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国际空运的货物运输流程有哪些?
2、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分类
3、中国民用航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国际空运的货物运输流程有哪些?
一、询价
首先是向货运代理确认要发送的货物信息,询问最新的航班信息运输费用和渠道。
二、接单
货运代理接单后,需与货运代理签订合同,以便保障双方合作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需要根据货代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单证,用于后面的报关报检。货运代理会根据合同的信息预订舱位,客户会收到进仓编号和地址然后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仓库。货物到达仓库之后,首先会对货物的尺寸和重量进行确认。
三、报关
货代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货物贴标签以及唛头,当货代货物的预配舱单信息和机场运抵信息一致时,就可以向海关报关了,报关一般就两种情况,一种是全部放行,一种是部分查验,报关之前会收到到货代制作的航空主运单,也就是常说的提单。
四、签单
航空货运单在盖好海关放行单之后,需要到航空公司签单,目的主要是审核物价运费是否正确?货物性质是否适合空运?危险品证明和手续是否齐全?航司签单确认后货代向航司办理交接手续,即向航司交单交货,并由航司安排运输。
五、货物跟踪
货代将货物单证交给航司后,需要对航班和货物进行跟踪,因为有可能会因为航班延误或取消,货物装货物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时起飞,正常起飞后要及时向客户传递运单号,航班号,出运时间,相关单据的交接需要的资料等等,最后就是费用结算。
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分类
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分类
很多学习物流的同学都想知道,国际航空货运业务有哪些,具体分类怎么样?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一、班机运输
所谓班机运输是指在固定航线上定期航行的航班。班机运输一般有固定的始 发站、到达站和经停站。货运航班只是由某些规模较大的专门的航空货运公司或 一些业务范围较广的综合性航空公司在货运量较为集中的航线开辟。对于前者, 一般的航空公司通常采用客货混合型飞机,在搭乘旅客的同时也承揽小批量货物 的运输。
由于班机运输有固定的航线、挂靠港、固定的航期,并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对固 定的收费标准,对进出口商来讲可以在贸易合同签署之前预期货物的起运和到达 时间,核算运费成本,合同的履行也较有保障,因此,成为多数贸易商的首选航空货 运形式。
近年来,随着货运业竞争加剧,航空公司为体现航空货运的快速、准确的特点, 不断加强航班的准班率(航班按时到达的比率),强调快捷的地面服务,在吸引传统 的鲜活、易腐货物,贵重货物,急需货物的基础上,又提出为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提 供后勤服务的观点,努力成为跨国公司分拨产品、半成品的得力助手。但另一方 面,班机运输由于多采用客货混合机型,航班以客运服务为主,货物舱位有限,不能 满足大批量货物及时出运的要求,往往只能分批运输。再有,不同季节同一航线客 运量的变化也会直接影响货物装载的数量,使得班机运输在货物运输方面存在很 大的局限性。
二、包机运输
由于班机运输形式下货物舱位常常有限,因此当货物批量较大时,包机运输就 成为重要方式。
包机运输通常可分为整机包机和部分包机。
所谓整机包机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合同中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 和运价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港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的运 输方式。部分包机则是指由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 或者是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卖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货物运输形 式。相对而言,部分包机适合于运送一吨以上但货量不足整机的货物,在这种形式下货 物运费较班机运输低,但由于需要等待其他货主备妥货物,因此运送时间要长。
包机运输满足了大批量货物进出口运输的需要,同时包机运输的运费比班机 运输形式低,且随国际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给包机人带来了潜在的利益。 但包机运输是按往返路程计收费用,存在着回程空放的.风险。与班机运输相比,包 机运输可以由承租飞机的双方议定航程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的空港,因此更具灵 活性,但由于各国政府出于安全的需要,也为了维护本国航空公司的利益,对他国 航空公司的飞机通过本国领空或降落本国领土往往大加限制,复杂繁琐的审批手 续大大增加了包机运输的营运成本,因此,目前使用包机业务的地区并不多。
延伸阅读:现代物流中包装所处的位置
在现代物流观念形成以前,包装被看成是生产的终点,是属于生产领域的活动,包装的设计往往主要从生产终结的要求出发,因而常常不能满足流通的要求。现代物流认为,包装与物流的关系,较之与生产的关系,更加密切,其作为物流始点的意义较之作为生产终点的意义更大。因此,包装应纳入物流系统之中,这是现代物流对包装的定位。
包装在现代物流中的概念是什么?
现代物流认为包装是按一定技术方法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将产品包封起来并加上适当的装运标志的工作的总称。换言之,包装是包装物及包装操作的总称。
包装有何特性?
包装有三大特性:保护性、集中性、便利性。
包装具有哪些功能?
包装的功能有:保护商品、单位定量、方便物流、创造形象、促进销售、方便消费。
何谓“绿色包装”?
“绿色包装”是指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或恶化的商品包装。当前世界各国环保的意识日渐增强,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处于对环保的高度重视阶段,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包装也列入限制进口之列,而成为非关税壁垒的手段之一。据悉,德国、意大利均禁止使用PVC为包装材料的商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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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货物国际航空运输的管理,保护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国际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称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货物而收取报酬的国际航空运输,也适用于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办理免费的货物国际航空运输。第三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另有规定外,含义如下:
(一)“公约”,是根据合同规定适用于该项运输的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二)“承运人”,是指包括发行航空货运单的承运人和运输货物、约定运输货物或者约定提供与此航空运输有关的任何其他服务的所有承运人。
(三)“代理人”,是指经承运人授权,代理承运人从事与货物运输有关活动的任何人,但本规则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其名称出现在航空货运单托运人栏内的人。
(五)“收货人”,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交给航空货运单收货人栏内所载明的人。
(六)“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
(七)“货物”,是指除邮件或者凭“客票及行李票”运输的行李外,已由或者将由民用航空运输的物品,包括凭航空货运单运输的行李。第四条 承运人办理货物国际航空运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第五条 货物由包机运输的,应当由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并在包机合同中列明适用的运价及其条件;未列明的,应当明确所适用于该包机合同的有关条件。第二章 货物托运第六条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遵守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第七条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填写或者由他人代为填写航空货运单(以下简称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费和其他费用已经确定的,应当由承运人填入货运单。
货运单第一份注明“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盖章;第二份注明“交收货人”,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字、盖章;第三份由承运人在接受货物后签字、盖章,交给托运人。
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请求填写货运单的,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视为代托运人填写。
托运的货物超过一个包装件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托运人分别填写货运单。第八条 托运人在货运单上填写的内容有错误或者有遗漏的,经托运人授权,承运人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补充,但不承担义务。第九条 货运单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填写的地点和日期;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三)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
(四)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第一承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六)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七)货物的性质;
(八)包装件数、包装方式、特殊标志或者号数;
(九)货物的重量、数量、体积或者尺寸;
(十)货物和包装的外表情况;
(十一)运费,如经议定,付费日期和地点及付费人;
(十二)提取货物时支付货款的,应当注明货物的价格和必要时应付的费用金额;
(十三)需要声明货物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应当注明声明价值金额;
(十四)货运单的份数;
(十五)随货运单交给承运人的文件;
(十六)如经议定,应当注明完成货物运输的时间和概要说明经过的路线;
(十七)货物运输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货运单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货运单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第十条 托运人应当对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因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不正确或者不完全,给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航空货物运输国际公约》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