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的管制单位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航总局管辖的空管局是何级别
2、空中管制部门是什么单位?
3、空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民用航空的管制单位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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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管辖的空管局是何级别
民航总局管辖的空管局相当于行政副局级。
空管局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简称总局空管局),是民航总局管理全国空中交通服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行情报的职能机构。
七大空管局所在地分别是:华北空管局北京、东北空管局沈阳、华东空管局上海、中南空管局广州、西南空管局成都、西北空管局西安、新疆空管局乌鲁木齐。
七大地区空管局为民航局空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司局级,实行企业化管理。
扩展资料: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现行行业管理体制为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三级管理;运行组织形式基本是区域管制、进近管制、机场管制为主线的三级空中交通服务体系。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空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的规章、制度、决定、指令;拟定民航空管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程序;实施民航局制定的空域使用和空管发展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国民航空管系统建设。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领导管理民航七大地区空管局及其下属的民航各空管单位,驻省会城市(直辖市)民航空管单位简称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其余民航空管单位均简称为空中交通管理站。
民航地区空管局为民航局空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其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司局级,实行企业化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空中交通管理局-空管简介
空中管制部门是什么单位?
空中交通管制就是防止航空器相撞,防止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维持空中的交通秩序,保证有一个快速高效的空中交通流量.执行这项任务的人就是空中交通管制员(ATC,AirTrafficController)用一句俗话讲,就是“空中交警”.
空中交通管制包含哪几部分?
空中交通管制包含区域管制、进近管制、塔台管制和空中交通报告服务四部分。区域管制又包含高空区域管制和中低空区域管制,在有些地区这两项职能由同一部门承担。在空中交通流量较小的地区,进近管制和塔台管制是合二为一的。
中国空中交通管制的现状.
(一) 空管体制。就全国来说,实行"统一管制、分别指挥"的体制。即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空军负责实施全国的飞行管制,军用飞机由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实施指挥,民用飞行和外航飞行由民航实施指挥。由于这一体制存在某种局限性,目前正在着手改革。就民航内部来说,空管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即各级空管部门分别隶属于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省(市、区)局以及航站。总局空管局对民航空管系统实行业务领导,其余工作包括人事、财务、行政管理及基本建设等均由各地区管理局、省(市、区)局以及航站负责。
(二) 空域管理。全国划设飞行情报区9个,即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兰州、沈阳、昆明、乌鲁木齐以及台北飞行情报区。大陆上空划设高空管制区28个,其中东北地区4个,华北地区3个,华东地区6个,中南地区8个,西南地区4个,西北地区2个,新疆地区1个;中低空管制区37个;绝大多数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均设置了塔台管制区域。
(三) 空管设施。经过不断的建设,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通信、导航、情报、气象保障系统。通信保障方面,在全国绝大多数民用机场配置了卫星语音地面站和卫星数据地面站,每个管制单位装备了2套以上的甚高频对空通信台,部分对空通信薄弱地区配备了甚高频转播台,在我国东部地区实现了7000米以上甚高频对空通信的覆盖。导航保障方面,绝大多数民用机场配备了仪表着陆系统、全向信标和测距仪,大部分高空、中低空管制区配备了二次或一、二次雷达,在我国东部地区基本达到7000米以上雷达覆盖。航行情报保障方面,正在建设航行情报自动化系统,航行通告及航行资料制作技术有了明显改进。气象保障方面,各机场配备了气象观测、预报设备,部分机场配备了气象雷达、自动观测系统、气象卫星云图接收设备,为航班飞行及时提供了所需的气象资料。
(四) 人员素质。民航空管系统现有管制、航行情报、通信、导航、气象等人员约12000人,其中管制人员约3000人。部分人员受过高等培育,其余人员受过中等专业教育。特别是管制员培训,各级一直比较重视,有专门培训管制员的高等院校,有较为完整的管制员训练大纲,有良好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有严格的管制员考核制度。管制员的训练拟分三步进行,即养成训练、资格训练和提高训练。养成训练主要有中国民航学院、民航飞行学院以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每年毕业200人左右。资格训练、提高训练由各级空管部门组织,通过跟班见习、执照考核、送国外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一个管制学员通常经过1-2年时间的培养,才能正式担负管制岗位的值班。
(五) 管制方式。目前,尽管大部分管制区配备了二次或一、二次雷达,但管制方式还没有进行根本性的变革,除北京终端区、深圳进近管制区实行了雷达管制以外,绝大多数单位仍采用程序管制,或者雷达监视条件下缩小间隔的程序管制。
中国空中交通管制的前景展望.
一) 要下大力理顺空管体制。我国现行的空管体制是本世纪五、六十年代民航事业不发达的情况下形成的。在民用航空器急剧增加、飞行量迅速增大的今天,仍延续过去的空管体制显然已不适应。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了我国空管体制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空管体制改革分三步实施的目标。第一步将北京-广州-深圳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试点,这一步已于1994年4月1日开始执行。第二步将全国的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形成在国家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民航和军航分别对航路内外提供管制服务的空管体制,实现"一个空域内一家管制指挥"。1996年6月30日完成了北京-上海、上海-广州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这标志着空管体制改革第二步正式启动。第三步,从长远看,我国空管体制应仿效世界上先进国家的作法,采用国家统一管制的模式。这样的改革思路和做法无疑是正确的,现在的问题是要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实现第二、三步改革目标。就民航内部来说,空管体制并未理顺,目前分级管理的方式,不利于形成集中统一的管制指挥,不利于系统配套进行空管设施建设。应当参照国际上的通用做法,研究建立统一管理、集中指挥的空管体制。
(二) 积极推进空域管理改革。目前我国空域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丞待加以改进。空域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应该确保其安全、有序、高效率的使用。一是军民航管制区域应尽可能一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军民航管制区是完全一致的,而我国管制区划分,民航与行政管理区、军航与部队建制范围相挂钩,这样人为造成了管制区划分不一致的矛盾。应从国家空域资源的整体考虑,科学、统一地划分管制区,达到军民航管制区尽可能的一致,这是提高空域利用率,利于军民航相互协调的有效办法。二是进一步改革飞行高度层。在国家空管委的领导下,我国航路航线的飞行高度层配备方法已完成了第一步改革,即飞行高度6000米(含)以下飞行高度层配备方法与国际标准相一致;6000米(不含)至12000米(含)飞行高度层由1000米缩小至600米。下一步改革,将按照国际标准,飞行高度9000米(含)以下飞行高度层采用300米;9000米(不含)至12000米(含)飞行高度层采用600米。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大航路(航线)的空中流量。三是合理改造航路(航线)结构。我国航路(航线)结构,是随着民用航空运输的需要逐步发展形成的,其走向受到军用机场训练空域的限制,转弯较多,航班飞行不够经济。近些年,对北京、广州、上海等繁忙地区的进离场航线进行了调优化,收到了良好的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规划、修改航路(航线)要着眼于国家的经济效益,实行整体规划,使城市间的航程尽可能缩短。此外,在空域管理上要灵活,在军用机场训练空域没有活动时,应允许民用飞机使用,以提高空域的利用率。
(三)不断改善空管基础设施。首先要加强航路管制中心的建设,重点抓好北京、上海、广州三大管制中心的建设。认真吸取先进国家建设大型管制中心的经验教训,坚决摒弃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错误做法,采用统一的系统结构、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设备型号、统一的建设模式,为未来全系统的联网打好基础。二是继续抓好雷达覆盖和联网建设,在"八五"建设的基础上,在哈尔滨-沈阳-西安-成都-昆明一线以东地区主要航路上增设部分二次雷达,用于弥补盲区,重要地区及重点机场达到多重覆盖。同时以管制中心为单位,将相关雷达实行联网,进而为全系统的雷达信息联网和实行雷达管制创造条件。三是加强通信网络建设,改善现有长途专线线路,建设光缆等地面通信线路,开通使用C波段卫星专用通信网,将现有卫星地面站扩容,新建KU波段卫星网,从而使民航管制移交、信息传递建立在迅速、可靠的通信基础上。四是着手建设飞行流量管理系统,建立一个主控中心,若干个分控中心,主控中心设在民航总局空管局,分控中心分别设在各航路管制中心。用于对全国民航班机飞行实施有效的前期管理,及时疏导部分航路、部分时段空中交通拥挤的状况,使空中航班始终处于有序、适量的状态。
(四) 有计划地发展新航行系统。空管系统发展新航行系统是一项重大变革,新航行系统方案已获得国际民航组织第十届航行会议批准,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对新航行系统有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和准备。美国、俄罗斯分别发射了GPS、GLONASS全球卫星系统,为新航行系统的发展和推广提供了可能。我国空管系统发展新航行系统拟分三步进行,首先在2000年以前,主要进行新航行系统的试验,在我国西部地区筹建新航行系统航路,提供试验性服务,用于积累经验;其次在2010年前,制订并完善新航行系统标准和运行法规,完成现有飞机的改造,逐步建设新航行系统各子系统,与现行系统并存运行,并作为现行系统的辅助设施。再次,在2010年以后,全面发展推广新航行系统,对现行系统进行根本性的改造,逐步与国际接轨。为航空部门与企业所企盼的捷径飞行、自由飞行创造条件。
空管局属于什么单位
空管局属于事业单位。
空管局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是民航总局管理全国空中交通服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行情报的职能机构。职责是编制民航空管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等。
事业单位空管局:
中国民航空管系统现行行业管理体制为总局空管局、地区管理局空管局、空管中心三级管理。运行组织形式基本是区域管制、进近管制、机场管制为主线的三级空中交通服务体系。
空管局相当于交管局、是事业单位、空中交通管制员负责对飞行实施指挥,空管的工作包括放行许可、地面滑行引导、起降指令、爬升巡航下降引导等等,一般空管还要分塔台、进近、区调等席位。
航空公司是经营客、货运输的企业。航空公司相当于汽车运输公司、是航空运输的承运人、是盈利性企业单位,航空公司的员工包括飞行员、空乘、签派、机务、地服等,其中签派员负责飞行计划、放行、监控、协调等。
民航总局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中国民航局的行政级别是副部级,现任局长个人级别为正部级,内设机构为副厅级,各大地区分局为正厅级。
中国民用航空局主要职责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设立中国民用航空局 (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民用航空局设12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为正司局级,其内设机构为正处级。民航上海、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和青岛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为正处级,其内设机构为副处级。民航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为副司局级,其内设机构为正处级。
扩展资料:
民航既是主管民航事务的政府部门,又是以“中国民航(CAAC)”名义直接经营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中国民用航空局属国务院直属机构。12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中国民航局机构职责:
1、负责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编制民航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的监督管理。
2、承担民航空防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航安全保卫的监督管理,承担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他非法干扰民航事件相关工作,负责民航安全检查、机场公安及消防救援的监督管理。
3、拟订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事故。组织协调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民航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机场的场址、总体规划、工程设计审批和使用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民用机场的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净空保护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
七大空管局所在地是哪些?
七大空管局所在地分别是:
中南空管局:广州
华东空管局:上海
华北空管局:北京
西北空管局:西安
东北空管局:沈阳
西南空管局:成都
新疆空管局:乌鲁木齐
扩展资料
管理体系
1、中国民航空管系统现行行业管理体制为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三级管理;运行组织形式基本是区域管制、进近管制、机场管制为主线的三级空中交通服务体系。
2、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领导管理民航七大地区空管局及其下属的民航各空管单位,驻省会城市(直辖市)民航空管单位简称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其余民航空管单位均简称为空中交通管理站。
3、民航地区空管局为民航局空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其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司局级,实行企业化管理。
主要职责是:
1、拟定民航空管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程序;
2、实施民航局制定的空域使用和空管发展建设规划;
3、组织协调全国航班时刻和空域容量等资源分配执行工作;
4、组织协调全国民航空管系统建设;
5、提供全国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和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服务,监控全国民航空管系统运行状况,负责专机、重要飞行活动和民航航空器搜寻救援空管保障工作;
6、研究开发民航空管新技术,并组织推广应用;领导管理各民航地区空管局,按照规定,负责直属单位人事、工资、财务、建设项目、资产管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我国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主要有哪些?
我估计你是导论课的同学,所以我把我查到的次料让你参考
第三节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分别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实施:
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制室(简称塔台管制室);
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
进近管制室(终端管制室);
区域管制室(区域管制中心);
民航地区管理局调度室(简称管理局调度室);
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总调度室(简称总调度室)
飞行情报区
飞行情报区是指为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间。飞行情报区内的飞行情报工作由该区飞行情报部门承担或由指定的单位负责。为了便于对在中国境内和经国际民航组织批准由我国管理的境外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全国共划分沈阳、北京、上海、广州、昆明、武汉、兰州、乌鲁木齐、香港、台北和三亚十一个飞行情报区
国际民航组织的和目标
根据芝加哥公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国际民航组织的宗旨和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l)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有秩序地发展;
(2)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艺术;
(3)鼓励国际民用航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4)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5)保证缔约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缔约国均有经营国际空运企业的公平的机会;
(6)避免缔约各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7)促进国际航行的飞行安全
AOC概念
AOC即航空公司运行中心,由航空公司有关人员、设备设施、规章和程序组成,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也可以依据公司的规模由几个不同的部门组成,它是公司总裁的全天候运行授权的代表,是公司组织和实施飞行的指挥中心,是每时每刻协调、控制公司航班运行的职能部门,是集中、迅速处理不正常及紧急事件的决策和发布机构,它的有效工作程序、运行管理规则和信息处理方法,能保证及时有效地行使运行控制的责任。
在具备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信的环境下,AOC中的各职能代表作为一个团队,共同工作,做出指挥航空公司日常飞行运行的最佳决策
、AOC运行的目标
安全、高效、不正常运行的管理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目标的运行原则如下:
(1)迅速获取所有需要的情报资料;
(2)保证所有运行的管理一致性(包括正常和不正常的运行);
(3)更有效地利用资源;
(4)促进和鼓励所有AOC内部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5)促进和鼓励与ATC、机场运行以及其他外部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6)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情报资料。
(7)办公地点设置在一起,加强了AOC所代表的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8)不断学习以提高业务技能。
(9)对有关人员在政策、程序和技术方面进行充分地训练。
(10)建立连续学习和反馈制度以提高业务技能
AOC的运行应遵循下列三个主要原则:
团队协作
与日常飞行运行相关的各部门的代表组成一个具有综合职能的团队,他们共享信息并做出决策以满足公司安全、经济的运行和旅客的需求。
减少环节
明确岗位和职责分工,减少组织机构层次,尽量由较低层次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出发做出运行决策。
系统支持
根据工作职能和符合人类工程学的要求,将工作机构设置在一起,并配以适当的技术和通信工具,用以保证运行的实施。
航班计划
航班计划由飞机所属航空公司编制,各航空公司在制定航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航空市场的需求,它包括下列因素:
1.客货源流量流向
2.机组配套
3.航空器
4.机场条件及地面保证设施
5.空中交通管制
6.通信导航
7.气象条件
8.油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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