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202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招生简章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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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招生简章
一、拟招生人数
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招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350名,最终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及参加复试结果等情况在录取阶段予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报考北航的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8号)的规定(可登录查询)。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航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
1、获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二)、其他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与北航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有意报考该计划的考生,请报名前先咨询是否满足报考北航的要求,咨询电话010-82317637。符合北航要求并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确认环节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报考程序
(一)全国管理类联考报名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0日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报考程序。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两大步骤。
1填写考生信息:
2020年9月24日后,考生可登录研招网()首页,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填写个人考生信息。
2填写报考信息: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重要提示:
1)报考北航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1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户口在北京的往届生、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都在北京的往届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自身情况选择其它报考点。
2)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 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
3)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亦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
5)考生填写信息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校验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时除提交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若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须在确认时向北航报考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否则将不予通过;若选择非北航报考点,须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达北航研招办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6)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必要时用于北航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我校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二)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且符合选择北航报考点规定的考生,须于11月8日至10日进行确认信息工作,考生可于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2月25日,准考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查询相关信息。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一)管理类联考时间、科目
(二)初试成绩约在2021年2月中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满足一志愿学院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满足调剂学院要求的考生则须携带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样表)。学院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5、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提前面试现场已经提交过合格成绩单的考生复试环节无须再次提交成绩单)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考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三)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四)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五)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六)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1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七)北航原则上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申请的调剂;最终以2021年公布的复试相关政策为准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
(一)学制
北航MBA培养学制2年,学习时间:2-4年。
(二)学习方式
北航MBA招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
(三)住宿
北航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住宿。
八、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请登录查看。
(二)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
为了鼓励优秀考生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更多品学兼优的商界精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设立多种MBA新生奖学金,包括MBA新生管理类联考奖学金、MBA提前面试奖学金和MBA优秀奖学金等,奖励在全国管理类联考初试和提前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具体政策参见北航MBA教育中心网站。
九、招生咨询
(一)考生可进入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各招生学院的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复试要求等各类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单。
(二)导师选择办法复试时由学院自行决定,考生如需查询导师的研究情况、学科建设等详细信息,可进入学院网页查看。
以上是关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MBA报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2021年有计划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的考生,还可以使用环球青藤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UniversityofAeronauticsand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
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
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
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
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
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新生入学
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
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
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
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
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
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
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zsb@.edu.cn。
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航空航天大学招生条件是什么?
1、凡能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均可报考(仅限女生)。
2、年龄建议在1996年至1999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因部分航空用人企业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4、身高:164cm~174cm。
5、视力: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6、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7、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8、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9、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10、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大家仔细阅读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不要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北航2020年MPA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定向300人!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通过2.5-4年的系统学习,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招生对象:全国范围内,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要求考生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人数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后,择优录取。2020年拟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双证)非全日制定向300人。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2.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我校MPA招生学院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4. 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6.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须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若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0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网址:)的要求,否则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及所在各省市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6.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0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或),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全国联考):
1. 时间:2019年12月21日(详见准考证)。
2. 地点:详见准考证。
3. 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二)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时间一般在三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要求请于2020年三月上旬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
北航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五、学制和培养方法
学制2.5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2.5-4年)。
培养方向:行政管理、公共政策与项目管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技术转移政策与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文化传播与管理。
非全日制培养方法为定向培养,我校研究生院将与拟录取考生签订个人定向就业协议,学生档案、户口均不转入学校。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
六、上课方式
上课地点为北航学院路校区。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全天上课方式。
七、学费
学制为2.5年,每个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4万元。
八、学位授予
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下面是详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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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