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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证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证怎么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23-06-18 10:48:52

简介:】一、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怎么考?你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飞行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包括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考查驾驶员

一、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怎么考?

你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飞行考试两部分。

理论考试包括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考查驾驶员的航空学基础知识,包括航空气象、航空导航、飞行计划、航空法规等。专业知识考试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执照,考查驾驶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如机长执照需要考察机械、电气、仪表等专业知识。

实际飞行考试需要在飞行教练的指导下进行,包括基础飞行技能考试、复杂机型技能考试、仪表飞行考试等。驾驶员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执照要求,完成不同难度的飞行技能考核。

考试合格后,驾驶员还需要通过体检和语言考试,才能获得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

二、什么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合格证?

  行业协会对申请人实施考核后签发训练合格证。  根据CCAR-61部规定:申请私用驾驶员合执照需年满17周岁,所以申请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需年满17周岁。而对于无人机驾驶员的年龄上限,一般情况下没有限制。

三、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有什么用?

中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是飞行员执行航班任务的证件,当机组执行航班仼务时,必须携带自己的飞机驾驶员执照,民航空勤人员登机证和航空公司的飞行任务书方可执行航班任务,在执行航班任务中应接受民航各地飞行检查员检查,如果携带的证件不齐,不能执行航班任务。

四、军用航空器和民用航空器区别?

1、军用的大型运输机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够装载重型的军用装备,同时在恶劣跑道环境下正常的起降,所以军用大型运输机它在结构强度上要求更高,在油耗上、在航程上、在乘坐的舒适性上它都要付出代价。

2、民用飞机清一色都是用下单翼,它不存在恶劣跑道的问题,所以它可以把发动机吊舱放的更低,这样机舱内更加舒适更加安静。同时民航客机它更多考虑油耗大航程,可以高强度频繁使用。

3、军用运输机更注重货舱空间、结构强度和良好的起降性能,而民用大飞机则更注重经济性和舒适性。

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根据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措施,属于社会层面,目的在于采集信息。经营许可是依据《民航法》设立的一项行政许可,属于经济层面,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仅仅是获得经营许可的一个必要非充分条件,有了经营许可证的无人机企业才能开展无人机经营飞行活动。

六、民用航空器的三证是什么?

民用航空器的三证是指哪三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的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的航空器都必须有国籍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电台执照。

航空器三证:

1)国籍登记证明:航空器所在国适航司登记注册,是航空器的国籍身份标志。

2)航空器适航证,是用于确定航空器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3)无线电电台执照,确定航空器无线电台是否在有效期内。

七、如何区分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

航空器的应用比较广泛。在民用上,可完成货运、客运、农业、渔业、林业、气象、探矿、空中测量和空中摄影等方面的任务;在军事上,它可用于、反潜、运输兵员、武器和作战物资;在公共管理活动中,还可用于警务、海关、援救等。因此,按照用途,航空器可以分为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

八、民用航空器受航空器登记国管辖吗?

在我国受。

民用航空器依法登记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保护。航空器为国外设计型号并且是该型号航空器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时,民航局应把该航空器已在本国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设计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若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与其他《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缔约国签署了关于登记国责任转移的协定,从其规定。

九、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原则?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的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参加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保障安全的建议,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责任的追究按照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事故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独立调查原则。事故调查应当独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查工作。

(二)客观调查原则。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不得带有主观倾向性。

(三)深入调查原则。事故调查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原因,并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原因的因素,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和人员训练,以及政府行政规章和企业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方面的缺陷等。

(四)全面调查原则。事故调查不但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关的各种原因和产生因素,还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关,但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或者在调查中发现的,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的所有其他问题。

第五条 事故等级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GB14648-93)确定。

第二章 事故调查的组织

第六条 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由民航总局负责组织调查的事故包括:

1.国务院授权民航总局调查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2.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事故,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其他部门组织调查的除外;

3.运输飞行重大飞行事故;

(二)由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在所辖地区范围内发生的下列事故:

1.通用航空重大飞行事故和一般飞行事故;

2.运输飞行一般飞行事故;

3.民航总局授权地区管理机构组织调查的其他事故。

由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的事故调查,民航总局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调查。

第七条 由民航总局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地的地区管理机构和发生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民航总局的要求派人参加调查。

由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的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机构应当派人参加。民航总局可以根据需要派出事故调查员或者技术人员予以协助。

第八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事故调查装备,保证事故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事故调查装备应当包括专用车辆、通信设备、摄影摄像设备、录音设备、特种设备、勘察设备、绘图制图设备、便携电脑、防护装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装备。

第九条 涉外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在中国登记、经营或者由中国设计、制造的民用航空器在境外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发生飞行事故,由民航总局派出一名国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参加事故发生所在国家、地区的事故调查。为协助代表工作,民航总局可以指派若干名顾问。

(二)在中国登记、经营的民用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飞行事故,但事故地点不在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境内的,由民航总局组织事故调查,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委托别国进行调查。

(三)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国境内发生飞行事故,经民航总局批准,航空器的登记国、经营人国、设计国、制造国可以派出代表和顾问参加中国组织的事故调查。

(四)由外国设计、制造,在中国登记、经营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国境内发生飞行事故,经民航总局批准,该航空器的设计国、制造国可以派出代表和顾问参加中国组织的事故调查。

第十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委派一名事故调查组组长。重大及重大以上飞行事故的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当由主任事故调查员担任。一般飞行事故的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当由主任事故调查员或者事故调查员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对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事故调查工作有独立作出决定的权力。

(二)事故调查组组长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成立若干专业调查小组,分别负责飞行、航空医学、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器适航和维修、失效分析、飞行记录器译码分析、公安保卫、运输、机场等方面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当指定一名主任事故调查员或者事故调查员担任专业调查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调查工作。专业调查小组组长接受事故调查组组长的领导。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由委任或者聘任的事故调查员和临时聘请的专家组成。参加事故调查的人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组长和专业调查小组组长的领导,其调查工作只对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

(四)与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新闻工作者、律师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事故调查任何阶段的工作或者会议。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航空器损坏情况;

(二)查明与事故有关的事实及环境条件等因素,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作出事故结论;

(三)提出预防事故的安全建议;

(四)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具有下列权力:

(一)决定封存、启封和使用与发生事故的航空器运行和保障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物品、设备和设施;

(二)要求发生事故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保障、设计、制造、维修等单位提供情况和资料;

(三)决定实施和解除对事故现场的监管;

(四)对发生事故的民用航空器及其残骸的移动、保存、检查、拆卸、组装、取样、验证等有决定权,对其中有研究和保存价值的部件有最终处置权;

(五)对事故有关人员及目击者进行询问、录音,并可以要求其写出书面材料;

(六)要求对现场进行过拍照和录像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照片、胶卷、磁带等影像资料。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时,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这个证件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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