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军用航空器和民用航空器区别?1、军用的大型运输机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够装载重型的军用装备,同时在恶劣跑道环境下正常的起降,所以军用大型运输机它在结构强度上要求更高,
一、军用航空器和民用航空器区别?
1、军用的大型运输机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够装载重型的军用装备,同时在恶劣跑道环境下正常的起降,所以军用大型运输机它在结构强度上要求更高,在油耗上、在航程上、在乘坐的舒适性上它都要付出代价。
2、民用飞机清一色都是用下单翼,它不存在恶劣跑道的问题,所以它可以把发动机吊舱放的更低,这样机舱内更加舒适更加安静。同时民航客机它更多考虑油耗大航程,可以高强度频繁使用。
3、军用运输机更注重货舱空间、结构强度和良好的起降性能,而民用大飞机则更注重经济性和舒适性。
二、劫持军用的航空器怎么定罪?
不能假如,军用航空器不存在假如的问题,现实中,根据就没有可能劫持军用的航空器。别说是劫持分子了就是普通百姓了,或者是非飞行的军人也接近不了军用航空器,更别说在登机后再劫持了。除非你是飞行员,但飞行员也不存在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或许你会说怎么接近不了?抢险救灾中,那些被救人员不是被救上飞机了吗?如果他们要劫持呢?
三、动翼航空器分类?
空气动力航空器以升力为基础,以机翼为主构型特征,分为定翼航空器(含飞机、滑翔机、伞翼机和效飞行器)、动翼航空器(含直升机、多旋翼机、自转旋翼机和扑/振翼机)、复合航空器(含定/动翼混合式、升/浮力一体式、升力/反作用力组合式)和变体航空器(可变机翼、可变翼/身)等。
四、航空器事故征候分类及等级?
民用航空器运行的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的情况或发生航空器损坏、人员受伤、但其程度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的,为飞行事故征候。
飞行事故等级划分原则与等级分类
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航空器损坏程度确定的。但是由于各种自然原因,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亡,或藏在通常供旅客和机组使用范围之外;偷乘航空器而造成的伤亡除外。
飞行事故的时间界限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
在规定的时间界限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航空器损坏,必须与航空器运行有关,才能定为航空飞行事故。
飞行事故分为:特大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1.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40人及其以上者;
2.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其以上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飞行事故:
1.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人及其以下者;
2.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最大起飞重量5.7吨及其以下的航空器);
3.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39人及其以下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飞行事故:
1.人员重伤,重伤人数在10人及其以上者;
2.最大起飞重量5.7吨(含)以下的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
3.最大起飞重量5.7~50吨(含)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理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10%(含)者;
4.最大起飞重量50吨以上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5%(含)者。
飞行事故征候条款
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凡构成下面所列任何一条,即为飞行事故征候。
1. 航空器机翼(旋翼)、尾翼(尾桨)、螺旋桨或操纵面及其活动关节带有冰、雪、霜起飞;机型手册另有规定的,超过该手册规定的标准、航空器起飞。
2. 航空器加注规格错误的燃油、滑油起飞。
3. 发动机滑油量低于规定的最少量,航空器起飞。
4. 未按规定数量加注燃油,导致航空器超过该次允许的最大重量限制或少于规定的备用油量起飞。
5. 航空器货舱的货物、集装箱、集装板未按规定固定,导致飞机重心改变,造成航空器操纵困难或损坏舱壁、设备。
6. 航空器装卸重量超过以下限制起飞、着落:
a) 该次飞行允许的最大业载;
b) 该机型的最大无燃油重量。
c) 该次飞行允许的最大起飞、着落重量。
7.航空器材重心位置超过极限起飞、着落。
8. 航空器低于主最低设备放行清单(MMEL)、外形缺件清单(CDL)规定的标准起飞。
9. 未按规定执行适舱指令或必改通告,航空器起飞。
10.起动时,发动机的磁电距开关不在"关断"位置,通知地面人员扳螺旋桨。
11.飞行实施过程中,发动机温度、转速超过最大允许值及时间限制、并导致发动机损伤需要修复。
12.航空器起动、滑行、飞移、起降过程中与障碍物相撞。
13.航空器偏出规定的滑行路线而受损。
14.飞行实施过程中,外来物打坏发动机、螺旋桨或堵塞发动机进气道。
15.航空器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或尾撑杆未取下起飞。
16.飞机未松开舵面锁、刹车、或调整片、减速板、襟翼不在规定位置,安定面配平超出起飞允许的范围起飞。
17.仪表飞行和夜航飞行,未接通地平仪(姿态指引仪)航空器起飞。
18.航空器的发动机、起落架舱或操纵系统带外来物飞行。
19.因跑道上有障碍物,导致飞机中断起飞、小于离地速度离地或在高度50米以下(最大起飞重量5700kg[含]以下的飞机在临时机场降落时,高度在10米以下)复飞。
20.航空器起降过程中偏出跑道、冲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最大起飞重量5700kg(巷)以下航空器的非载客飞行、起奖过程中偏出跑道、冲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导致航空器受损,21.航空器滑行、起降过程中,起落架轮子(滑撬)之外的任何部位,但直升机的固定尾撑(尾撬)触地除外。
22.航空起起飞离地后二次接地而受损。
23.起降过程中轮胎爆破,造成航空器其他部位受损。
24.飞机飞行高度在1米~100米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25.飞行实施过程中,航空器在任何部位失火。
26.飞行实施过程中机轮脱落。
27.飞行中航空器操作面、发动机整流罩、舱门、起落架舱门、风档玻璃飞掉:蒙皮揭起或张线断裂。
28.飞行中,维护、检查用的盖板飞掉并击中航空器的任何部位。
29.航空器在起飞滑跑开始至着陆滑跑中期间发动机停止。
30.具有一套或两套电源、液压、冷气系统(不包括备用和应急系统)的航空器,空中一套失效;具有三套(含)以上电源、液压系统的航空器(不包括备用和应急系统),空中两套失效。
31.航空器增压舱失压,导致紧急下降。
32.飞机飞行进入急盘旋、飘摆、失树抖杆状态或速度超过机型结构限制的最大速度。
33.空中航空器的主操纵系统出现卡阻或襟翼完全失效;但最大起飞重量5700kg(含)以下的飞机襟翼失效除外。
34.无防冰、除冰设备的航空器进入结冰区;有防冰、除冰设备的航空器因结冰导致不能维持安全高度。
35.航空器飞行中误入结雨云、浓积云导致操纵困难或航空器机体、设备受损。
36.航空器飞行中遇颠簸,导致人员受伤或航空器机体、设备受损。
37.航空器飞行中遭雷击、冰击、鸟击等,导致航空器机体、设备或发动机损坏,需修复。
38.航空器飞行中误入火山灰飘浮区。
39.航空器在低空进入中度(含)上风切变,造成操纵困难。
40.航空器飞行中进入前方飞机的尾流区,造成飞行操纵困难。
41.航空起飞行中进入禁区、危险区、正在射击的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42.飞行员飞错、管理员给错指令或其他原因造成航空器间纵向、侧向、垂直间隔均小于规定间隔数据的二分之一。
43.航空器飞错或擅自改变飞行航线。
44.给错航行指令或提供的航行资料有误,导致航空器飞错航线。
45.低于规定的目视条件,未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46.仪表飞行低于安全高度。
47.未经允许,航空器偏出规定航线50km以外或偏出规定的空中走廊。
48.飞行中,航空器与地面指挥失去通信联络30分以上(通信航空作业飞行除外)。
49.飞行中发生迷航。
50.仪表飞行调错导航台(NDB)、仪表着陆系统(ILS)、无线电全向信标台(VOR)的频率或听错导航台的呼号进近。
51.仪表进近,忘调、错调或报错高度表气压刻度+400pa(含)以上或零点高度+30m(含)以上。
52.仪表飞行违反进离场程序。
53.仪表进近,未看到跑道(跑道标志)或进近灯光,航空器下降到决断高度或最低下降高度以下。
54.飞机着陆前未放起落架,高度下降到100m以下。
55.把公路、河流等认作跑道,飞机起落架放下并且襟翼放到着陆襟翼位置。
56.落错机场、跑道(包括着陆方向)。
57.夜航飞行时,由于跑道灯失效,导致飞机在高度50mm以下复飞或着陆。
58.Ⅱ类仪表进近,由于失去引导信号导致飞机在高度50mm以下复飞。
59.低于机场(起降场)、机长或机型的天气标准起飞、着陆。
60.机长无夜航标准或机场无夜航灯光保障,在日出前或日落后起飞、着陆,通用航空的作业方向,早于日出前30分(山区日出前20分)或晚于日落时间(山区日落前15分)起飞、着陆。
61.航空器发生重着陆、造成机体结构或起落架受损。
62.飞机场外迫降。
63.飞行中飞行人员擅离岗位,让不称职人员进行操纵。
64.飞行中飞行人员在岗位上失去操纵能力。
65.未按高度视察作业区,进行超低空作业飞行。
66.低于规定的天气条件进行专业作业飞行。
67.超低空飞行撞障碍物。
68.超低空飞行,航空器从电线下方穿过。
69.超低空飞行,航空器机轮或任何部位擦地。
70.因飞错作业区或空域,造成两架航空器同时在一个作业区或作业空域飞行。
71.直升机航向、飞移、起降过程中,旋翼、尾翼、尾桨打地或打障碍物。
72.直升机飞行中,旋翼转速低于或高于该机型的旋翼转速限制。
73.直升机未松开驾驶杆固定销或未拔出操作系统固定插销起飞。
74.直升机飞行中发生旋翼抖振,造成飞行操纵困难。
75.直升机在高度300m以下进入蜗轮环状态。
76.直升机着陆前未放起落架,高度下降15m以下。
77.直升机夜间执行海上任务,在着陆平台(甲板)降落过程中,消速后段的飞行高度低于着陆平台(甲板)的高度。
78.直升机执行海上任务,低于规定的高度从着陆平台(甲板)上空复飞。
79.直升机执行海上紧急任务,回到海岸时少于15分钟的剩余燃油量。
80.直升机在紧急脱钩设备故障时,进行机外载荷作业飞行。
81.直升机吊挂飞行,吊索不在正常位置实施起吊作业。
82.直升机吊挂进入云中。
83.直升机吊挂飞行,因吊挂物严重旋转、摆动而被迫投掉吊挂物。
84.直升机吊挂飞行,空中吊挂物撞障碍物。
85.直升机飞行中发生该机型飞行手册规定立即着陆的故障。
86.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安全事件。
五、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分类及定义?
工业航空:包括使用航空器进行工矿业有关的各种活动,具体的应用有航空摄影、航空遥感、航空物探、航空吊装、石油航空、航空环境监测等。在这些领域中利用了航空的优势,可以完成许多以前无法进行的工程,如海上采油,如果没有航空提供便利的交通和后勤服务,很难想像出现这样一个行业。其他如航空探矿、航空摄影,使这些工作的进度加快了几十倍到上百倍。
农业航空:包括为农、林、牧、渔各行业的航空服务活动。
六、军用直升机是怎样分类的?
世界军用直升机按重量级别划分,一般可分为5种: 轻型直升机,总重2~8吨,如“云雀”、“贝尔”等; 中型直升机,总重8~15吨,如CH-46A、“米”-8等; 重型直升机,总重15~20吨,如CH-47、CH-53A等; 超重型直升机,总重40吨以上,如“米”-6、“米”-12等;
七、航空器是怎样分类的,各类航空器又是如何细分的?航天器是怎样分类的?各类航天器又是如何细分的?
航空器分类方法
根据产生向上力的基本原理的不同,航空器可划分为两大类: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和重于空气的航空器。
根据构造特点可进一步分为下列几种类型:轻于空气的航空器、重于空气的航空器、固定翼航空器、旋翼航空器、扑翼机、倾转旋翼机。
航天器具有多种分类方法,即可以按照其轨道性质、科技特点、质量大小、应用领域进行分类。按照应用领域进行分类。
航天器分为军用航天器、民用航天器和军民两用航天器,这三种航天器都可以分为无人航天器和载人航天器。
八、如何区分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
航空器的应用比较广泛。在民用上,可完成货运、客运、农业、渔业、林业、气象、探矿、空中测量和空中摄影等方面的任务;在军事上,它可用于、反潜、运输兵员、武器和作战物资;在公共管理活动中,还可用于警务、海关、援救等。因此,按照用途,航空器可以分为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
九、航空器及其优点?
(一)、航空运输的优点:
(1)速度快。"快"是航空运输的最大特点和优势。现代喷气式客机,巡航速度为800~900km/h,比汽车、火车快5~10倍,比轮船快20~30倍。距离越长,航空运输所能节约的时间越多,快速的特点也越显著。
(2)机动性大。飞机在空中飞行,受航线条件限制的程度比汽车、火车、轮船小得多。它可以将地面上任何距离的两个地方连接起来,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飞行。尤其对灾区的救援、供应、边远地区的急救等紧急任务,航空运输已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
(3)舒适、安全。喷气式客机的巡航高度一般在10000m左右,飞行不受低气流的影响,平稳舒适。现代民航客机的客舱宽畅,噪音小,机内有供膳、视听等设施,旅客乘坐的舒适程度较高。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对民航客机适航性严格的要求,航空运输的安全性比以往已大大提高。
(4)基本建设周期短、投资小。要发展航空运输,从设备条件上讲,只要添置飞机和修建机场。这与修建铁路和公路相比,一般说来建设周期短、占地少、投资省、收效快。据计算,在相距1000km的两个城市间建立交通线,若载客能力相同,修筑铁路的投资是开辟航线的1.6倍,开辟航线只需2年。
十、航空器适航准则?
1987年5月4日由国务院发布,同年6月1日起施行,共29条。主要内容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器(含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向中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外维修在中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取得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维修执照和适航证等有效证件。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