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大连飞机场招聘信息》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航招飞条件
2、关于大学生民航飞行员问题
3、大连海事大学航海专业大二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大连飞机场招聘信息》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民航招飞条件
拜托,空军初检的东西也太小菜一碟了。。。。民航不需要肌肉男,要的是全身全部健康,发个标准给你看,其实没多大意义,就是全部健康
还有,那些什么靠关系才能进去的纯属屁话,人格保证,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 、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关于大学生民航飞行员问题
成为民航飞行员的四种途径
一般来说,来年的民航招飞工作,是由本年10月召开的民航招飞工作会确定各学校次年招飞指标,然后由教育部确定各学校招飞的省市和数量,随后各学校进入指定省市招飞。比如,2012年全国招飞工作,将从2011年10月开始,至2012年高考前结束招飞体检工作。
近年来,由于生源构成发生了一些变化,招飞程序也因不同的招考对象各有不同。目前,能够成为我国民航飞行员的途径主要有四种形式。
“养成生”。所谓“养成生”,是从应届高中生中招收的飞行学员,采用学历教育与飞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培养。这类学生在校的 4年中,除必须用2年时间修满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所规定的学分外,还须获得8种飞行员任职资格证书。
招收“养成生”一般从每年的 10月开始至次年的4月底结束。由于教育部为招飞学校划设了不同的省市自治区,各地安排的报名时间也各有差异,但工作流程基本相同:深入各高中宣传——学生报名——组织体检(身高要求:1.7米~1.84米)——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审查——发出体检、背景调查合格通知——参加高考(外语限英语)——按高考成绩录取(提前批录)——入校后进行体格复查。
“大改驾”。“大改驾”学员,除少参加高考环节外,其余流程与招收“养成生”基本一致。这是近年来民航招飞工作的创新。不过,各院校也对这类应考者增加了相应的附加条件,如要求英语过四、六级,已学课程无补考,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大改驾”学员入学后,一般只须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课学习,便可投入飞行训练。
“大改驾”学员是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民航对飞行员需求不断扩大,面向理工类大二、大三在校学生招收飞行员推出的一项新举措。目前“大改驾”已成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生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开设有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也逐步将“大改驾”的范围扩大到文科类大学的大二、大三学生甚至是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据统计,2011年,我国民航招收的“大改驾”飞行学员,已占当年招飞计划的30%左右。
“军转民”。“军转民”是指从军队转入民航的成熟飞行员。这类飞行员进入民航,除需部队出具的飞行经历和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相关证明外,还需根据当事人所飞机型的经历,按相关法规完成差异训练后,才能从事民航飞行工作。按照民航局确定的相关标准,目前,能承担“军转民”飞行员差异培训的学校,只有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自费生”。“自费生”即自己掏腰包学习飞行驾驶技术的学员。就自费飞行学生来说,学习飞行驾驶技术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目的,一种是为了满足个人对飞行的爱好,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私人飞行”。另一种是通过自费学习飞行,进入航空公司从事职业飞行。
前者需要完全自费,费用一般在10万元左右。而后者需要支付70万元的飞行训练费用,但并不是完全由个人一次性缴纳,而是可以通过航空公司担保,个人向银行借贷,工作后按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约,从薪金中逐年扣除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如前所述,“自费生”进入民航飞行员行列的条件相对宽松,也不受招考时间限制。目前,通过自费的方式考取商用飞行执照,然后转入航空公司开始职业飞行生涯的学生已经越来越多。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自费生应事先与航空公司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且英语语言能力要十分出色。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专业大二的时候能不能参加空军招飞???
可以的 每年大2的时候都有 我有个同学就去了南京航空 不过名额很少一般一班不到1个 看体检情况对已经学习成绩有点要求。 不过即使有挂科给院里说说还是可以给开证明的。
关于《大连飞机场招聘信息》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