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私人小飞机航线申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私人飞机起飞要天天申请吗?
2、中国境内私人飞机空域申请申请流程是什么?难度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私人小飞机航线申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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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飞机起飞要天天申请吗?
需要次次申请。
根据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私人飞机想上天,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任务审批和空域使用审批,两者兼备才能飞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当至少提前13个工作日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等任务临时提出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审批。
2、中国按照军区分为六个空管区域,分别是华东,华北,东北,中南,西南,和西北。在区内飞行,只要向地区空管局申请,地区空管局向空军备案后批复即可;而跨区飞行则要向民航总局空管局总调度室申请,并向空军备案后批复。
3、飞机的飞行时间、起飞降落甚至经停的地点,以及飞行的方向轨迹,必须严格按照报备的飞行计划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相关要求,所有飞行必须提出飞行计划,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飞行,否则可能产生飞行冲突等问题,影响飞行安全。按照飞行计划申请的相关要求,通用航空在飞行前还是要进行空域和航线的申请。”民航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孟平介绍说。
而《规定》中对于“飞行任务”的界定,则主要出于既促进通航发展,又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考虑。“《规定》中指出的9种需要申请审批的飞行任务,主要涉及国境线、国家安全等问题,军方要对此有所掌握控制,以免个人或企业行动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除了这些特殊情况需要审批外,其他普通通用航空飞行任务都不需要申请审批。”孟平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
中国境内私人飞机空域申请申请流程是什么?难度大不大?
个人飞行申请航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不是说一点办法没有,但现在国内的通用航空管制确实没有解除,私人飞行没那么自由。 如果说是私人的公务飞行、往返于两地之间的话,现在还是很严格的,一方面是国内的通航法规要求事先报批、另一方面国内机场资源紧张,即使审批工作一路绿灯机场方面如果不接受你也没办法,而且这也是国内的一项通病,因为我国通航产业落后,导致国内的许多机场看不起私人飞机、尤其是小型飞机,就算民航管理局批准还得看机场老大的脾气。
个人申请飞行较难
如果说是私人航空俱乐部形式还是有办法的,一般私人航空俱乐部、尤其是拥有固定机场的那种,他们都是在民航局那里批下来一片固定半径的空域(一般至少是50千米半径,我家乡就是这样的),只要你拥有驾照、不管有没有自己的飞机(没有可以租用俱乐部的),获得俱乐部会员资质之后就可以在这个空域内自由飞行,但是不能飞出去、也不可以随意落到其他地方。
老兄说的“训练飞行”,这恐怕是唯一的办法。
私人航空俱乐部是个不错选择
试飞不可以的,因为试飞属于高风险作业,没有经过审批恐怕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 但是需要说明一点,我国已经在一些沿海开放地区试行自由程度较高的空域开放,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如果可行的话,往后真的可以自驾飞机(直升机)往来。
但是通航产业这条路任重而道远,因为我国的通航产业链条极端落后,机场没有几个,即使国家现在全面开放通航,私人飞机也要面临买回来没处放、上了天没处降的窘境。 也就是说,通航管理条例虽然管制严格,但那也是基于我国严重短缺的通航资源被迫作出的,随着市场的链条逐渐丰富,它才有开放和发展的可能。
那些拥有私人飞机的人,飞往各地是需要报备还是购买航线?
需要申请航线。
私人飞机飞行前要申请航线。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2、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3、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4、飞行活动性质。
5、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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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飞机、私人飞艇都列入了所规定的航空器范畴,给了它们正当“名份”,并将原本起飞前的“一事一报”,改为“一次申请划设的临时空域,可以长期使用”,最长时间可达1年,规定中的申请时间要求,也由过去的“提前一周”缩短到“执行飞行任务的前一天”。
此外,批复时间大大缩短。原来要求在飞行任务一周前提出申请,现在改为普通任务只需在飞行前一天15时提出申请即可,空管部门最迟在前一天21时就给出批复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私人飞机如何申请航线
需要提前向空管部门申请,经过空管部门批准后在规定的高度,区域内飞行。
航线申请及相关问题:
1、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15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执行紧急救护、抢险救灾、人工影响天气或者其他紧急任务的,可以提出临时飞行计划申请。临时飞行计划申请最迟应当在拟飞行1小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起飞时刻15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使用临时航线转场飞行的,其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2天前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18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同时按照规定通报有关单位。
5、批准单位
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飞行计划申请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或者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报经上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
6、使用临时飞行空域、临时航线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飞行计划申请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在机场区域内的,由负责该机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二)超出机场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的,由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三)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负责该区域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四)超出飞行管制区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批准。
扩展资料
军用飞机和民用飞机,大机型和小机型的飞机,都有各自的飞行空域,直升机的速度慢和高度较低,对一些过往的大型飞机不会造成相撞的,事故的发生率较低。
但是也有自己的飞行空域,天空很大,每天都有各种用途的飞机在飞行,空中管制就是为飞机能安全起降而设置的,部队也有,地面导航,指挥飞机降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中交通管制
关于《私人小飞机航线申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