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时区划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地埋 飞机飞行时间与区时计算方法有哪些
2、地理飞机飞行时间计算
3、中国航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时区划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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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埋 飞机飞行时间与区时计算方法有哪些
地埋……lz用五笔的吧
地区时间
以赤道直射点所在经度经过的地区即为12:00;左右各每15°一小时
时区时间按照格林尼治时间计算
格林尼治时间是0°的地区时间
如北京是东八区,是0°的格林尼治时间+8:00
飞机飞行时间
终点换算格林尼治时间 — 始发地换算格林尼治时间=飞行时间
地理飞机飞行时间计算
地理飞机飞行时间计算:
因为飞机的飞行速度只路程和时间有关。
北京飞往罗马的时间,先求距离 罗马(12E,42N),北京(120E,40N)
纬度差不多,由于所有的经线圈都等长,所以,在维度上每相差1度,距离就相差111乘以相差的度数,所以相差2*111 等于222.
由于纬线圈不等长,所以,经度每相差一度,距离就相差111乘以维度的余弦值,再乘以相差的度数。
然后,连接北京与罗马,为直角三角形的斜边,根据勾股定理求出北京与罗马的距离。
然后需要知道飞机的速度,就可以求时间了。
航空飞行时间:地球表面划分为二十四个时区,每个时区为十五度,东行每个十五度就增加一个小时,西行每个十五度就减少一个小时重叠时,该线称为国际子午线。
中国航空区域的划分?
我国从1985起形成了七大航空区划格局,分别为:东北管理局、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中南管理局、西南管理局、西北管理局和新疆管理局。这里主要介绍各航空区划的范围和基本情况。
1、华北区包括二省二市1自治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主要城市有北京,天津,秦皇岛,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包头。该区域的国内航空公司主要有首都航空,中国联合航空,河北航空等。
2、华东区包括6省1市,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山东,上海。华东地区经济发达,综合技术水平较高,航空技术的发展有助于区内区外的紧密联系。
重要空港城市有上海,南京,连云港,常州,杭州,宁波,合肥,厦门,福州,南昌,济南,青岛,烟台等。航空公司如厦门航空,上海航空,东方航空等。
3、中南区南北较长,地形复杂,海岸绵长,江河湖泊众多。这也是航空得以快速发展,航线得以快速增加的原因之一。该区特大城市多,如深圳,广州,武汉,深圳,珠海。并有重要的经济特区珠三角。航空公司包括南航,海航,深圳航空等。
4、东北三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元。其工业化程度较高并且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航空的发展推进了工业转移与东北三省的产业转型。航空公司包括大连航空与东北航空。
5、西南区发展潜力大,复杂多变的地形条件使得这一地区早有了“蜀道难”的美名。重要城市有重庆,成都,绵阳, 西昌,昆明,西双版纳,丽江,贵阳,拉萨。可以说如果想去西南旅游,比起其他,飞机这一交通方式可要省时省力的多。
6、西北区身居内陆,位于大兴安岭以西,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和长城以北。包括陕西,青海,甘肃,宁夏。主要空港城市有西安,咸阳,延安,西宁,银川,兰州。而我们所在的西安作为西北最古老的城市,也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西北区总局的所在地。
7、新疆区地理位置重要,也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必经之地。喀什作为西北内陆出口重要集散地,和省府乌鲁木齐一起成为了西北区的重要空港。
扩展资料:
中国航空区划的由来:在20世纪60年代共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上海六大管理局 。在1982兰州管理局迁往西安。此后的1985年设立了民航乌鲁木齐管理局 。然后于1987年实行政企分开管理体制,逐步演化为现在的航空区划。
华东管理局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中国航空运输最发达的地区。上海是中国大陆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以他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沪宁杭地区,构成为中国第一、世界第六大都市圈,也是中国最重要经济发展核心区。
飞机飞行时间计算公式
北京东八区,与洛杉矶西八区相差16个时区且在北京以西,故飞机起飞时,洛杉矶时间为15:35-16+24=23:35,飞了19个小时时,洛杉矶为23:35+19-24=18:35
民航运输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值勤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飞行安全,防止飞行人员疲劳,保护飞行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经营航空运输业务的航空承运人和从事航空运输飞行的飞行人员。第三条 在考核运输飞行人员的飞行时间时,应包括其参加各类飞行的飞行时间。第四条 在执行抢险、救灾、急救、专机等特殊飞行任务时,如果预计的飞行时间、值勤时间超过本规定有关条款的限制,需经航空承运人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如情况紧急,可先执行任务,后补报。
在飞行中,如果因天气原因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返航、备降,导致飞行时间超过了本规定第三章第八条限制的,该次飞行不按违反该项条款处理。但在执行本规定第三章的其他各项条款时,上述飞行时间仍须按实际飞行时间计算。第二章 定义第五条 飞行时间:指从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本身的动力自装载地点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到达卸载地点停止运动时为止的时间。第六条 值勤时间:指飞行人员在执行由航空承运人安排的飞行和地面任务中所花费的时间。值勤时间应包括:
(一)飞行前准备时间。
(二)飞行时间。
(三)飞行后工作时间。
(四)中途经停站的过站时间。
(五)地面训练和其它工作时间。第七条 休息时间:指飞行人员从到达休息地点起,到为执行下一次任务离开休息地点为止的时间。第三章 飞行时间限制第八条 在任何连续24小时内,飞行时间限制如下:
(一)单套机组: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所飞航段不得多于4段。对于航段不多于2段的飞行,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
(二)增加一名正驾驶的单套机组: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所飞航段不得多于6段。对于中间没有经停的飞行,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三)双套和双套以上机组: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第九条 在任何连续48小时内,最多允许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第十条 在任何连续7天内,国内航线不得超过35小时,国际和地区航线不得超过40小时。第十一条 1个日历月内,不得超过100小时。第十二条 1个日历年内,不得超过1000小时。第四章 值勤时间限制第十三条 在任何连续24小时内,值勤时间限制如下:
(一)单套机组:不得超过14小时。
(二)增加一名正驾驶的单套机组:不得超过16小时。
(三)双套和双套以上机组:不得超过20小时。第十四条 因特殊情况,机组超过值勤时间,在执行任务后,应安排不少于24小时的休息。第五章 休息时间的规定第十五条 每日(或任何连续24小时内)飞行结束后,必须安排飞行人员两倍于飞行时间的休息时间,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少于8小时。对于跨4个时区以上的飞行,必须安排飞行人员三倍于飞行时间的休息时间。第十六条 在任何连续7天内,必须安排飞行人员至少一次连续24小时的休息。第十七条 对于安排双套机组或有附加机组成员的飞行,航空承运人必须在飞机上为不上座的飞行人员准备休息座位,任何人员不得占用。对于执行国际航线运输任务的飞行,飞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航空承运人必须在飞机上为飞行人员准备休息坐位或卧具。第六章 航空承运人的责任第十八条 航空承运人在制定生产计划和实施飞行时,不得违反本规定的条款,并应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手段以保证本规定的执行。第十九条 飞行任务书和有关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值勤时间的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有关人员检查时,应提供协助。第二十条 航空承运人应当每月向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书面报告所属飞行人员的飞行时间情况。第七章 飞行人员的责任和权力第二十一条 飞行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前,如果其飞行时间已超过本规定有关条款的限制,不得参加飞行;如果在执行飞行任务前并未超过,但在执行飞行任务中有可能超过飞行时间限制时,应当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请求更改飞行计划和安排。第二十二条 飞行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应准确地记录各种有关时间。第二十三条 飞行人员有责任如实地向领导和检查人员反映有关情况。第二十四条 飞行人员有权拒绝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安排的超时飞行。
关于《航空时区划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