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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等航空公司疑泄露乘客信息怎么处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0 00:36:34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航等航空公司疑泄露乘客信息怎么处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消费者订机票遭遇信息泄露 法院二审判决去哪儿,东


2、有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航等航空公司疑泄露乘客信息怎么处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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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订机票遭遇信息泄露 法院二审判决去哪儿,东

3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对消费者庞某的信息泄露案件的二审判决,改判去哪儿母公司趣拿及东航公开道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网站披露案件经过。庞某于2014年10月委托鲁某通过去哪儿网订购一张东航机票,提供给去哪儿网信息包括庞某姓名及身份证号,而联系人信息、报销信息为鲁某及其手机号。同日,趣拿公司向鲁某手机发送出票短信,并提示:警惕以飞机故障、航班取消为诱饵的诈骗短信。

而庞某手机却于两日后收到了来源不明号码的短信,称庞某订购的上述航班由于机械故障已取消,要求庞某联系短息上提供的号码,并为其办理改签业务。鲁某致电东航客服核实后确认该次航班正常,东航客服提示庞某收到的短信应属诈骗短信。至于诈骗短信为何发至庞某本人,客服人员解释称可能由订票点泄露了庞某的手机号码。

庞某认为,自己在趣拿公司下辖网站“去哪儿网”购买东航机票,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东航及趣拿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责任,故起诉要求两公司在各自官方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认为由于诈骗短信对其行程安排造成困扰,进而影响工作,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趣拿公司和东航存在泄露信息的侵权行为,驳回了庞某的诉讼请求。庞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庞某一方认为,一审中适用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分配严重超出庞某的证明能力。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鲁某在订购机票时仅仅给去哪儿网留了自己的手机号,但由于庞某以前曾通过去哪儿网订过机票,且是东航常旅客,现有证据显示东航和去哪儿网都留存有庞某手机号。另外一中院认为,在本案所涉事件发生前后的一段时间,东航、去哪儿网被多家媒体质疑存在泄露乘客信息的情况,这一背景因素强化了东航、去哪儿网泄露庞某隐私信息的可能,说明东航和去哪儿网的安全管理并非没有漏洞,且存在提升的空间。

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实质上是“科以庞某不可能完成的举证义务”,故二审法院予以纠正,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趣拿、东航两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以公告形式向庞某赔礼道歉。驳回庞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去哪儿网相关负责人在回应媒体时表示,去哪儿网尊重法院判决,但不认可。“二审法院仅凭一些媒体报道推定东方航空和去哪儿网存在泄露用户隐私的可能,根据所谓‘高度盖然性’原则判决去哪儿网在这起用户信息泄露事件中存在过错,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将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再审。但在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上,去哪儿网会一如既往地采用严密的保护机制,同时继续加强旅客端的告知提醒。”东航尚未回应此事。

“高度盖然性”是指根据事物发展的概率进行判断,在法律审判中被庞某一方的律师及法官提及,在技术手段和人的认识受限的情况下,作为法律事实认定所依循的规则。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李舒律师曾在类似案件中给出分析称,如果消费者能举证证明订票信息没有因自己的过错,或其他方面的侵权导致泄露,唯一获得这个信息的是购票平台、航空公司及票务代理机构,就可以推定他们三者当中存在信息管理漏洞。在消费者预订完机票立即遭遇到基于航班信息进行短信诈骗的情况下,甚至可以主张举证责任倒置,由相应机构自证清白。

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判决的结果也各有不同。通过无讼案例网站的检索了解到此前发生的两个类似案例:

黄某于2014年通过销售热线预订东航四张机票,随后收到诈骗短信被骗37000元。法院认为东航并非掌握原告个人信息的唯一主体,而东航也采取了防止数据泄露的技术措施,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合同附随义务。原告损失的造成是第三人实施诈某的直接后果,原告自身负有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后上海市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而2016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林某与四川航空侵权责任纠纷二审判决否定了一审法院认为“林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的判决,认为“林某系远离证据材料、又缺乏必要的收集证据的条件与手段的普通消费者,四川航空公司收集证据的能力明显强于林念平”,要求林念平进一步举证,有违公平原则。并且“在林某被诈骗的时期,此类事件频发,进一步印证林某个人信息泄露是从售票渠道泄露出去的基本事实”。基于其他举证和理由,法院最终判定四川航空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14年至2015年间,媒体报道包括去哪儿、携程等多家旅行网站都发生了机票诈骗事件。2014年3月,漏洞报告平台乌云网披露携程网的安全漏洞,此后携程进行技术排查,声明修复了漏洞,承诺支付安全。今年2月,中国民用航空局起草《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指出:民航各单位应当制定旅客信息保护制度,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旅客信息,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旅客信息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有哪些航空公司涉嫌信息泄露大案?

退改签诈骗引出信息泄露大案 涉东航等多家航空公司

非法入侵50多家民用航空类公司网站,窃取乘客票务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实施网络诈骗,骗取金额1000多万元。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苍南县公安局网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黑客攻击窃取国内航空公司网站信息案件。警方共抓获黑客林某等犯罪嫌疑人20名,缴获航空票务类公民信息30多万条和大量账号、密码信息。

机票“退改签”诈骗

引出信息泄露大案

“尊敬的旅客,您所乘坐的航班因为机械故障或天气原因而取消航班,要求顾客改签机票,请拨打400××××。改签成功

,由航空公司赔偿200到300元的经济损失。”近年来,买机票后收到诈骗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犯罪分子通过发送“航班取消”的短信实施诈骗。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能够非常准确地获得旅客的姓名、证件号、订的航班票号,让旅客进行“退改签”,从而进一步引诱旅客进行转账。

旅客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呢?今年7月,温州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侦办一起利用机票退改签实施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有非法侵入各大民航网站,窃取公民机票出行信息犯罪嫌疑。

这个情况立即引起温州市、苍南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网警、刑侦人员组成的专案组。

经两个多月的侦查,温州、苍南警方摸清犯罪人员结构后,侦查人员于10月30日、31日分别在广东广州、海南三亚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林某、王某等20人。

涉多家航空公司网站

诈骗金额超过千万元

案件涉及东方航空(6.730,0.03,0.45%)、中国国际航空、海南航空、首都航空、深圳航空、昆明航空等50多家民用航空类公司网站。

这些网站被黑客非法侵入,造成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警方在抓捕过程中,现场缴获了公民个人信息30多万条以及登录各大涉案网站的大量账号、密码。警方进一步调查查明,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利用各航空类公司网站的漏洞,多次非法侵入50多家网站获取最新公民航空机票票务信息,以每条5元的价格出售非法获利达15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黎某等17人通过购买这些信息实施机票退改签方法进行网络诈骗,作案100多起,骗取金额达1000多万元。

航空公司网站被攻击

旅客信息泄露有先例

航空公司网站信息泄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6年3月,广州公安就曾破获一起非法窃取乘客信息的案件,抓获了一名19岁的“黑客”。这名“黑客”通过攻击各大航空公司官网、知名机票代售平台和电商平台,非法盗取市民的个人信息。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来自外省的网络访客,未经授权进入了航空公司的票务系统,大量窃取旅客订单信息。办案民警说,嫌疑人张某14岁就有编写黑客软件的行为。退学后,张某做了一名网络黑客,专门攻击各大航空公司官网、知名机票代售平台和电商平台。而且误打误撞,竟然得逞了。

从那之后,张某一到凌晨就去攻击目标网站。在他的电脑里面,民警一共找到了多达167万条旅客信息。在他的手里,一条旅客信息同样卖5元,截至案发时,这名“黑客”已经卖了80多万条。

哪里有东航"返航门"事件新闻发布会的发言稿啊????

我先对该事件发生的背景及发展过程做一个简单介绍:据有关媒体报道,2008年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云南省内的6个地方的18个航班,到达目的地上空后,飞行员都声称天气原因不适降落要求返航,这一返航使得昆明机场,特别是东航的出发和待发出现严重的延误,致使机场秩序混乱,一千五百多乘客滞留机场,还有相关报道说此次的返航事件造成东航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一百多万元。在该事件被披露以后,包括媒体、网络等都舆论哗然,大家都进行了多角度的发言,特别是东航在此事上开始坚称天气原因,后来又有一些变动。与法律事件相关的就是,后来民航总局决定对返航事件进行调查,并且派出了调查组,4月7日调查组明确表态返航确实有人为因素,并且调查组也否定了返航是因为天气原因而造成。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以及中央气象台的一些专家也都对因天气原因而返航进行了反驳,4月7日东航也表示确实是因明显的人为因素而导致返航。另外,东航云南分公司对涉嫌返航的飞行员采取了暂时停飞等措施并接受调查,同时在4月8、9日公布了对每位乘客补偿400元的补偿方案。4月8日中消协的发言人也表示此次东航返航是属于一种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乘客可以用商业欺诈起诉航空公司要求民事索赔。中消协的表态实际上把此事件限制为一种民事责任。而从此事件发生开始,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张起淮律师就一直站在飞行员的立场上,认为这些飞行员的行为是被迫的,是为要求获得公平待遇采取的行为,只能说他们的行为是一种“消极怠工”,此外他特别强调的是此事与犯罪无关。按照张起淮律师的观点,造成的后果应该由航空公司来负责任,飞行员消极怠工仅仅是航空公司内部的一个规章制度的处罚问题。紧接着发生的问题就是,最近媒体又爆出有6架返航飞机的飞行译码数据丢失,东方航空公司也已经承认有6架飞机的飞行译码数据丢失,网上有若干消息说这可能是内部人员所为,可能是管理器械的员工故意销毁数据,也可能是航空公司尤其是领导人为了摆脱责任故意销毁这些数据,而最终使此事不了了之等等,不过这些说法也还未经证实。最近4月7日到9日之间,经民航总局和东方航空公司的两个调查组联合调查,有些飞行员也开始对媒体表达,已经间接的承认返航涉及人为因素,同时表述的一个观点是“我们没有组织,没有策划,是不约而同的返航”,同时也承认在返航事件发生之前,确实有一封公开信,表达了对公司的各种不满,要求提高待遇,而返航是不是受到这封公开信的影响,大家都避而不谈,这件事进一步说明飞行员现在在接受调查当中已经承认不是天气原因,而是人为原因,至于说是有没有组织,有没有策划,现在看来至少有一个公开信。同时,最近这几天,民航总局和东航调查组正在全力以赴查找组织指挥者,即所谓的“带头大哥”,并且表示一旦查清,将对有关的组织者、带头者终身禁飞或者严肃处理。截至到今天,特别是今天下午网上已经报道,广东已有律师对媒体记者提出涉嫌返航的飞行员应该负刑事责任。 今天组织这个研讨会议特意邀请了媒体,是因为我最近在关注此事时注意到一个问题,即大家对此事在非理性的、非法律层面上的关注度太多,而真正的从理性的、从法理上的分析相对太少。而法律特别是刑法的目的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惩罚犯罪、警示社会,这次飞行员返航事件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到底应该受到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调整,还是应该受到民航总局行业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理,还是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受到法律责任的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又应该是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这都是大家需要探讨的问题。德衡律师所昨天下午已经召开过一次讨论会,我也已经看过一些研讨材料,既然我们刑事业务委员会绝大多数委员认为此事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我今天也很想与大家分享一下各位对此事的一些看法,希望通过今天这个研讨会,能把这个声音能够放出去,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重视,更加正确的来处理这次返航事件。 再给大家介绍一个背景:东方航空股份公司是国有控股公司,东方航空集团控61.24%的股份,而东方航空集团是中央国有直属企业,隶属国家国资委监管。这就是我对相关背景的介绍,我们也希望媒体的朋友能一起参与到这个探讨中来。

旅客核酸过期3分钟无法登机?东航回复信息不实,这件事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这件事是航空公司一直在积极沟通核酸检测结果,结果最后没有赶上,最后安排旅客到贵宾室休息,并为他们改签了航班次。

明星航空里程层出不穷的被盗用,这暴露了哪些漏洞?该如何提高警惕?

自从“站姐盗用吴磊里程积分兑换免费机票供个人使用”的事件曝光以后,众多明星也纷纷发声,表示自己的里程被不认识的人盗用,有的甚至一个明星“惠及”十多个人,此类事件涉及到了多个航空公司,暴露出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航空里程是航空公司推出的一种积分,客户可以通过购买相关航空公司的机票积攒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免费机票、免费升舱、免费获得酒水等服务。而我国推出此项积分制度的主要涉及到中航、南航、东航和海航四家航空俱乐部。

航空里程根据客户所购买的机票等级不同,其积分情况也不同,例如高等仓位会积更多的分,而特价机票则会有很少或者没有积分。由于明星经常需要外出并且为了防止被拍常常会坐头等舱,所以这些人的航空里程会有很多,这也给一些人盗用明星的航空里程有了可乘之机。这就说明了个人信息暴露的漏洞。

可能是因为明星的公众人物身份,许多人为了更多的“了解”自己的偶像,会选择扒其个人信息,而一些掌握相关技术的人恰恰会利用明星的粉丝这一“求知欲”对明星的个人信息进行盗取并倒卖,以此获得高额利润。

明星个人信息被盗取无疑会对其产生十分不好的影响,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那么明星的利益也会受到严重损害,而明星航空里程被盗用恰恰就说明了个人信息被盗用对个人的危害。

针对此项问题,除了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优化相关服务以外,个人也要注意隐私安全,不要随意向任何网站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要定期修改账户密码,并给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安装杀毒软件,防止爬虫等病毒的侵入。

东方航空公司泄露客户资料使乘客资金被骗要怎么维权

关键你得举证 证明东航存在过错

(而且东航是不是一定存在过错这不好说,做为某航空公司员工,还算比较了解销售系统,如果旅客单纯通过航空公司直销渠道比如东航直属柜台或者东航官网购票,那东航确实可以看到旅客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但是实际上,绝大部分旅客都是通过机票代理人购票,那对于航空公司来讲,除非通过关联常旅客卡号查询常旅客系统,否则是不可能看到旅客联系方式的。

总而言之我要说的是,客户资料泄漏最可能发生在与旅客直接联系的那个环节上。再简单一点,哪买的机票就去找谁就对了。不一定都是航空公司的错。)

说回来,不管是谁的问题,怎么举证都是麻烦事。

关于《东航等航空公司疑泄露乘客信息怎么处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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