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市口岸建设和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全市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市口岸建设和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全市口岸建设和物流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口岸运行分析和物流业运行监测、统计;研究口岸建设和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全市口岸建设和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口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口岸开放、口岸功能平台等的报批工作;协调组织运输部门做好过境物资的集、疏、运工作;协调推进便捷通关模式;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及电子口岸建设。
(四)负责物流枢纽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建立以泸州为枢纽的水路、航空、铁路、公路等多式联运体系;协调推进水路、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协调推进国际航线开通,发展国际物流。
(五)组织拟订全市物流集中发展区及重大物流项目规划;拟订物流集中发展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物流集中发展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物流集中发展区规划的审核并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六)负责全市重大物流项目收集、审核、资金统筹、监督实施和考核;组织申报国省专项资金、基金中涉及物流方面的专项并监督实施;牵头协调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全市重点物流项目的登记备案,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七)负责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协同推进供应链发展;负责先进运输方式和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负责物流企业、物流市场的培育。
(八)拟订促进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电商物流、快递物流等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九)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口岸物流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口岸物流资源的整合。
(十)协调口岸、物流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口岸开放平台,完善口岸服务功能,为开放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围绕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完善全市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畅通对外开放物流通道,夯实物流产业发展基础,切实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口岸物流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以泸州港为核心的水路、航空、铁路、公路等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货运场站建设;负责全市重大物流项目收集、审核、资金统筹、监督实施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中运输线路的开通、公路及货运场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监管和源头安全监管,水路货运的行业管理;协同申报国家、省级交通部门物流产业专项资金中的重大物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