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丰茂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小一、初一一、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双峰县永丰城区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入学资格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二、适用对象1.已
丰茂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小一、初一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双峰县永丰城区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入学资格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1.已在双峰县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并通过初审的小一、初一学生;
2.由于错过报名时间或因证件问题延误报名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三、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7月20日---7月24日,小一的现场审核在小学部一楼进行。
7月22日下午两点---7月26日,初一的现场审核在初中部一楼进行。
小一现场审核地点:
初一现场审核地点:
四、家长现场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有户有房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自建房审批手续)。
(二)有户无房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共住房、租住房产权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明)。
5.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水费、电费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
(三)有房无户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携带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自建房的,提供自建房审批手续)。
5.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水费、电费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
6.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物业费缴费证明。
(四)进城务工、工作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务(动)合同;进城工作人员请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5. 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县城城区房屋租赁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租住自建房的,须提供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合法建房审批手续,及房主的居民身份证。
7.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水费、电费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
(五)进城经商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初一新生提供加盖小学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4.工商营业执照(必须是实际经营并有营业场地,属股东的须提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5.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县城城区房屋租赁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租住自建房的,须提供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合法建房审批手续,及房主的居民身份证。
6.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或缴费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