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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客舱安全知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2 18:23:54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客舱安全知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浅谈如何实施客舱安全管理


2、飞机上需要一直系安全带吗


3、公共航空旅客运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客舱安全知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浅谈如何实施客舱安全管理

在乘务长职责里明确规定,在执行航班任务过程中,带班乘务长应认真执行《民用航空法》及CCAR-121FS中的有关规定,全程监控服务工作和客舱安全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旅客的安全。

确保国家财产和旅客的安全,这是我们的最高职责。在如何更好的实施客舱安全管理,我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与思考。就这个问题,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首先在航前协作时要有明确的分工,确定自己的职责所在。细化到在餐饮服务中,哪位乘务员去关注洗手间的安全,通常情况下,特别是满客减员,乘务员的工作量是很大的,在为旅客提供正常的服务或许已无暇顾及去检查洗手间的安全状况。但是这又是安全的重点工作,所以,责任细化到人,确保工作繁忙遗忘这项重要的监控。更重要的是,明确紧急情况下自己的分工,每次回顾这些知识点不是程序,而是自己的职责所在。

二、团队协作,氛围愉悦

团队协作很重要,每个人做好自己很简单,但是我们是一个团队,更需要的是团队协作精神。而乘务长在其中起很大的作用,很大一部分凝聚力都来自乘务长。营造一个和谐愉悦的氛围,更有助于增强凝聚力。所以,公正,公平是对乘务长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连这两点都做不好,何谈团队协作?

三、防患于未然

每次复训看那些惨痛的案例,说的最多的就防患于未然,等事件发生了再去解决就晚了,一定要把隐患扼杀在摇篮里。所以就需要在之前做大量的工作,航前的清舱,洗手间的监控等等,以及注意观察,持有怀疑精神。安全无小事,所以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四、内紧外松,注重细节

每个人都绷紧安全的弦,但是也不能表现的紧张兮兮,展现给旅客与同事间是一个轻松的状态才能安全服务两不误。细节很重要,有时一个小的动作就能解决一个安全隐患,比如垃圾箱盖板,经常扔垃圾不小心盖板没有扣严,这就存在隐患,小小的盖板其实作用很大,一旦有火,它起着隔绝空气的重大作用,如果不盖严,何谈隔绝空气?细节很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五、态度端正,工作严谨

态度很重要,首先要有一个端正的态度,后续工作才好开展。本着一个严谨的工作作风,相信离失误隐患会渐行渐远。

飞机上需要一直系安全带吗

飞机上没有强制要求要一直系安全带,但在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要系好安全带。

旅客乘坐飞机入座后,请注意收听、收看安全演示,认真阅读安全须知。安全带指示灯亮起时您必须系好安全带。为了安全,空中旅行全程可以系好安全带。

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保证客舱安全是乘务员的首要责任。在飞机爬升、颠簸和降落过程中,乘务员必须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系好安全带。在此阶段内乘务员会暂停客舱服务。

为了安全的需要,飞机客舱设有紧急出口。通常,紧急出口座位不允许安排老、弱、病、残、孕、幼等旅客就座,更不允许放置任何行李物品。当座位在紧急出口,且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时,应主动与乘务员说明,或配合乘务人员进行座位调整。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须知:

严禁捏造、传递劫机、有炸弹、炸机等虚假信息,扰乱正常飞行秩序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中转或继续乘坐该航班过站的旅客,请注意按照到达机场标识或工作人员的分流引导,在指定区域办理中转手续或候机,过站旅客请注意领取过站登机牌。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客舱安定-客舱安全须知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201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民航反恐怖主义工作,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公共航空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驾驶舱和客舱的安全保卫工作。

前款规定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范围内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对本辖区内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其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设立或指定专门的航空安保机构,负责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分公司应当设立或指定相应的航空安保机构,基地等分支机构也应当设立或指定相应机构或配备人员,负责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第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和管理航空安全员队伍。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航空安全员技术等级制度,对航空安全员实行技术等级管理。第七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派遣航空安全员。

在航空安全员飞行值勤期,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第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经费保障应当满足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运行、培训、质量控制以及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需要。

涉及到民航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应满足反恐怖主义专项经费保障制度的要求。第九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航空安全员配备装备,并对装备实施统一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装备齐全有效。

装备管理工作记录应当保留12个月以上。第十条 机长在履行飞行中安全保卫职责时,行使下列权力:

(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未依法对航空器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有权拒绝起飞;

(二)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不听劝阻的,可以要求机组成员对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飞前、降落后要求其离机;

(三)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机组成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

(四)处置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必要时请求旅客协助;

(五)在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根据需要改变原定飞行计划或对航空器做出适当处置。第十一条 机长统一负责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飞行中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机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机长、航空安全员共同做好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

机组成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分工对航空器驾驶舱和客舱实施安保检查;

(二)根据安全保卫工作需要查验旅客及机组成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登机凭证;

(三)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品进入驾驶舱或客舱;

(四)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或妨碍机组成员履行职责,且不听劝阻的,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在起飞前、降落后要求其离机;

(五)对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实施运输携带武器人员、押解犯罪嫌疑人、遣返人员等任务的飞行中安保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旅客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发现航空器上可疑情况时,可以向机组成员举报。旅客在协助机组成员处置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时,应当听从机组成员指挥。第三章 工作措施第十三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飞行中安全保卫措施,明确机组成员飞行中安全保卫职责,并纳入本单位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第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制度和备勤制度,保证信息传递畅通,确保可以根据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调整和增派人员。

飞机上可以随意走动吗

飞机上平稳飞行时可以随意走动,但是当飞机在滑行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不要在客舱中来回走动,不要打开行李架拿取行李物品。

此外,在飞机起飞和下降阶段,请收起小桌板,调直座椅靠背。收起小桌板,调直座椅靠背是为了应急撤离情况下,减少对旅客的人身伤害。拉开遮光板,是为了应急情况下,及时查看客舱外情况,便于迅速撤离。

扩展资料

乘飞机时客舱内禁止的行为:

1、酗酒、寻衅滋事、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2、从飞机关闭舱门时刻起,至结束飞行打开舱门时刻止,不得开启和使用移动电话等主动发射无线电信号功能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3、当飞机在滑行过程中,请不要离开座位,不要在客舱中来回走动,不要打开行李架拿取行李物品;

4、不得盗窃、损坏或擅自移动救生设施、设备。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航空器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客舱和驾驶舱的安全保卫工作。

前款规定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机组人员和旅客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统一监督管理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局的规定,具体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 本规则使用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

飞行中,是指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航空器强迫降落时,在主管当局接管对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责任前,应当被认为仍在飞行中。

机组人员,是指飞行期间在航空器上执行任务的航空人员,包括机长和其他空勤人员。

扰乱行为,是指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为规范,或不听从机组人员指示,从而扰乱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即:

(一) 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

(二) 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

(三) 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 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 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 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值勤期,是指航空安全员在接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安排的飞行任务后,从为了完成该次任务而到指定地点签到时刻开始(不包括从居住地或驻地到报到地点所用的地面时间),到解除任务签出时刻为止的连续时间段。在一个值勤期内,如果航空安全员能在有睡眠条件的场所得到休息,则该休息时间可以不计入该值勤期的值勤时间。

休息期,是指从航空安全员到达驻地起,到为执行下一次任务离开驻地为止的连续时间段,在该段时间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为该航空安全员安排任何工作和给予任何干扰。第二章 飞行中安全保卫职责第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旅客运输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航空安全员管理的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资源。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和民航局其他相关规定派遣航空安全员。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制定执行程序,并纳入本企业安全保卫方案。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可以对所属航空安全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实施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六条 机长在执行职务时,为保护航空器、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必需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可以拒绝起飞;

(二)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对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三)对航空器上的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启动相应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制止、制服措施;

(四)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旅客协助;

(五)在航空器上出现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根据需要改变原定飞行计划或对航空器做出适当处置。第七条 航空安全员在机长的领导下负责维护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威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航空器客舱实施保安检查;

(二)根据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

(三)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

(四)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品进入驾驶舱;

(五)对航空器上的扰乱行为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强制其离机;

(六)防范和制止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航空安全员在执勤时应当严格执行执勤程序,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活动。

为什么要做好客舱安全检查?

安全是民航永恒的主题,客舱安全作为飞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民航整体安全水平具有直接影响。以前总认为空乘只要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旅客满意就可以了。可当我真正成为一名空乘后,我才深深体会到保证客舱安全是做好服务工作的重要前提,做好服务工作需要细心、耐心,而确保客舱安全则更需要强烈的责任心。如果没有这种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牢固意识,也许我们就会忽略很多发生在客舱中的安全隐患。

服务产品和服务程序必须建立在客舱安全的基础上

1.服务产品必须建立在客舱安全的基础上

当下航空公司都非常重视高端旅客的服务,乘务员须在他们登机后第一时间提供毛巾、报纸、拖鞋、饮料等,而从旅客登机到飞机滑行这个有限的时间段,恰是客舱乘务员最繁忙的时段,乘务员要完成人数、机供品和相关资料的确认交接、行李合理安排、出口座位的确认、安全简介演示和安全检查等重要职责。客舱乘务员在如此有限的时间里,既要履行安全职责,又要完成服务项目,其中的矛盾和难度可想而知,往往顾此失彼,忙中出乱。更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安全职责的履行出现漏洞,将可能给整个航班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客舱安全都是客舱乘务员的重要工作,两者缺一不可。但两者之间安全是基础,不能因为服务而影响安全,更不能忘记根本而忽视安全。服务标准要服从安全,服务程序应充分考虑完成的时间,并必须严格符合局方规定,这样的服务产品才是具有生命力的。

2.服务程序必须建立在客舱安全的基础上

在一些短途航班上,往往客舱乘务员刚收完餐盒,飞机就已经放下起落架,乘务员根本来不及进行下降前的客舱安全检查,不安全事件的阻断屏障形同虚设。或者在飞机下降过程中客舱乘务员仍在为旅客提供服务,如遇到突发性颠簸,乘务员很容易受伤。

又比如,为了提升两舱旅客的服务感受,摒弃餐车,仅仅依靠乘务员徒手端拿倒送,要完成 20 道左右的服务程序,如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晴空颠簸,无论是对于乘客还是乘务员,伤害都是无法避免的。

关于《飞机客舱安全知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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