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办事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民航机场(航空港)的管理是怎么样的?
2、民航局设备管理办法
3、飞机机务人员的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航空办事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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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机场(航空港)的管理是怎么样的?
可供飞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建筑物及设施的总称,亦称飞机场。机场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影响,而且还将影响到各自的发展。过远则使用不便,而且增加经常性的地面交通费用和地面行车时间。一般认为,机场特别是客货运输量很大的机场,与其为之月盼的城市之间,必须有,陕速便捷的地面交通,行车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或40分钟左右为宜。机场所处的位置和跑道的方向,要使飞机起飞和降落时避免经过城市的上空。由于影响机场场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作综合研究后确定。
为保障飞行安全,提高机场使用效率,国家主管当局颁发了有关管理民用机场的基本制度。
国务院规定,全国民用机场由中国民航局归口管理。
1.机场建设申报制度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国家机关各部委局新建机场,除按国家颁发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申报外,还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委局事先与民航局等部门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
2.机场管理制度
(1)民航局对机场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申请使用许可证的机场,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经民航局审查后颁发。民航局对机场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一级机场由民航局归口管理;一类二级、二类、三类机场均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进行管理。
(2)地方、部门按有关规定建设的民用机场以及飞机制造工厂的专用机场,并利用这些机场经营国内支线客货运输或通用航空业务的,可由地方、部门报经民航局审查合格后组建机场管理机构,接受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行业管理,即执行民航局颁发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业务人员取得民航局颁发的技术执照,接受民航局的监督检查。
(3)军民合用机场,可根据双方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按协议实行分区管理。
(4)为协调机场内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保证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正常,所有民用机场均成立机场管理委员会,它是统一管理所在机场的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机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民航负责人任主任的办公室处理。
为了保障民航飞机起飞及着陆的安全,对机场跑道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国际民航组织对此有明确的要求。机场道面荷载是指机场道面所能承载的荷重。机场的道面是用筑路材料铺筑的人工结构物。它为飞机提供了一种具有一定强度、平坦度、粗糙度和能在所有气候条件下安全起飞、降落、滑行和停留的表面。机场跑道道面的荷载是按该机场所使用飞机的最大起飞全重计算的,其他不同部位道面,要按其功能作分别的调整。例如,站坪、主滑行道等要考虑承受较大交通密度和飞机滑动缓慢、停留而产生较高应力的条件;驻场飞机的停机坪一般只考虑飞机的自重即可。
飞机的重量由飞机的起落架传递到道面上。飞机起落架的机轮有单轮、双轮、四轮小车等不同的布置方式。连同轮胎在受压情况下与道面的接触面积、轮胎的内压力以及轮胎的间距等条件,是计算道面强度的依据。波音747型宽体远程客机的起飞全重达300吨至400吨,但由于它有四组四轮小车式主起落架,共有16个轮胎承重,经计算,这类飞机施加于道面上的单位压力,或对道面的强度要求,如果和全重仅60~70吨,只具两组双轮式主起落架的中程飞机所需道面强度比,两者楷差有限。由此可见,飞机起落架的特性,和该种飞机所需道面强度有密切关系。在选购飞机时应注意这一问题。如果选定的机型,不能适应国内现有大部分机场的道面强度,势必就要导致改建现有机场道面的大量投资,相对说来,这种机型的使用范围,就要受到限制。
1981年,国际民航组织在公约的附件14中提出:各成员国对外开放的机场,应当用飞机等级序号——道面等级序号法(ACN-PCN)通报其道面强度。ACN表示飞机在规定的标准地基强度的道面上的相对影响序号,是由飞机制造厂根据其飞机特性自定的。PCN表示运行次数不受限制的道面承载强度的序号,代表本机场道面的荷载特性。当飞机的ACN等于或小于道面的PCN时,表明这种飞机可以在该道面上不受限制地运行。为了工作便利,一些机场工作手册中,已将当前使用较广的一些飞机型号,在刚性和柔性道面上,按四类标准地基,计算出这些机型的ACN值,列表可查。用表列的AOq值,与本机场的PCN对照,可以得知该机型是否可以在本机场运行。
超载运行将缩短道面的寿命,超载过多则将使道面破坏。但作为权宜的、偶然的、少量的超载,一般是可以的。建议采用下列准则:
(1)对于柔性道面,ACN不宜超过PCN的10%;
(2)对于刚性道面,ACN不宜超过PCN的5%,并且是偶然的运行;
(3)如果不知道道面结构,则应采用5%的限度,并且年超载运行次数不宜超过年度总运行次数的5%。
在1973年以前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只考虑天气因素,即云高和能见度,所以叫作“机场最低天气标准”。但是由于云底高度通常是不规则的,而且很少在跑道人口这个最关键位置上测报;能见度也不是驾驶员在进入着陆时沿跑道方向能看清地面标志的最大距离。毗1973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决定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代替“机场最低天气标准”,并用装设在跑道一侧的大气透射仪自动测算的跑道视程(RVR)代替习惯上使用的能见度。“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中除规定云高和跑道视程外,还增加了一项最低下降高或决断高。跑道视程是驾驶员在跑道中线上能看清跑道标志或灯光的距离。最低下降高是在不使用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中允许飞机下降的最低高,它是根据最后进近区和复飞区最高障碍物的高和超越障碍物必需的余度及其他安全因素确定的。只有在驾驶员能看到进近灯、跑道人口或其他可以识别跑道人口的标志并且飞机已处在正常目视着陆的位置,才允许继续下降至最低下降高以下,否则应保持规定的最低下降高至复飞点开始复飞。决断高是使用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中决定继续下降或立即复飞的最低高度限制,它是根据障碍物的高,复飞时飞机的高度损失和其他安全因素确定的。因此最低下降高和决断高是在利用不同导航设施的仪表进近中防止飞机与机场周围障碍物相撞的最低安全高度,不是天气因素。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分为着陆最低标准和起飞最低标准。
着陆最低标准,根据所用的导航设施分为非精密进近和精密进近两类。使用全向信标(VOR)、无方向信标(N-DB)等无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为非精密进近。非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包括最低下降高和跑道视程(或能见度)两个因素。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或精密进近雷达(PAR)的仪表进近(有下滑引导)为精密进近,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包括决断高和跑道视程两个因素,其数值决定于运行分类。
Ⅰ类(CatⅠ)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不低于60米,能见度不低于800米或跑道视程不小于550米。
Ⅱ类(CatⅡ)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低于60米,但不低于30米;跑道视程不小于350米。
ⅢA类(CatⅢA)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低于30米,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不小于200米。
ⅢB类(CatⅢB)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低于15米,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小于:200米但不小于50米。
ⅢC类(CatⅢC)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无决断高和无跑道视程的限制。
此外,对一种导航设施制定仪表进近程序和着陆最低标准,都应按照飞机分类(按飞机在最大允许着陆重量和着陆状态时失速速度的1.3倍的速度分为A、B、C、D和E类)分别规定决断高或最低下降高,跑道视程或能见度的数值。
起飞最低标准通常只用能见度表示,但在起飞过程中需要看清和避开障碍物时,起飞最低标准中应增加一个云高,或为满足飞越障碍物的安全要求规定一个最小净上升梯度。另外,一个机场的起飞最低标准不应低于飞机最关键的发动机失效时在这个机场着陆的最低标准,除非起飞机场有适用的备降机场,而且这个备降机场应具有适于发动机失效时飞机着陆的天气条件和地面设施。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是对飞机起飞和着陆飞行最关键位置所规定的最低安全保障,因此对于如何执行最低标准各国都有法律性的规定,国际民航组织也颁发了统一的规范,它为设计仪表进近程序制定最低标准提供可靠的休据。
在机场周围还要进行有效的环境保护,使机场周围环境既利于飞机的飞行,又不破坏其生态环境。飞机运行时发动机产生的噪声是机场污染环境的主要问题。1971年,国际民航组织通过题为《航空器噪声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文件,提出了有关民用航空运输飞机噪声鉴定办法及最大允许值。凡超过了限值的机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减少噪声影响(例如实行宵禁);各飞机生产厂也要按限值对飞机发动机作技术处理,否则就得不到该类飞机或发动机的运行合格证。自此以后,噪声污染问题有了逐步减轻的途径。
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88年8月颁布了《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及测量方法》,对机场噪声影响提出了严格要求。近几年来新建机场的选址工作中,都列入了“环境评价”一章,重点对所选场址的噪声影响做出分析,提出措施,报送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定址。对于1949年以前建成的,目前仍在使用的旧机场,它们距城市一般都比较近,噪声污染影响不能忽视,但鉴于目前这些机场空运业务量还不大,同时限于国家财力,马上迁建确有困难,可暂时维持现状。
机场附近地区要求没有鸟类群居,因为飞鸟撞击飞机和鸟被吸人发动机堵塞进气口而使发动机失效,会造成严重影响或飞行事故。飞鸟撞击飞机,大多数发生在500米以下的低空空域中。目前采用的驱鸟措施有:音响恐吓、高频振荡驱逐、隼或鹰镇压鸟群等。
民用机场还需建立完善的消防和救援设施及机构,供航空器起降、运转、停驻和维修的场所(含工作区、生活区)的火灾预防和救援。它以预防、扑灭飞机火灾、救援机上乘员生命为主。
民用机场消防,除具有我国消防保卫重点单位的特点(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外,还具有飞机火灾扑救难度大、时间性强、要求高的特点。国际民航组织对消防救援的要求是:消防队接到报警应在2分钟内到达跑道尽端,到达跑道尽端以外1000米的时间不得多于3分钟;当第一辆消防车抵达后,需在1分钟内将最初的火势强度减少90%。为满足上述要求,在设计和建造机场时,必须使消防站设在对机场任何部位飞机火灾的驰救都是适中的位置上。消防站使用的主力车辆应配备有加速快、越野性强、载运量大和喷射率高的专用机场消防车。
机场消防安全是航空运输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民用机场防火工作在机场地区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消防法规和有关防火规定。民航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机场内的一切建筑、设施、航空器和驻机场单位,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实施消防监督,并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
中国民用机场消防保障是按国际民航组织划分的消防保障等级来具体实施的。消防保障等级的划分主要依据是:使用该机场的飞机的长度和起降频率。根据机场消防保障等级,我国制定了民用机场消防站车辆、人员编制暂行标准;组建了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对所辖飞机活动区域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的飞机失事或火灾事故进行扑救工作,保证飞机机身的完整和提供机上人员撤离所需的时间。为此,机场消防部队应与机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公安保卫部门、驻机场武警部队、医疗救护等单位就处理飞机失事中的救援问题事先制定预案,明确现场分工,定期进行综合演练,以达到互相配合。救援和消防人员在实施救援中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入飞机,全力协助机上人员疏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为预防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发生必须采取的严格而有效的机场安全检查。由机场安全检查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实施。它的主要任务:一是对乘坐国际、国内民航班机的中外籍旅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对进入机场隔离区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对货主委托民航空运的货物,除经特别准许者外,一律实行安全检查,以防止将武器、凶器、弹药和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物品以及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带上或装载上飞机,保障民航飞机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二是承担机场隔离区的安全管理;三是担负国际、国内出港、过港及进港的民航飞机在机场客机坪停留期间的监护。
机场安全检查的方法:一是技术检查。旅客须通过安全门或接受手提探测器检查;行季、货物须经过X光安全检查仪器的检查。安全门、手提探测器和X光安全检查仪器均经科学鉴定,对旅客人身及行李、货物不会造成损害。二是手工检查。旅客人身由同性别的安全检查人员用手工触摸检查,必要时可以搜身。行李、货物采用开包(箱)检查。上述两种检查方法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兼用。机场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使保障安全与飞行正常、礼貌服务三者有机地统一。它是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立足地面”方针的关键措施之一。
机场安全检查在国际上始于1970年,初期都是人工检查,美国从1973年,日本从1974年开始使用仪器检查,但同时辅之以手工检查。我国机场安全检查始于1981年4月1日,首先对乘坐国际班机的中外籍旅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实施安全检查,同年11月1日起,对乘坐国内班机的中外籍旅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亦实行了安全检查。
民航局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民航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民航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和中外合资企业可以参照执行。第二条 民航企、事业单位所有固定资产设备,是民航生产、科研的重要物资基础。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对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第三条 设备管理要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常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第五条 设备管理是企、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列入单位领导任期责任目标,并列入承包合同,定期考核。第六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检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根据设备管理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民航局及其地区管理局都应设置设备管理机构,指派相应的领导干部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
民航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归口全民航的设备管理工作;局有关部门按业务分工具体管理本系统的专用设备,适航司负责飞机设备管理,航行司负责通讯导航、航行及气象设备管理工作,其余设备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第八条 公司、机场、院校、工厂应按照设备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机构、配备设备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设备复杂系数,配备必须的专业管理人员。第九条 民航局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制定民航设备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民航的设备管理工作,并参与编制设备购置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设备购置投资计划;
(三)掌握全民航高、精、尖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和安全情况,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维修新技术;
(四)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五)组织全民航的设备检查,开展设备管理评优活动;
(六)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按期统计上报全民航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报表;
(八)了解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第十条 地区管理局、公司、机场、院校、工厂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设备管理的法律和方针、政策,根据有关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并参与编制设备购置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购置投资计划;
(三)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及安全情况,交流和推广设备维修的新技术;
(四)组织本单位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五)定期组织开展设备检查和开展设备管理评优活动;
(六)组织设备管理、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七)按期统计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有关报表;
(八)制定设备管理工作规划,参与特大设备事故处理;
(九)组织制定所属各级单位的设备管理职责范围。第十一条 适航部门和航行部门的职责及有关具体规章制度另文规定。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做好设备规划、选型、购置(设计、制造)和验收工作,重视和加强设备的前期管理,并充分考虑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为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各单位购买进口重要设备,应进行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进口设备应当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到货后,认真组织验收,及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索赔。
飞机机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飞机机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为保障航空机务系统飞行安全,机械原因飞行事故万时率控制在0.1以下,飞机完好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
航空机务人员分为机务外勤和机务内勤:
1、机务外勤。机务外勤指的是机务维修人员。其主要工作为在地面上担任航空器机体、发动机及通信电子维护工作的人员,民航法上称之为「地面机械员」。外勤人员对每架飞机作过夜检查,要依过夜检查卡逐条逐项执行当天的总检查。有时亦需对其他航空公司飞机作过境检查、过境维护工作。外勤机务人员大部分都是在户外一机坪工作。
2、机务内勤。内勤人员则是在航空公司维护工场工作,负责飞机三、四级维护工作,亦即对飞机结构及系统依编列之工作项目做一次较重大之预防性检查及必要修护,其中包括非破坏性检验、试验量测或校准、航空器翻修、航空器上每一部份均须试测及检查、系统组(零)件之翻修与更新等。
扩展资料: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三)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四)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务
飞机设计所里面有什么岗位
中航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简称601所)成立于1961年8月,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坐落于东北中心城市沈阳,是新中国最早组建的飞机总体设计研究所,主要从事战斗机、无人机的设计研究、航空产品研发、前沿技术预先研究及人才教育培养,先后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500余项,培养出以5名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国家级航空专家、卓越的技术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才,有70多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誉为“战斗机设计研究的基地、航空英才的摇篮”。
为聚焦601所长远发展,主动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战略及专业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软件工程专业副总设计师(1名)
岗位职责
1.跟踪行业内外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组织制定技术发展规划及技术路线图;
2.负责健全软件工程管理体系,开展项目软件工程需求管理和技术状态控制;
3.审核审批相关技术文件,并做好技术把关;
4.负责本专业领域的专业建设;组织软件工程理论与基础技术研究,探索新技术应用。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宗旨、理念和文化,热爱航空事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符合单位岗位工作要求;
4.中国国籍,无政治历史问题;
(二)具体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航空电子、飞行控制、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2. 具有10年以上软件工程项目及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博士学历最低工作经历要求为5年),软件工程化经验丰富;参加机载软件设计开发全过程;从事过软件配置管理工作,熟悉软件配置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具有软件研制管理经验者优先。
3. 技术全面,掌握军用软件相关标准,熟悉武器装备生命周期过程;熟悉GJB5000A体系标准;通过GJB5000A或CMMI认证者优先;
4. 熟悉机载软件设计方法和工具,了解软件工程技术领域最新的技术方向及发展趋向,技术敏锐力强,对技术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对技术发展提供决策性的建议;
5. 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及政审、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关于《航空办事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