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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失事案例详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2 13:11:39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失事案例详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空军一架歼-7飞机失事,落入湖北机场附近,造成的居民损失谁来承担?


2、航空损害赔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飞机失事案例详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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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一架歼-7飞机失事,落入湖北机场附近,造成的居民损失谁来承担?

我觉得应该是当地的政府来承担,因为这件事情属于意外,当地的居民找当地政府赔偿

航空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

包头“11·21”空难中遇害的地面人员有权获得赔偿 包头“11·21”空难,造成了机上50多名乘客和机组人员遇难,1名地面人员也在空难中死亡。乘客和机组人员的赔偿工作,有关保险公司已经开始赔付。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次空难中因飞机失事造成一名地面人员的死亡,其家属有无赔偿请求权、向谁主张赔偿以及应当得到哪些赔偿。笔者认为,由于飞机出现坠毁事故,导致地面无辜第三人死亡,第三人的近亲属作为飞机坠落的直接受害者,享有赔偿请求权。东方航空公司作为航空器的经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因此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一、对航空事故造成地面第三人损害给予赔偿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在当今民用航空交通工具普遍使用的情况下,作为航空器经营人的航空公司应充分重视航空运输质量,保证航空运输安全,但航空飞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航空事故还是无法避免甚至还屡屡发生。所以各国均在立法上保障对因此造成旅客和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如在美国法上,航空飞行从一开始就被毫无疑问地视为异常危险行为(所谓异常危险行为,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那些在那个时间、地点和环境下被认为是不寻常、很危险的行为,不管行为人多么谨慎和小心,都不可能排除它给人或财产带来严重伤害的可能性”),对于因航空飞行对地面或者水面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不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基于异常危险行为的严格责任向加害人主张损害赔偿。(《美国侵权行为法第二次重述》第520A条)。在法国,除民法典第1384条第1款所作的一般性规定外,还有航空事故特别法上的规定。法国法上的航空事故责任最早规定于1924年5月3日的《航空交通法》。根据该法规定,航空器在飞行中因失事或从航空器上落下人或者物而造成地面第三人损害,航空器的营运人应对此负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在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的情况下,航空器的营运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始能减轻或者免除。现行的法国《民用航空法》吸收了1924年《航空交通法》关于航空事故的规定,不同的是现行的《民用航空法》特别强调了不可抗力的不可免责性。认为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从飞行中的航空器向外抛货物,并且对于因不可抗力而向航空器外抛货物而造成地面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航空器的营运人应负赔偿责任。因此,一般认为,法国法上的航空事故责任是“严格化了的危险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第三人的行为均不能成为加害人免于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只有在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的情况下,航空器的营运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始能减轻或者免除。1952年10月7日在罗马签定的《关于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公约》(本公约于1958年2月4日生效,我国尚未加入)第一条规定“经证明,因飞行中的航空器或者从飞行中的航空器上落下的人或者物,造成地面(包括水面)上的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本公约规定的赔偿;但是,所受损害并非造成损害的事故的直接后果,或者所受损害仅是航空器依照现行的空中交通规则在空中通过造成的,受害人无权要求赔偿。第二条规定“本公约规定的赔偿责任,由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总之,对航空事故造成地面第三人损害给予赔偿基本上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法律和有关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条约、协定、惯例等规定的通行做法。二、我国对航空事故造成地面第三人损害的法律规定美国法上的“异常危险行为”,大陆法上的“危险行为”,在我国称为“高危险作业”,是指从事对周围环境具有异常危险的行为时所承担的无过错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因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或者从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落下的人或者物,造成地面(包括水面)上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但是,所受损害并非造成损害的事故的直接后果,或者所受损害仅是民用航空器依照国家有关的空中交通规则在空中通过造成的,受害人无权要求赔偿”;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上述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了免除或减轻经营人责任的情况即“应当承担责任的人证明损害是完全由于受害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免除其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责任的人证明损害是部分由于受害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相应减轻其赔偿责任。”;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责任担保;另外,该法在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了航空事故造成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的例外,如“为受害人同经营人订立的合同所约束的损害”不适用于上述规定损害。三、受损害的地面第三人或其近亲属可以主张的赔偿事项 纵观在世界上发生的空难或飞机失事赔偿案中,社会对受害人都予以最大程度的同情,法律也都在允许范围内向受害人作出倾斜。在财力雄厚的航空公司引发的航空灾难中,受害人往往没有任何过错,特别是对那些地面上正常生活和工作的无辜的第三人而言更是如此。不应该让遭受“飞来横祸”的弱者去承受过多过重的责任,法制社会应给予受害人全面的充分的法律救济,责令加害人给予足够弥补受害人全部损失的赔偿。在航空事故中,对旅客的人身伤亡,大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包括我国已参加的《华沙公约》以及世界上大多数航空公司参加、签定的吉隆坡《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于旅客责任的承运人间协议》等),但对地面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规定却不尽相同,有的有限额规定,有的没有限额规定(有的国家对第三人侵权的赔偿是一般客运赔偿额的二到四倍)。我国的《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侵权没有规定赔偿限额。而对旅客身体损害的赔偿,实践中执行的只有1993年11月29日国务院修订后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根据此规定,对旅客死亡的赔偿最高是7万元。但这也只规定旅客在航空器内或上下航空器过程中死亡或受伤的赔偿限额。椐此,笔者认为关于国内航空运输中对第三人侵权的赔偿,法律甚至法规无赔偿限额的规定,应当依据《民法通则》和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计算赔偿数额。根据《民法通则》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包头“11·21”空难中死亡的无辜第三人的近亲属,享有向作为航空器的经营人东方航空公司请求赔偿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具体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说明的是,如经调查,机场在飞机坠毁事故中存在指挥、通讯联络上的过失或飞机本身存在质量瑕疵,那么机场和飞机的制造商作为共同侵权人都有可能成为赔偿义务人。同时,依照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应当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责任担保。但赔偿权利人对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请求并不以后者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责任担保为前提,后者也不能仅在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或者责任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依据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在法律没有作出例外规定的情况下,实行全面赔偿。我们在来看看法航空难赔偿,对于遇难者的赔偿问题,根据国际公约,即使航空公司没犯任何错误,也应该对失事航班遇难乘客的家人给予赔偿。以上条款是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中所规定的。该公约以被91个国家接受,包括巴西和法国。根据公约,赔偿最高金额为每名乘客10.9万欧元。另有消息称,一位中国乘客是中国人保寿险的客户。其家属可能得到960万元的保险赔付,这将是中国保险史上赔付最大个人保险赔款。

美国男子租飞机上天撒父亲骨灰,却意外遭遇空难,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遇到恶劣天气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美国男子租飞机上天洒父亲的骨灰,却意外遭遇空难,导致自己与飞行员双双坠亡,悲剧发生的原因是天气恶劣。这个男子所乘坐的飞机是一个单引擎的小型飞机,这种飞机只适合在风速小于或等于8英里的时候飞翔,而且不能在雨天飞行。他乘坐飞机升空以后遭遇了恶劣天气,出现大风导致飞机意外坠毁。

据说这架飞机是当地一家名为飞翔的天鹅公司,他们专门经营轻型运动飞机,可以把乘客带入空中,但这种飞机在空中飞翔时有很大的局限性,受天气制约明显。男子想要把父亲的骨灰撒入海中,就租用了这个公司的飞机,费用是每10分钟50美元,但飞机升空以后两小时没有接到回音,涉事公司点击寻找,发现飞机已经坠毁,两名遇难者的遗体也被发现。

据说发生事故的飞机飞行员已经61岁,有着丰富的驾驶经验,但在遭遇恶劣天气的时候也无法紧急处置,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而机场的遇难人员是58岁的美国男子,他的父亲因病去世,想把父亲的骨灰撒入大海,选择了租用飞机在海面上飞行,没有想到意外事故发生,丢掉了自己的生命。

这个意外事故发生后当地的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把遇难者遗体紧急运回,而联邦航空管理局与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也介入了这起事故的调查,看是否是因为极端天气导致飞机意外坠毁,还是因为其他原因,等调查结束以后,调查结果会向公众公布。当地民众对于这两个遇难者表示哀悼,也为这个美国男子感到惋惜,如果不是想把父亲的骨灰撒到海面上,就不会有这个意外发生,他也不会因此失去自己的生命。

东航坠机航班旅客名单已出,家属接待组已成立,家属会得到怎样的赔偿?

现在就来谈赔偿真的是一件非常冷血的事情,因为失踪的这些人全部都没有找到,虽然说大家也知道,生还的希望是比较渺茫的,但我们还是抱着一线生机一线,祈祷会不会有奇迹出现?如果在这个时候我们就开始谈家属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这真的会被人家骂的,因为这真的是非常残忍,非常冷血的一种表现。

自从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就连我们这些陌生人看到消息的时候,都会觉得非常的难过,因为这是一百多条生命啊。我们跟这些人毫无关系,但我们看到这些事情的时候都没有办法能够接受,大家想一想他们的家属怎么能够接受这样的事情?现在国家正在派人力物力紧张的救援当中,也希望能够找到幸存者,我们真的很希望这是一场梦,希望这些人全部都在一个地方等着大家接他们回家,他们安然无恙。

但说实话,理智告诉我们是不太可能的一件事情了,因为飞机坠落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很难能够有人员幸存。之前看过网上一句话是这样讲的,飞机是所有的交通工具当中出事故率最低的,但是他一旦出事故的话,生还率也是最低的。目前搜救组已经找到了很多的飞机残骸,也找到了一些乘客们的私人物品,但目前为止一个乘客都没有找到。

我们现在所希望看到的并不是这些家属能够获得多少赔偿,我们希望能够看到的是这些人能够完好无缺的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告诉我们这就是一场梦。赔偿对属或者是我们这些外人来讲,真的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希望的是能够看到他们好好生生的站在我们的面前,祈祷平安。

飞机发生事故后,作为事故方的航空公司会损失什么?

飞机发生事故后,作为事故方的航空公司会损失的首先是经济性的赔偿,其次是航空公司的名誉,再者是航空公司所对应的股价会严重下跌。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

一、需要承担经济性的赔偿

首先飞机发生事故后,作为事故方的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经济性的赔偿,因为航空公司在失事后很多的乘客会因此而遇难,所以航空公司需要对遇难者的家属进行挨个的经济赔偿,虽然保险公司可以承担一部分的赔偿金额,但是航空公司自身也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二、航空公司的声誉会受损

其次是飞机发生事故后,作为事故方的航空公司名誉会受损,对于航空公司而言之所以有很多的乘客选择对应品牌的航空公司主要是因为业界的口碑好,但是一旦发生了飞机失事的事故后,对应品牌的航空公司的声誉会一落千丈,后续很多乘客在飞机出行的时候都不会选择这家航空公司。

三、航空公司所对应的股价会严重下跌

再者是飞机失事后,作为事故方的航空公司所对应的股价会严重下跌,因为很多持有失事航空公司股票的股民们会纷纷抛售航空公司的股票,也就导致了失事航空公司的股票会急剧下滑,对于失事航空公司而言他们所持有的股票在严重的贬值,意味着资产在缩水。

飞机失事后,作为事故方的航空公司所应该尽到的责任:

需要调查飞机失事的具体原因,并且将飞机失事的具体原因通过新闻媒体的平台对接公众告知具体失事的原因,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失事飞机失事原因问题的针对性处理。对于遇难者的家属也应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一并尽到赔偿责任。

美国男子租飞机“为亡父送行”,竟离奇坠机身亡,飞机失事的概率有多大?

飞机失事的概率很小,小到只有万分之一,因为飞机的安全系数不达标,它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允许飞行的,但是一旦发生失事,生还的概率也与失事的概率一样,特别渺茫。

在飞机坠毁之前,通常会有一些警告信号,比如乱流;飞机急剧下降;机舱里冒出了烟;客舱外冒黑烟;引擎关闭了,伴随着他们的飞机的轰鸣声消失了;在高空飞行时,一声巨响,机舱内积满灰尘,这是机身破裂、机舱内突然减压等。当一架飞机坠毁时,会有一个“黑色10分钟”,而所谓的“黑色10分钟”是指绝大多数的坠机事件发生在起飞的3分钟到降落的7分钟之间。但当事故发生时,乘客没有七到三分钟的逃生时间。而坠机后的一分半钟可能是逃跑的“黄金”时间,也就是所谓的“黄金90秒”。

一旦飞机失事,首先要抓住90秒的“黄金逃生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造成乘客死亡的不是撞击,而是由此引发的火灾。在坠机后的90秒内,大火将烧毁飞机的铝制机身,吞没飞机和乘客。因此,只要座椅没有撞击或爆炸,乘客可以保持冷静,尽快远离残骸,最大的生存机会。90秒的黄金时间,带着行李只会减慢你逃跑的时间。还有,别忘了带上并保护你周围的孩子。如果飞机在陆地上坠毁,乘客应该逃往距离残骸200米以上的逆风区域,但不要太远,以便救援人员找到它。

在高空解体的情况下,无论你坐在飞机的哪个位置,生还的机会都很渺茫。在空中时要系好安全带,即使你的生存机会很渺茫。否则,在飞机撞到地面之前,空中的翻滚过程可能会对乘客造成致命的影响。保持一个安全的姿势,蜷曲身体,双手放在头上。安全位置保护乘客免受肢体损伤,并在座椅受到冲击时向前倾时保护头部。在飞机内的压力变得不平衡后,乘客通常只能正常呼吸几秒钟。因此,在氧气面罩脱落后,乘客应立即戴上,防止压力不平衡造成身体不适,影响逃生。

关于《飞机失事案例详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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