,参加不少于六个月相应专业的实习。

非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的气象专业人员、从事民用航空气象业务知识教学工作的人员,申请气象人员执照时,参照前款规定的业务经历要求。第九条 民航地区空管局应当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执照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合格证书。该合格证书用于申请气象人员执照,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第十条 执照考试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一《民用航空气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进行。

执照考试分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两部分。基本知识部分百分制成绩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基本技能部分按优、良、中、差评定在“良”(含)以上的为合格。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本规则附件二《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申请表》。第十二条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对申请条件进行确认后,向所在地区的民航地区空管局提交执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最近一年内实习经历证明、执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和照片。第十三条 民航地区空管局应当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查意见于二十个工作日内报送民航总局空管局。

2021年华北空管局行政岗入职情况?

根据202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23人为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拟录用公务员。

2021年8月9日,民航华北空管局2021年通导、气象新员工岗前培训正式开班。新员工包括北京本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新员工,共计23名,其中华北空管局通导专业新员工16名,华北空管局气象专业新员工5名,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气象专业新员工2名。

根据民航地区行政机构的主要职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设置20个职能机构、3个党群工作机构和1个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

我是应届毕业生,机场招聘气象预报员需要上岗证,怎么才能弄到上岗证? 急啊!!

首先要一个民航单位录用你,然后派去有培训资质的空管局气象台培训,然后参加空管局统一的考试,过关即可

民航山东空管分局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企业,事业,还是公务员?我是学的气象方面,本科,待遇怎么样?

空管属于事业单位,这个类似于铁路,大多情况下,里面的领导职位有行政编制(即公务员),部分有编制人员是事业编,还有很多是合同工!

不知道你要做的是哪种!

基本行政编制的话,待遇不错,工资稳定,且有很好的晋升机会!

事业编的话,有很多地方,事业编要比行政编制工资高,因为不用走阳光工资,你懂的!晋升机会也有,而且像你这样技术口的,还是气象,应该前途不错!不管是事业编还是行政编制。

合同工,这个就不多说了,工资稳定,轻易不会下岗,但是基本没有晋升涨工资之类的机会!所以说,基本就是稳定却没前途的职业!

关于《首届民航院校空中乘务职业技能大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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