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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Ap129CA200801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1 04:02:06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Ap129CA200801》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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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Ap129CA200801》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各职能厅、室、司、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机关各职能厅、室、司、局(以下简称“职能部门”),为了落实法律、法规、民航总局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经民航总局局长授权由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签署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管理方面的文件。第三条 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规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规章相冲突。

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民航总局规章冲突的内容无效。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种类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第五条 管理程序(英文为Aviation Procedure,简称AP),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实施办法或具体管理程序,是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第六条 咨询通告(英文为Advisory Circular,简称AC),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作的具体阐述。第七条 管理文件(英文为Management Document,简称MD),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就民用航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作出的通知、决定或政策说明。第八条 工作手册(英文为Working Manual,简称WM),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规范和指导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为的文件。第九条 信息通告(英文为Information Bulletin,简称IB),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反映民用航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国内外有关民航技术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的文件。第三章 规范性文件的立项第十条 民航总局各职能部门应当拟订规范性文件的年度制定计划,并经本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应当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起草单位、负责人和预计完成日期等。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可按照实际需要在计划外制定规范性文件,但需经本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第四章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或成立起草小组(以下统称“起草人”)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起草人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咨询,拟定编制大纲,经有关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批准后进入起草阶段。第十四条 草案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广泛征求有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第十五条 对于涉及疑难、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部门应当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论证会,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可根据需要召开多次。第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经起草部门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后,由主任、司长、局长签署下发。第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争议不大的,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简化制定程序。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废止,参照本章的规定办理。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公布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经职能部门主任、司长、局长签署后应当予以公布。其中,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民航总局网站()上公布或者以其他方便公众周知的途径及时公布。第二十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版式印刷。印刷版式要求见附件二、附件三。第二十一条 AP、AC的编号,由文件种类英文简称、所属规章编号、职能部门英文代码(见附件一)、年份、顺序编号以及修订序号等依次排列组成。第二十二条 MD、WM、IB的编号,由文件种类英文简称、职能部门英文代码、年份、顺序编号依次排列组成。第二十三条 各种规范性文件用封面字体不同颜色加以区别,AP为绿色字、AC为蓝色字、MD为紫色字、WM为桔黄色字、IB为墨绿色字。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制定部门应当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修订或者废止结果应当及时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1995年3月30日公布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40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一:

民航总局机关各厅、室、司、局英文名称两字代码一览表

 名称 英文全称两字代码 办公厅 General OfficeGO 航空安全办公室 Office of Aviation SafetyAS政策法规司

Department of

 Policies,Laws and RegulationsLR

规划发展司Department of PlanningPL 财务司 Department of FinanceFI人事科教司

Department of

 Personnel,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PE

国际合作司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and CooperationIA

 运输司

 Department of Air

 TransportationTR

飞行标准司

Department of Flight

StandardFS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Department of Aircraft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AA

 机场司

 Department of

AirportCA

 公安局 Aviation Security BureauSB 空中交通管理局

 Air Traffic Management

 BureauTM

附件二:AP、AC封面版式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图标略) 管理程序(咨询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司(局、厅、室)

----------------------------------------------------------------------------------------------------------------------

编 号:××-×××-×××-××-××-××

英文 所属规 部门英 顺序 修订

( - - -年份- - )

简称 章编号 文代码 编号 序号

下发日期:××××年××月××日

(文件名称)

附件三:MD、WM、IB封面版式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图标略) 管理文件(工作手册或信息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司(局、厅、室)

---------------------------------------------------------------------------------------------------------------------

编 号:××-×××-××-××

英文 部门英 顺序

( - -年份- )

简称 文代码 编号

下发日期:××××年××月××日

(文件名称)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航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对《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40号)进行修订,在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修改形成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中国民航局有哪些机构?

中国民航局的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

一、内设机构包括:

1、综合司

2、发展计划司

3、国际司

4、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5、公安局

6、全国民航工会

7、航空安全办公室

8、运输司

9、飞行标准司

10、机场司

11、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12、财务司

13、人事科教司

14、政策法规司

15、直属机关党委

16、党组纪检组

17、离退休干部局

二、直属机构包括:

1、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2、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3、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4、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5、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6、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

7、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8、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9、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服务局

10、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11、中国民航报社出版社

12、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

13、中国民航大学

1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15、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16、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17、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18、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

19、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

20、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

21、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2、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

23、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中心

扩展资料:

中国民航局的职责:

1、综合管理民航行业航空安全信息,分析航空安全形势,发布安全指令、通报,提出安全建议和措施。

2、按规定组织或参与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建议落实情况。

3、指导民航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科技研究应用工作。

4、监督检查民航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指令以及安全工作部署的情况。

5、组织协调民航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民航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民航行业发展综合政策。

6、承办民航企业和机场联合、兼并、重组的审批和改制、融资的审核工作,受理民航企业、机场关于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投诉,维护民航企业、机场和公众合法权益。

7、参与国家经济和社会、综合交通、铁路、公路、水运、特定区域、服务贸易、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边境区域合作等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对城市、行业或地区发展规划提出意见。

8、承办局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免、培训、交流、工资、奖惩、退休、辞职、辞退等工作。组织民航地区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局管驻外机构人员的选派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航公司有哪些

中国民航空是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个管理单位,国内有很多家民用航空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集团下有:中国货运航空、中国邮政航空、厦门航空、上海航空、深圳航空、奥凯航空、翡翠航空、长城航空等分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下有:大新华航空、扬子江快运、四川航空、山东航空、鹰联航空、春秋航空、东海航空、鲲鹏航空等分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下有:大新华快运、金鹿航空、重庆航空、中国联合航空、东星航空、东北航空等分公司。

海南航空集团:祥鹏航空、西部航空、吉祥航空、华夏航空等分公司。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CAAC或民航局,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局管辖的国家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它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街155号。其前身是中国民航总局。 1987年之前,它承担了中国民航的运作职能。

2008年3月,国务院直属国务院,改组为部,更名为中国民航总局。 2016年12月,中国民航要求客机每15分钟报告一次飞行位置。无缝监测于2020年实现。2017年9月18日,中国民航局民航局副局长朱涛表示。民航局修订了相关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评估方法,允许航空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在航班上使用某些类型的电子设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航局、航空公司、机场职责怎么划分?

简单来说民航局是统筹管理中国国内所有机场和航空公司 制定国家民航发展战略,审批各项涉及民航的业务管理及指导

航空公司:简单来说就是承运人。

机场:为各航空公司提供进出港地面客运和货运代理服务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另外就是三产。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2008年3月,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制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6年12月,中国民航要求客机每15分钟报告飞行位置 2020年实现无缝监控。

全国机场等级有哪些?

全国机场等级有1A、1B、1C,2A、2B、2C,3A、3B、3C、3D,4B、4C、4D、4E、4F。

飞行区等级由飞行区指标I和飞行区指标II构成,可分为1A、1B、1C,2A、2B、2C,3A、3B、3C、3D,4B、4C、4D、4E和4F。

历史沿革

2000年,《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06年,《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2013年,《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2019年3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发布《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第一修订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飞行区等级

民用航空由哪三大部分组成?

由政府部门、民航企业、民航机场三大部分组成。

1.政府部门

我国是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来负责管理的,其下设政策法规司、财务司、空管司、飞行标准司、国际司、机场司、人教司等职能机构来进行政府部门的管理。

2.民航机场

机场也是一个地区的公众服务设施,既带有赢利的企业性质,同时也带有为地区公众服务的事业性质,世界上大多数机场是地方政府管辖下的半企业性质的机构。

3.民航企业

指从事和民航业有关的各类企业,其中最主要的是航空公司,是民航业生产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类型的航空企业如油料、航材、销售等,都是围绕着航空公司开展活动的。

基本简介

20世纪50年代以来,民用航空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经济部门。商业航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客货运输量的迅速增长,定期航线密布于世界各大洲。

由于快速、安全、舒适和不受地形限制等一系列优点,商业航空在交通运输结构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它促进了国内和国际贸易、旅游和各种交往活动的发展,使在短期内开发边远地区成为可能。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Ap129CA200801》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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