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应急处置预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航空遇难救援措施有哪些?
2、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
3、中国民用航空应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应急处置预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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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遇难救援措施有哪些?
以秦皇岛为例
秦皇岛市山海关机场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及时妥善地处置秦皇岛市山海关机场及其附近地区突发的航空紧急事件,统一组织、协调社会救助力量,迅速高效地实施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本应急预案。(二)编制依据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秦皇皇岛市山海关机场及其附近地区航空(军、民)紧急事件的救援工作。 (四)处置原则 航空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3、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航空紧急事件的救援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领导下,成立秦皇岛市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组建常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山海关机场公司负责组建,指挥长由山海关机场公司总经理兼任。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 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主管秘书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副主任山海关机场海军航空兵训练基地主管副司令山海关机场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秦皇岛海事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武警秦皇岛市支队、山海关机场海军航空兵训练基地、山海关机场公司等单位。
(二)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秦皇岛市山海关机场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调动辖区内社会救助力量,对山海关机场发生的航空紧急事件进行救援,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事件的进展情况。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值班,做好航空紧急事件的预警工作;按照机场内部《应急救援实施预案》,积极利用自身力量组织前期救援,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当机场自身的力量不足以应付紧急事件时,应果断启动市应急救援预案,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救援单位求助。 3、山海关机场公司: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对其功能进行经常性检查;遵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的规定,制定规范、详细、全面的内部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完善;对应急救援实施预案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经常性的演练。 4、山海关机场海军航空兵训练基地:接到救援指令后,按就近原则赶赴事故现场,投入前期的灭火和现场警卫等救援工作;为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器材、场地。 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航空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工作;监督事故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6、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展航空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救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辖区内航空紧急事件的处置预案。 7、市卫生局:接到救援指令后,立即通知各医疗救援单位,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医护人员、车辆,携带必要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配合公安部门对遇难者进行身份鉴定。 8、市消防支队:接到救援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出动消防车赶赴事故现场(以泡沫车为主),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安排进行救援,并视情对救援方案提出建议,以最有效的方法控制火情、破解飞机抢救遇险人员。 9、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录像、保护工作;交警要在市区通往机场的两条干道主要道口设岗,保证救援车辆畅通无阻;做好事故现场的人员、车辆疏导,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协助搜索、保护飞机黑匣子,参与核实遇难者身份的工作;组织人员处理机上爆炸品或危险品;对劫持飞机、人员等非法干扰进行现场处置。 10、秦皇岛海事局:对海上发生的航空紧急事件,迅速制定措施,出动船艇和飞机进行搜救;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灵活的对落水飞机、人员、货物进行快速、安全的打捞工作。 11、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在航空紧急事件中涉及外籍人员时,负责协调相关涉外事宜及提供语言翻译。 13、武警秦皇岛市支队:接到救援指令后,迅速派出足够警力奔赴现场,布置警戒线;对伤员、物资、设备等进行全力抢救;与公安部门共同处置劫持飞机、人员等非法干扰.
三、救援预案启动程序(一)应急救援等级划分 1、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紧急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飞机受损、重要地面设施巨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 2、集结待命: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二)应急救援程序的启动是否启动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启动本预案后按下列程序实施: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市突发公共事件值班室,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启动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等级。 2、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直接向相关救援单位求助,救援单位应迅速行动,并在救援过程中上报本级组织。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调动各种救援力量迅速组织救援。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到现场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策实施救援工作。 5、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将航空紧急事件的进展情况向上级报告。
(三)应急救援的信息传递航空紧急事件发生后,信息的传递应语言准确、简单明了,内容包括:事故具体地点、事故的性质、当前简要情况如机型、机上旅客人数、飞机损伤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及其他必要内容。(四)现场救援 1、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动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先抢救旅客、机组及其他需要求助的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3、在确保人员得到及时求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4、在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尽早恢复机场的正常运行,避免机场长时间关闭。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与本机场运行有关的航班。 5、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航空紧急事件的事态发展,尽可能缩小航空紧急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五)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1)紧急事件的搜寻援救工作已经完成。(2)机上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3)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6)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7)受影响的运输机场已恢复正常运行。(8)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2、应急终止程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并选择适当终止时机,宣布应急救援预案终止。应急救援预案终止后,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要及时评估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助发生事故的航空运输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及地面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由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依照民航总局的授权,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进行调查。
五、预案演练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颁布实施后,山海关机场公司要依据预案要求,定期提出演练方案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具体负责组织演练。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航空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中,由于行动迅速、处置措施得当,避免了事故发生或减轻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航空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延误救援时机、措施不力,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一、编制的必要性
2003年“非典”过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于2005年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一批专项预案,于2007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民航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先后牵头制定了《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等2件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初步建立了应急工作管理体制,组织民航各单位共同应对或参与应对了多起突发事件。但随着应急工作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一是对于民航应急工作的职责缺乏统一界定。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突发事件与民用航空活动的相互作用关系十分复杂,民航应急工作不应仅限于航空器事故与劫机事件两个方面。但由于缺乏统一界定,一些单位已经开展的应急工作与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还存在着明显差异。
二是对于民航应急工作的内容缺乏全面认识。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包括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多个环节。但实际工作中却普遍存在着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等同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现象,实际工作内容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要求存在着巨大差距。
三是对于民航应急工作的方法缺乏正确理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复杂过程及其与民用航空活动的复杂作用关系决定民航应急工作需要各个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应当依据网络型组织的原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但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的工作体制仍然不够健全,机制仍然不够顺畅。
四是民航应急工作的基础不够牢固。民航是全国少数几个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行业之一。现行体制决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各个环节最终将落实到民航企事业单位身上。因此,《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普遍原则与民航实际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民航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将无法充分发挥,加强民航应急工作将缺乏坚实、可靠的基础。
以上因素使一些单位危机意识不强、资源投入不足、预先准备不够充分、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应急处置能力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民航各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工作也难以开展。因此,有必制定并颁布《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以促进民航应急工作的全面加强。二、编制过程
2006年,民航局成立了《中国民用航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写小组,但在起草过程中遇到了《预案》效力不足的问题。经民航局与办公厅领导同意,编写小组于2007年确定同步起草《中国民用航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并于2008年6月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民用航空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些年来民航加强应急工作的实践经验,完成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并下发全民航征求意见。经过对各单位九十余条意见(建议)的分析、汇总和采纳,于2008年9月18日至19日在西安召开了评审会,邀请来自民航局、各地区管理局、安技中心和部分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的16位专家代表对《规定》进行了逐条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再次进行修改。2008年10月报请民航局法规部门审查。2009年12月,民航局法规部门在北京召开了法规审查会,并在会后由法规部门与编写组依据评审意见对《规定》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10年1月25日报请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审查通过。三、基本内容
《规定》由8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总则、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预防与准备、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规定》对民航应急工作的职责、内容进行了定义;提出了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借鉴网络型组织结构的原理,规划了以民航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机构,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为核心机构,以民航局各职能部门为工作机构的应急管理体制;对突发事件与民用航空的复杂关系进行了力求准确的解释;对民航应急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本《规定》在编写中以明确应急工作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要求为主要目标,以现有民航规章尚未做出规定的应急工作为主要规范对象,努力保持与现有民航规章的一致,并在附则中增加了“本规定颁布前施行的其他民用航空规章对民航应急工作的具体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例外条款,以符合加强应急管理是在原有机构工作职责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统筹规划与综合协调,促进原有机构在应急工作中更加充分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则。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民航应急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为“民航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而开展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民航应急工作遵守本规定:
(一)防范突发事件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威胁与危害,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危害。
(二)防止民用航空活动发生、引发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
(三)协助和配合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第三条 民航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分级响应制度。根据突发事件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威胁与危害,民用航空活动发生、引发的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以及协助和配合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因素,实行分级响应,在相应的范围内组织、指挥或协调民航相关单位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民航应对突发事件分级响应等级划分标准由民航局制定。第四条 民航管理部门组织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以选择时,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第五条 民航应急工作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第六条 民航管理部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国或所辖地区的民航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下级民航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民航应急工作。
企事业单位的民航应急工作应当接受民航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七条 民航管理部门设立应急工作办事机构,协助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民航应急工作,与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办事机构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履行信息汇总与综合协调职责。
民航应急工作办事机构的人员配备应当满足本部门应急工作的需要。第八条 民航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指定应急值守机构,负责接报、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发生信息,协助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
应急值守机构与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值守机构建立必要、可靠的工作联系,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或者指定应急工作机构,负责联系民航管理部门应急工作办事机构,向民航管理部门应急值守机构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第十条 民航管理部门的各个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管理相关民航应急工作。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对民用航空活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民用航空活动发生、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民航协助和配合应急处置工作时,民航管理部门可以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或协调应急处置。
民航管理部门不能有效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需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时,应当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 民航管理部门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民航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参与应急处置指挥。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三条 民航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民航运行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第十四条 民航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地区应急预案。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民航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和跨地区运营的航空服务保障公司的应急预案应当报民航局备案,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应急预案应当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应当明确适用的情境条件,并根据其性质、特点、影响、应对需要,明确工作原则、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指挥与运行机制,规定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环节的操作程序、相关标准和保障措施。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当加强与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民航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应急预案之间形成良好的衔接。
民航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工作指导。
机场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有哪些
机场遇防突发事件的措施有: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第一部分 职责
(一)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消防队的职责
1、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2、根据救援需要实施航空器的破拆工作;
3、协调地方消防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4、负责将罹难者遗体和受伤人员移至安全区域,并在医疗救护人员尚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本着“自救互救”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对伤员的紧急
救护工作。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医疗救护部门的职责
1、进行伤亡人员的检伤、现场应急医疗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记录伤亡人员的伤情和后送信息。
2、协调地方医疗救护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3、进行现场医学处置及传染病防控。
4、负责医学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实施。
(三)消防协议支援单位职责
1、机场在处置重大飞行事故、重大火灾,以及重、特大灾害事故等救援行动时,在设备和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应及时派出力量进行增援。
2、负责制订本单位各救援力量的救援线路图,并对各救援大(中)队进行方案培训。
3、每年应选择适当的时机邀请机场救援单位开展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四)地方急救中心职责(120)
1、接到机场发生紧急事件通知后迅速出动分批到达指定地点。
2、与机场急救部门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信息畅通。
3、积极救治伤员,详细记录伤员情况及去向,及时收集、汇总伤员资料,向机场急救部门通报并上报市卫生局。
(五)协议医院的职责
1、接到机场发生突发事件通知后,立即通知本院相关科室、人员,做好救治伤员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伤员到达后能得到及时的治疗。
2、确保能收治占本院床位总数5%—10%的伤员。
3、及时收集、汇总伤员资料,向机场急救部门通报。
(六)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在机场出现疫情时,接到机场急救部门的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对病患情况进行诊断、处理。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处置工作
3、指导、协助机场急救部门进行现场的防疫处理。
(七)机场救援人员职责
1、消防指挥员职责
(1)组织火情侦察,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的措施,确定水(管)枪的数量和阵地,以及破拆建(构)筑物的地点和范围。
(2)向各班下达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3)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命令,负责本队灭火战斗工作。
(4)在总指挥授权下,行使救援现场消防最高指挥权。
2、消防战斗员职责
(1)明确自己和本班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班长和本队指挥员的命令。
(2)在灭火战斗中,必须坚守岗位,当灭火、救人、抢救物资等情况发生变化,来不及请示时,可以先采取措施,随后向班长报告。
(3)在使用水管、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作用。禁止盲目射水,避免水渍流失。
(4)在战斗行动中,要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消防器材工具,注意安全。
3、消防车驾驶员职责
(1)在灭火救援行驶途中,注意行车安全。
(2)明确车辆停放位置,战斗任务,坚决执行指挥员的命令。
(3)按操作规程做好喷射灭火剂准备。
(4)向火点喷射或向火场供给选择射水阵地,进行灭火。
(5)归队时按照出动队形原路返回。
4、消防通信员职责
(1)接警时向报警人问清单位名称及起火部位地点,燃烧对象及物质,航空器型号、机号、航空器故障的原因、起火部位、出动待命地点等相关关
键信息。
(2)接警后发出出动命令,跟随指挥员到达救援现场。
(3)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传达命令要迅速、准确。
(4)火场发生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指挥员,以便调动有关单位和人员协同救人、灭火。
5、医疗指挥官职责
(1)接受现场总指挥的应急救护指令,负责医疗现场应急救护全过程的组织、协调。
(2)负责与指挥中心、各急救组以及提供支援的医疗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地方支援力量的联系。
(3)负责应急救护情况总结和上报。
(4)根据总指挥授权,行使医疗救治最高指挥权。
6、医护人员职责
(1)信息传递和联络。
(2)协助搬运物资、参与现场救护区划分。
(3)检伤分类、现场救治、伤情登记、转运登记。
7、救护车司机职责
(1)组织急救物资的运输和搬运。
(2)负责地方支援力量的现场道路指引、病员的转运,转运登记。
8、担架队员职责
担架队员(由机场指定人员担当,紧急情况下现场各部门人员均可担任)负责现场伤病员的转运。
第二部分 信息通报与传递
一、消防信息通报与传递
(一)航空器突发事件接警与信息传递程序
接到航空器突发事件报警后,问清航空器所属航空公司、航班号、飞机号、机上人数、载油量、起降方向、故障类型,报警人姓名,重要信息在
双方持机情况下即时复述,发出出动命令,留守通讯员填写好出警记录,并将突发事件情况通知主管部门、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航空器火警时,在到达救援现场前应与塔台或指挥中心确认需救援航空器航空器机型、机号、所属航空公司、航班号、目前所处位置等相关信息
。
跟进航空器时,应当根据预计着陆时间与塔台或指挥中心进行多次确认,确认航空器机型、机号、所属航空公司、航班号,密切注意该航空器动
态。
(二)非航空器突发事件接警与信息传递程序
接到非航空器突发事件报警后,向报警人问清单位名称及起火部位地点,燃烧对象及物质,有无被困人员,报警人姓名,发出出动命令,重要信
息在双方持机情况下即时复述,留守通讯员填写好出警记录,并将突发事件情况通知主管部门、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急救信息通报与传递
机场急救接到事件通报后,重要信息在双方持机情况下即时复述,明确事件类别、应急救援等级、地点,第一时间发出指令。药剂人员留守,负责
信息通报担架队员、主管部门、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部分 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流程
一、航空器突发事件
原地待命
(一)救援单位接到救援力量原地待命的指令后,消防、急救应对指令中的关键信息如航空器着陆方向、航班号、机型、载油量、着陆时间、紧急
事件类型、救援响应等级等进行复述核实。同时接到指令的单位将事件信息报告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
(二)消防执勤队长、急救值班组长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蹬车,车辆出库待命。
(三)消防执勤队长、急救值班组长向指挥室报告待命情况。
(四)消防、急救分别通知本部门其他人员原地待命。
集结待命
(一)救援单位接收到救援力量需迅速到达指定位置集结的指令后,消防、急救应对指令中的关键信息如航空器着陆方向、航班号、机型、载油量
、着陆时间、紧急事件类型、救援响应等级、集结位置等进行复述核实。同时接到指令的单位将事件信息报告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
(二)消防执勤队长、急救值班组长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集结地点集结。
(三)消防、急救分别指定专人通知当日休息人员做好返回机场的准备。
(四)救援车辆进入运行中的跑滑时,应当通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征得塔台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五)到达集结地点后,消防执勤队长、急救值班组长立即向现场指挥室报告(若指挥部已成立则向指挥部报告)本部门车辆、人员集结情况。
(六)各救援单位做好救援准备。按照部门预案、作战计划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
紧急出动
(一)救援单位接收到救援力量需紧急出动到达救援地点进行救援的指令后,消防、急救应对指令中的关键信息如航空器着陆方向、航班号、机型
、载油量、着陆时间、紧急事件类型、救援响应等级、救援地点等进行复述核实。同时接到指令的单位将事件信息报告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
(二)消防执勤队长、急救值班组长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救援地点,同时报告现场指挥室(若指挥部已成立则向指挥部报告)报告本部门救援力量
出动情况。
(三)消防、急救分别指定专人通知当日休息人员立即返回机场参与救援。
(四)机场若已关闭,所有救援车辆按照最近的路线快速行进至救援现场;机场若此时尚未关闭,救援车辆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时,应当通过
指挥中心征得塔台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五)到达救援现场后,消防执勤队长、急救值班组长立即向现场指挥室报告(若指挥部已成立则向指挥部报告)救援现场实时情况。
(六)各救援单位按照既定预案、作战计划展开救援,并向指挥机构阶段性汇报救援进展。
(七)视情请求地方支援力量参与现场救援。
二、非航空器突发事件
按照《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的规定“非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不分等级。发生非航空器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应预
案实施救援”。
当机场救援单位接到迅速到达指定位置的指令:
(一)救援单位接到机场地面建筑物或设施受到爆炸物威胁,救援力量迅速到达指定位置集结的指令后,消防、急救应对指令中的关键信息如紧急
事件类型、集结位置进行复述核实。同时接到指令的单位将事件信息报告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
(二)执勤队长、值班组长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指定地点集结。
(三)消防、急救分别指定专人通知当日休息人员做好返回机场的准备。
(四)到达集结地点后,消防执勤队长、急救值班组长立即向现场指挥室报告(若指挥部已成立则向指挥部报告)本部门集结情况。
(五)各救援单位做好救援准备。按照部门预案、作战计划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
当机场救援单位接到立即出动的指令:
(一)救援单位接到机场地面建筑物或设施失火、危险品泄露、医学突发事件、突发自然灾害,救援力量需紧急出动到达救援现场进行救援的报告
或指令后,消防、急救应对指令中的关键信息如紧急事件类型、救援地点、有无伤亡人员进行复述核实。同时接到指令的单位将事件信息报告值班领
导和主管领导。
(二)执勤队长、值班组长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救援地点,同时报告现场指挥室(若指挥部已成立则向指挥部报告)报告本部门救援力量出动情况。
民航的应急预案有共有多少个
民航的应急预案有共有4个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
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关于《飞机应急处置预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