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议你自己的特点结合期望的生活、事业、婚姻来做思考和决策即可。
一般这样的结构:
1、自我认知;---自己已经习惯和喜欢的状态;
2、岗位认知;---本专业(或有兴趣特长)的行业、岗
建议你自己的特点结合期望的生活、事业、婚姻来做思考和决策即可。
一般这样的结构:
1、自我认知;---自己已经习惯和喜欢的状态;
2、岗位认知;---本专业(或有兴趣特长)的行业、岗位信息的收集分析;
3、工作计划;
4、有效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参考书籍《遇见未知的自己》《你的降落伞是什么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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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便于各地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在收集地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案例和主要做法的基础上;现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编制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
01
基本情况
1.1 试点乡镇及试点整治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人口、产业、村庄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等情况。整治区域内涉及多个行政村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人口要分村进行统计。
1.2 整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村庄和产业布局、耕地和生态用地保护、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3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可行性分析。重点从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需求、当地政府重视程度、群众积极性、土地整治潜力、项目融资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农用地整理潜力、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生态修复能力等)
02
工作目标
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解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发展及农村住房布局目标、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目标,重点明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等。各项目标设定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可量化、可统计、可考核。
03
优化空间规划布局
3.1 村庄规划
通盘考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及其他制约当地发展的限制因素,完善形成实用型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应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
3.2 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根据村庄规划、当地自然条件差异、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特色,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优化,合理划分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土地整治分区分期实施。
明确各功能分区重点整治内容。在合理划分整治分区基础上,明确各土地利用功能区重点整治内容、整治任务和目标,指导土地整治项目安排有计划推进,便于聚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实现最佳效益。
04
项目安排及投资估算
4.1 农用地整理项目。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推进垦造水田、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传承传统农耕文化,改善农田生态。
4.2 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推动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等项目,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
4.3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统筹推进损毁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污染和退化土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海岸线修复等项目,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
4.4 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包括农业、交通、水利等其他相关建设项目,以及村庄文化建设和防灾减灾项目。
上述项目安排要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计划投资、资金来源、试点区总投资及资金平衡分析、建设期限等。项目安排可以清单附表的方式列示。
05
实施期限及进度计划
5.1 总体实施计划。试点实施期限为3年。
5.2 工程进度计划。分年度计划安排实施。
5.3 年度投资资金安排。
06
土地利用类型调整方案
要重点做好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建设用地/林草地及其它地类调整方案。
07
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措施。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落实等举措。
7.2 资金保障措施。项目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资金筹措机制和措施,重点说明资金平衡情况。
7.3 项目监管措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后期管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等。
7.4 制度保障措施。制度建设、实施模式、机制建立等情况。
08
试点成效和风险分析
对试点实施后预计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腾退建设用地、优化空间布局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进行分析。对试点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09
其他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10
附件
10.1 标明项目区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同时标明拆旧区、建新区及新增耕地位置,以及村庄发展规划图、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10.2 村庄规划批复及规划图件。
10.3 项目区遥感(或航空)影像图(比例尺为1:2000 )。
10.4 有关部门意见。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等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规划、政策衔接、项目安排等具体意见。
10.5 经90%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90%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乡镇、村签章同意的进行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书和初步拟定的权属调整方案;
10.6 农户同意拆迁的意见书,乡(镇)政府落实农户搬迁的方案;
10.7 评审论证意见。评审论证意见应对试点项目区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粮食产能有提高、农民利益不受损等进行说明,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平衡测算、农民意愿等进行阐述。另外,因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确需局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论证意见中需明确调整的位置、数量、等级,确保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0.8 审批文件内容。是否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完成村庄规划;是否满足项目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条件;建新区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用地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实际,可行性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经90%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90%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投资估算编制是否合理、可行,资金保障是否充分。批准的内容:是否批准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结论分为不批准和批准两类;批准的建新区数量、位置、面积及建新区占用地类构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