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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用航空维修执照怎么办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5 12:45:50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国际民用航空维修执照怎么办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航空港有哪些职位?需要考哪些证?


2、通用航空机场需持证上岗的岗位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国际民用航空维修执照怎么办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航空港有哪些职位?需要考哪些证?

航空港的职位很多,有以下:

最好的岗位是领导岗位;其次是飞行人员,一名飞行人员的收入比5~8名地面人员的收入总和还高,机长教员的话超过20+的地面人员收入总和;再其次是航线经理、货运代表等;再再其次是乘务员;再再再其次,归于苦哈哈这个层面就是:机关(包括财务、公会、党群、保卫、后保、人力资源等等)》货运》机务》客服》临时工。差不多就这样,如果是私企的话会有点小变化。

考的证需要看从事什么岗位,一般有以下证可以考:

中国民用航空维修执照、物流师证、民航货运员证、飞行员证等等。不同的岗位所需要的证件不同,有些是上岗前需要考的,有些是在岗位上之后才能考的。建议详细要分清楚。

通用航空机场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有什么岗位

机场持证上岗一览表

岗位

证件类型

证件名称

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

上岗证

民航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证书

风险控制部部长

安全监察员

上岗证

民航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上岗证

省注册安全主任(高/中/初级)

上岗证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统计员

上岗证

运输生产统计上岗证

航空器活动区

机动车驾驶员

上岗证

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机动车驾驶证B\C以上)

保密员

上岗证

保密员资格证

档案员

上岗证

档案员资格证

财务人员

上岗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

医生\护士

上岗证

主任/主治医师资格证

医师执业资格证

主任/主管/护理师

护士执业资格证

值机员\服务员\监装员

上岗证

值机(民航客运员)职业资格证

服务(民航客运员)职业资格证

监装(民航客运员)职业资格证

特种设备操作员

上岗证

民航特种车辆操作工职业资格证

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机动车驾驶证B\C以上)

机务责任/质量/生产经理

上岗证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执照

机务维修员

上岗证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基础执照/机型执照

安全检查员

上岗证

安检技师

上岗证

高级安检员

上岗证

中级安检员

上岗证

初级安检员

导航系统机务员

上岗证

仪表着陆系统机务员

上岗证

DVOR系统机务员

高压电工

上岗证

电工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

上岗证

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其他电工

上岗证

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上岗证

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防爆电气作业)

场务员

上岗证

(场道维修工)职业资格证

上岗证

(场务机械维修工)职业资格证

驱鸟员

上岗证

民航中南地区民用机场控制区驱鸟上岗证

灯光维护员

上岗证

机场助航灯光电工证

消防监控员

上岗证

消防监控操作上岗证

消防护卫部

上岗证

民用机场消防战斗员上岗证

上岗证

民航灭火指挥岗位资格证书

国际\国内货运员

上岗证

民航货运员

报关员

上岗证

报关员

外国民用航空器运行和适航检查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加强对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此类航空器的适航性和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由外国航空营运人使用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并按本规定接受检查。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民用航空器是指在外国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外国航空营运人是指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的航空营运人。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其营运人应当获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的运行规范,并按照该运行规范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有关规定运行。

前款所述“运行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使用的航空器(机型、国籍和登记标志);

(二)使用的机场(含起飞、着陆和备降机场);

(三)飞行航路或航线;

(四)防止该航空器与其它航空器相撞所必须的运行规则和操作规程;

(五)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第五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携带下列文件(原件):

(一)由该航空器登记国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航空器国籍登记证;

(二)由该航空器登记国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航空器适航证;

(三)由该航空器登记国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无线电电台执照;

(四)载有旅客的民用航空器,其所载旅客姓名及其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的清单;

(五)载有货物的民用航空器,其所载货物的舱单和明细的申报单。第六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其飞行机组人员应当携带由该航空器登记国有关当局颁发或认可的、与该航空器相适应的、现行有效的飞行人员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第七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其登记国有关当局的规定,始终保持其外部的国籍和登记标志以及营运人标志正确清晰。第八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其飞行手册、运行手册以及适航证上载明的运行类别、使用范围及有关限制条件运行。第九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配备与运行类别相适应和为保护旅客所必需的空中、地面、水面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工作正常。第十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由具有规定资格的人员或机构按照经批准的维修大纲、维修方案、维修手册进行维修。第十一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其登记国有关当局的规定,执行所有适用于该航空器的适航指令及其它持续适航要求。第三章 手册、文件和资料第十二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携带下列经该航空器登记国有关当局批准或认可的现行有效的文件或手册:

(一)航空器飞行手册(AFM);

(二)使用手册(OM);

(三)快速检查单(QRH);

(四)最低设备清单(MEL)、外形缺损清单(CDL)、缺件放行指南(DDG)等手册中的适用者。第十三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配备经该航空器登记国有关当局批准或认可的正式的航行记录簿,并由机长或其他授权人员按规定填写、签字。第十四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配备正式的维修工作单和适航放行单,并由对该航空器的适航性负有责任的合格的授权人员填写、签字。第十五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在该航空器上或在该航空器在中国境内的维修或运行基地配备现行有效的完整的维修手册。第四章 仪表、设备及其它第十六条 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除应当安装为颁发适航证所需的最低数量的仪表和设备外,还应当根据其所遵循的飞行规则,所飞航线和起飞、着陆、备降机场的条件,配备《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六第一部分所要求的通信、导航仪表和设备。第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之外,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还应当配备下列设备或装置:

(一)空速管加温指示系统;

(二)空中交通管制应答机;

(三)机载气象雷达;

(四)近地警告-偏离下滑道坡度报警系统;

(五)音响速度警告装置;

(六)高度警告系统或装置;

(七)防冰与除冰设备;

(八)起落架音响警告装置;

(九)空中交通警戒与防撞系统(TCAS)。

航空器的管理是怎么样的?

按国际民航组织赋予的定义,航空器系指任何可以从空气的反作用力中取得在大气中的支承力的机器,但此处所指的空气反作用力不指作用于地面的空气反作用力。《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等辞书,对“航空器”定义的表述均有所不同。考虑中国民航是国际民航组织成员,本书采用国际民航组织赋予的定义,并按其有关文件资料对航空器进行分类。

航空器分轻于空气和重于空气的两大类。前者能升空是因为它排开的空气重量等于或大于它自身的重量,包括飞艇和气球;后者能升空是因为气流流过机翼时产生的升力克服自身重力。

气球是没有动力驱动的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它是一个轻质密封气囊,通常为圆形,充人热空气或轻气体,下悬一吊篮,以装载飞行员,依靠风力推进。飞艇是由动力驱动的轻于空气的航空器,一般为橄榄球形,可以操纵,下悬吊舱。

滑翔机是一种没有动力驱动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它升空以后靠自身重力在飞行方向的分力向前滑翔。虽然有些滑翔机有小型发动机(称为动力滑翔机),但主要是在滑翔飞行前用来获得初始高度。

飞机是由动力装置产生前进推力,由固定机翼产生升力,在大气层中飞行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它是最主要的、应用范围最广的航空器。

旋翼机是一种动力驱动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飞行时由一个或多个旋翼上的空气反作用力支持于空中。直升机是一种重于空气的航空器,飞行时由一个或多个在基本垂直的轴亡自由转动的旋翼上的空气反作用力支持在空中。

扑翼机又名振翼机,它是一种重于空气的航空器,飞行时主要由翼面的空气反作用力支持在空中,此翼面被赋予一种拍动动作。由于制造像鸟翅膀那样扑动的翼面有许多技术亡的困难,扑翼机至今没有获得成功。

航空器按用途分为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国家航空器系军队、警察和海关使用的航空器。当前,民用航空器主要有民用飞机和直升机。民用运输机指民用的客机、货机和客货两用飞机。

飞机还可按组成部件的外形、数目和相对位置不同以及按推进装置的不同等来分类。如按推进装置的不同,飞机可分为螺旋桨飞机和喷气飞机。按发动机类型的不同,螺桨飞机又分为活塞式飞机和涡轮螺桨飞机;喷气式飞机又分为涡轮喷气式飞机、涡轮风扇喷气式飞机等。按飞机上发动机数目的不同,飞机又可分为单发飞机、双发飞机、三发飞机和四发飞机。

飞机还依性能特点不同分类。按最大飞行速度不同分为亚音速飞机和超音速飞机。亚音速飞机又分为低速飞机(飞行速度在400千米/时以下)和高亚音速飞机(飞行马赫数为0.8至0.9)。大多数喷气式旅客机都属于高亚音速飞机。按飞机航程的不同可分为近程飞机、中程飞机和远程飞机。远程飞机的航程足以完成中途不着陆的洲际跨洋飞行,航程为1.1万千米左右。中程飞机的航程在3000千米左右。近程飞机的航程一般在1000千米以内。近程飞机一般用于支线,因此又称为支线飞机。中程、远程飞机一般用于国内干线和国际航线,因此又称为干线飞机。飞机客舱内一般只有一个旅客过道,而把客舱内有两个旅客过道的宽机身客机称为宽体客机。

按飞机起飞降落距离的不同,又可分为常规起落飞机、短距起落飞机和垂直起落飞机。当前,民用飞机均为常规起落飞机。

航空器在进行运输及其他航空作业时,须适应各种气象、地形、距离、载荷、飞行高度、空中交通规BC程序等项要求,才能安全、及时和经济地运送旅客、货邮或完成其他飞行作业。为了保证飞行安全,航空器首先要具备相应的适航性能,为此世界各国民航当局对航空器(含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等都制定了适航标准,规定或审定发证以及实施检查监督。这些引进工作统称为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中国自1987年6月1日实施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件》,以来,也逐渐开展了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制定有关航空器各项适航规章、标准、程序、指令或通告并监督执行,这是适航管理的基础。(2)对民用航空器进行型号合格审定,颁发型号合格证。这是为了保证其设计符合适航标准和要求。取得型号合格证是准予生产的前提条件。型号设计是一种产权。型号合格证可以转让,但须书面通知民航当局。(3)进行航空器、发动机和螺旋桨的生产许可审定,颁发生产许可证;对其他民用航空产品进行设计和生产审定,颁发“制造人批准书”或“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这是为了保证每件产品都符合型号设计并处于可供安全使用的状态。为获得此类证件,制造人必须保持一个符合该种产品的经过批准的质量控制系统或生产检验系统。由此生产的产品可以获得适航证或使用适航标签或标记。民航当局委任各种专业生产检验代表在厂内监督并定期对其质保系统作分析检查和评审。(4)对已经取得国籍登记证的航空器进行检查鉴定发给适航证。证上填写该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制造人名称及型号,出厂序号和应用类别。此证表明该航空器已符合本国的该类别航空器的适航标准和国际民航组织的适航标准,在其‘性能限度内飞行和正确维修条件下保持适航。适航证须展示在航空器内随航空器转移,没有有效的适航证而飞行是违法行为。(5)给本国航空产品的出口商颁发出口适航证或适航标签以证明该产品符合本国的适航标准(为满足出口国的不同要求作了更改之处除外),但此种证件并不作为准予该航空器运行的证明。根据外国航空产品制造人的申请,对其犁号进行审查,发给型号认可证或设计批准认可书,证明其符合本国的或等同于本国的适航标准或要求,同时在有该国颁发的出口适航证明的情况下该种型号的产品才可以出口。为了便于相互承认试验结果、型号设计符合性证明或标记,以免制造国按照进口国的要求重复地作各种评价和检查,进口国与出口国之间订有双边适航协定,这种协定不是贸易性的,而是技术性的。在现代航空器趋向于串国设计、生产的情况下,这种协定还有利于合作研制生产。协定的各方有责任向对方随时提供本国适航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及其解释陛或咨询性文件。(6)对维修企业进行审定发给维修许可证,该维修企业要根据批准的维修大纲制定维修方案,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发给执照。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使航空器的适航性得到良好的保持。对于维修大纲的制定,越来越重视维修措施的有效性和费用效益化。对营运人的维修工作,民航当局派有检验员监督检查;现在,国际间盛行航空器的长、短期租赁,使得航空器登记国与营运人所在国不是同二国家,这样登记国往往难于履行其监督适航性的责任,因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新增了在此种情况下登记国将适航监督的责任转移给营运人所在国的条款,但此条款尚未获多数国家批准生效。我国对从国外通过贷款租赁的民用航空器,只要营运人是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即准予该租机在中国登记,以便于对此种租机的适航性监督。(7)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情况,颁发适航指令。航空器自出厂之后所发生的未预料的严重故障缺陷情况需反馈给设计制造人作改进或修改使用规定,由适航当局颁发适航指令强制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完成对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同时适航当局收集和统计分析航空器、发动机等的使用可靠性和飞行不正常情况,监视其故障率在警戒值之下。对于老龄航空器采取补充的检查修理以及防腐等措施。现代运输飞机的可用技术寿命往往较其经济寿命高出一倍以上,因此在新机供应不足情况下还要在到达经济寿命之后保证其继续使用。(8)对安全问题或事故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违反规章者采取暂停或吊销上述各种证书、执照并可采取罚款、停飞等措施。航空器的国籍是指航空器属于某一国家管理的资格。关于航空器的国籍问题,1919年的《巴黎公约》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为其国籍”(笫6条)。以后,1944年的《芝加哥公约》规定,“航空器具有其登记的国家的国籍”(第17条)。同时,该公约还规定,“航空器在一个以上国家登记不得认为有效,但其登记可以由一个国家转移至另一个国家”(第18条),“航空器在任何缔约国登记或者转移登记,应按该国的法律和规章办理”(第19条),“从事国际航行的每一航空器应具有适当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第20条)。

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在《芝加哥公约》的附件中作了规定,由一组字母或字母加数字组成,最初一个或数个字母表示国籍。《芝加哥公约》责成理事会决定以什么方式将公约中关于航空器国籍的规定“适合于国际经营机构所用的航空器”(第77条)。

航空器在外国领空飞行不享有治外法权,而应服从地面国的管辖。航空器在外国领空也不拥有如同船舶在外国领海内所拥有的那种无害通过权。

在民用航空器明显位置喷涂的表明国籍、登记的标志。按我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规定》,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必须在其外表标明规定的国籍、登记的标志。

国籍和登记标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志(拉丁字母B)和登记标志(数个阿拉伯数字或者阿拉伯数字后缀拉丁字母)组成。在国籍标志(B)和登记标志(阿拉伯数字)之间有一短连接线。绘制标志必须符合规定:(1)固定的航空器的国籍和登记标志喷涂在机翼和尾翼之间的机身两侧或垂直尾翼两侧,以及右机翼的上表面、左机翼的下表面。(2)旋翼航空器喷涂在尾梁两侧或垂直尾翼两侧。(3)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航空器要在航空器前部适当位置绘制五星红旗。

中国民航局只对航空器国籍、登记标志进行管理和控制。航空器外部的其他图案(含航徽、彩条、公司名称字样)由企业自行确定,但需将设计图以三面工程图纸的形式上报民航局备案。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怎么样

新专业就业前景还是不错的。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主干课程:

 电工与电子学、飞机维修基础、航空材料、空气动力学、飞机构造、飞机系统、复合材料、飞机及发动机基础、旋转翼飞机飞行原理、旋转翼飞机结构、飞机结构腐蚀防护与探伤、飞机设备简介和飞机结构修理、航空航天概论、航空工程材料、飞机构造、发动机原理与结构、航空仪表、特种检测技术、飞机维护作业、飞机钣金与铆接技术等。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可报考的技术证书:

航空机电维修基础培训证书、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机电维修基础培训证书、中国民航147机务维修基础执照(CCAR-147)、美国FAA执照;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CAD绘图中级证、机修钳工中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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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中国民航总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学院已形成了“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师双证、国际通用”的办学特色,培养了覆盖民航大多数岗位、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大批高等技术人才,成为中国民航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摇篮”和广东省高职高专的优质教育资源。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重点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4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在广东省组织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等级。

学院大门

学院老校区坐落于广州市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新校区位于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紧邻多个民航生产单位,占地面积362亩。独特的地缘优势与幽雅的校园,融为一体,成为理想的求学育人之地。

学院拥有固有资产近2.5亿元,教学设备资产总值8千多万元。校内综合实训基地拥有78个专业实验实训室,11架大中小型飞机,50多台飞机发动机和一大批专业设备等。先后与广州、深圳、珠海、海口、长沙、武汉、郑州、南宁、厦门等城市的民航单位建立了30多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有先进的校园网,建成了民航新干线()、数字化图书馆、中国期刊网、DIY实验室、先锋网等一批网站群;有由60万册藏书及电子图书、6000余种电子期刊组成的图书馆。

学院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实施普通和成人两个类型的大专学历教育,面向全国(含香港、澳门)招生,招收包括高中后两年制、高中后三年制的学生,设有3个系,10多个专业。学院重视学生各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教学上实施三个加强,即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加强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加强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对毕业生实行“双证”制(毕业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毕业生极受民航各单位的欢迎;学院建立覆盖全国各主要城市航空港的强大就业网络也为学生的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外部基础。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学院有教职工300多人。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的教学科研队伍,其中硕士学位、双师素质、高级职称的教师均有较高比例;专任教师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有62人次,其中30多名获得了中国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基础部分)执照,23名教师获得美国FAA机务维修执照,5名获得“民航国际、国内销售代理人业务培训教员资格”,4名获得FAA签派员执照。另有来自国内外企业、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担任学院各专业顾问委员会委员和客座副教授、客座讲师。

学院着眼民航,胸怀世界,走产学合作道路。注重与国内外大、中型航空运输企业、院校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先后派出骨干教师200多人次前往英、美、加、日、澳、德等国家的航空公司及有关院校学习和考察。有健全的国际合作办学机制,与加拿大圣力嘉(SENECA)文理应用学院合作举办航空乘务与旅游管理专业、电子工程技术专业;与加拿大卡纳多(CANADOR)应用文理学院合作举办飞机机电维修、飞机结构修理、飞机电子维修专业;与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合办飞机维修专业,定向为香港各大航空公司输出毕业生。与海南航空公司进行深层次的合作,培养企业适用的技术人才。

学院具有得天独厚的培训资源,先后成为中国民航总局委任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基础执照培训和考试单位、IATA(国际航协)授权培训单位,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业务及剑桥商务英语(BEC)培训单位,2004年与南方航空公司合作建立飞机维修培训基地,又与莱斯达集团合作建立航空运输培训基地;与海南航空公司合作开展民航高技能人才培训,成为民航和社会在职人员开展培训不可或缺的基地和全国较早成功实现订单式教育的院校之一。

面对中国民航在21世纪头20年实现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学院将继续坚持立足民航,服务地方,面向世界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办学宗旨,努力办成在国内同类院校中起示范作用,在国际交流中起窗口作用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这所学校比较好,有各国的教育精英,而且,现在航天事业比较发达,如果学习比较好就上这个学校,成绩一般的话还是建议上 “青岛海洋船员学院”。。如果喜欢航天事业就报(广东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喜欢航海事业就报(青岛海洋船员学院),随其所选吧。

关于《国际民用航空维修执照怎么办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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