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国。加入W TO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意味着我国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国。加入W TO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意味着我国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这将对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加入W TO后形成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和中国经济全面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发展形势将给我国展览业带来一个历史性发展机遇,展览业有望成为“入世”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加入W TO后,企业面对的是统一的世界市场,越来越多的企业具有外贸经营权,对通过展览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大幅增加。出国展览和国内办展将继续在帮助企业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出国展览,还是国内办展,都将以可观的速度继续快速发展,而且,凭借中国庞大的市场容量和市场需求以及对周边经济区的辐射力,中国有望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展览大国和展览强国。
二、展览市场逐步开放,外资所占市场份额继续扩大。
加入W TO后,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需要进一步向国外开放展览市场。虽然我国在“入世”谈判中没有展览方面的具体承诺,但展览属服务业,需要遵守W TO为此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如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逐步自由化原则等,实际上,逐步向国内外开放展览市场既是遵守W TO规则的需要,也是我国展览业自身发展之所需。
我国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比较落后与服务业领域长期存在的垄断经营体制有很大的关系,我国一些产业部门市场开放的经验说明,谁先开放谁先受益,开放有利于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我国展览市场既然最终要逐步向国外开放,不如首先对内逐步开放,通过开放来提高国内展览经营管理水平和办展水平,以提高我国展览业的整体实力。我国电信、民航、铁路等服务部门目前进行的重组和市场开放改革预示着服务业未来的普遍发展趋势,事实上,我国展览业对内市场开放趋势已表现得十分明显,出国展览和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资格审核已呈逐步放开之势。
加入W TO后,外资在建立合资企业办展的股权限制将被取消。随着展览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外展览公司在来华展览领域将通过把国外知名展览会移植到中国、中外合作办展以及展览会的兼并与收购,在出展领域通过其在华设办事机构或指定独家代理招展、中外联合组展直至直接招展等方式,逐步扩大在我国展览市场上的份额。
三、我国展览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快,展览专业化、国际化、集团化、市场化、商业化水平大幅提高。
加入W TO后,我国展览业也将全面与国际接轨,集团化、市场化和商业化问题将成为展览业的重点。
集团化问题,目前国内已讨论很多,国家已把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当前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应对“入世”竞争的重要策略。对于展览业而言,我们尤其要看到,国外大型展览公司除通过收购与兼并实行展览项目的集中和集团化经营外,他们一般还同时拥有报纸、杂志、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以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渠道,在全球范围内宣传、推销他们的展览会。而且,是否有专业媒体的参与与支持还成为展览会能否成为世界顶级专业展览会的标准和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此外,为提高展览经营的综合效益,他们还把展览与会议业务融合起来,在经营中注意加强与旅游、宾馆餐饮、航空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目前,在国内,北京旅游局推出会展旅游以及“展中展”把展览主办、展览服务、专业媒体和民航旅游部门联合起来的做法就是一种很好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集团化经营无疑将成为我国展览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之一。
市场化、商业化经营是我国展览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影响目前我国展览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服务业市场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服务业在大多数国家中承担着公共责任,因此很多国家把它们称之为公共经济部门,如交通、邮电、民航和旅游等。在此基础上,西方国家还根据服务部门或服务部门内部的具体功能和运作方式将其进一步划分为纯服务业与支持性服务业两种。纯服务业是指那些向任何消费者提供商业性服务的行业,它一般按市场化、商业化原则运作,讲究盈利性;而支持性服务业则是那些与政府具有紧密联系、以提供政府某些社会服务职能为主的行业,它们提供的服务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种非商业性的服务。由于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成熟度和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纯服务行业与支持性服务业在各国服务业中所占的比例存在着很大差别。从历史上看,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绝大部分是由政府部门在非商业性的基础上提供的,也就是说,支持性服务业占主体;而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中,服务业主要是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即纯服务行业占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