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电话多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北航本部总共几个食堂?都在哪?
2、北航新校区具体位置
3、北京航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电话多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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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本部总共几个食堂?都在哪?
北航本部的食堂:
1、一食堂,合一楼1层2层;
2、二食堂,办公楼西边;
3、三食堂,在北区开水房西;
4、四食堂,合一楼三层;
5、合一厅,合一楼四层。
扩展资料:
一食堂:
1、学一食堂位于合一楼一、二层,其中,一层有280个座位,二层有1200个座位。一食堂承担着北航南区学生公寓及教职工家属区的餐饮服务任务,于2006年通过北京市卫生局A级量化标准和北京市教委标准化食堂验收。
一食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立足于设备新、环境好、位置处于学校中心等基础条件,创新经营策略、深化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为提高我校餐饮保障整体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2、特色食品主要有:阳江豆豉鸡块、豆豉鲶鱼、酱香鸭腿、麻辣烫、招牌饭、手工水饺、韩国烧烤、带汤水煎包等。
二食堂:
1、学二食堂位于学生生活区东南角,学校教学区西南侧,约有340个座位。二食堂人员流动量较大,主要以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的快餐为主。
2、特色食品主要有:早餐小笼包、糖醋里脊、手工水饺等。
三食堂:
1、学三食堂位于北区15号楼后,是北航老食堂之一,二层专为飞行学院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约有500个座位。
三食堂有多年为同学服务的经验,有各种各样的菜色供同学们选择,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就餐者的满意度为目标,努力提升食堂的服务意识、创新并丰富花样品种、不断满足同学们的需要。
2、特色食品主要有:各种馅饼、肉饼、菜团子、烫面蒸饺、辣子鸡、小炒肉、干煸牛肉丝。
四食堂:
1、学四食堂地处合一楼三层,共有1056个座位。四食堂于2006年通过北京市卫生局A级量化标准和北京市教委标准化食堂验收,并获得全国百家食堂称号。
四食堂设备新、环境好、服务热情,经营各种炒菜、主食花样及各种风味小吃,自选区内菜品繁多、花样齐全,涮吧有多种套餐系列、物美价廉,竭诚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就餐。
2、特色食品主要有:过桥米线、杭州小笼包、印度抛饼、吉野家肥牛饭、风味锅子、营养素菜、懒人菜、乡村地瓜饭、杂粮系列和涮吧的牛/羊肉套餐等。
合一餐厅:
合一餐厅位于校园西路合一楼四层北侧,是为师生员工及各种公务接待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餐厅设有大小包间7个,大厅可容纳300人同时用餐。合一餐厅可向校内外顾客提供各种特色佳肴,宽敞的用餐环境与菜肴的完美融合欢迎您的到来。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食堂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食堂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食堂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食堂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一餐厅
北航新校区具体位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沙河高教园区,距学院路校区约26公里,占地面积97万平方米,为1458亩,规划建筑面积为62万平方米。
在规划功能分区上,分别有学生生活区、文体活动区、教学实验区、后勤基础保障区、国家实验室和专家公寓区等几个方面。宿舍按照北京市学生标准公寓建造,为上床下桌的模式,旁边有衣柜,宿舍四人一间,有一个室内阳台。
沙河校区地理位置较为偏远,远离市区。但是周围有中央财经、外交学院的校区,而且校内设施使用密度比学院路校区小很多,环境较好。
扩展资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由当时清华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院系合并而成的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施“文化培育工程”和“文化校园建设计划”,成立了文化与艺术传播研究院,打造了包括航空航天博物馆、艺术馆、校史馆、科技创新馆、音乐厅在内的“四馆一厅”文化阵地。
十二五期间,学校先后获全国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文化育人特色展示项目1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学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原名北京航空学院,1988年更名)创办于1952年10月,由当时清华大学、北洋大学等8所著名大学的航空院系合并而成,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和工程技术优势的多科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作为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北航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工委),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重点高校和国防科工委、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共建学校。学校地处北京中关村高科技核心区,毗邻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是新中国第一所重点航空高等院校。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北航就被国家首批确定为全国15所重点大学之一;80年代中期,被列入国家"七五" 重点建设的15所高校行列,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90年代,被确定为国家“八五” 重点建设的14所高校之一,并成为国家首批获准立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前15所大学之一。世纪之交,被教育部纳入国家“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成为国家重点建设的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之一。2001年9月23日,国防科工委、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重点共建北航协议,国防科工委、中国工程院签署共建协议,联手共助北航发展腾飞。
经过50多年发展,北航已建设成为一所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和工程技术优势的多科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学科涵盖理、工、文、法、经济、管理、教育、哲学等八个门类,在航空、航天、动力、信息、材料和管理等领域形成明显的比较优势。目前,学校共有23个专业学院(系),教职工3200余人,他们之中有“两院”院士14名,正、副教授1200余名,博士生导师390余名;各类在校学生愈3.9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近2.4万人。在各类在校生中,有博士研究生2700多名,硕士研究生6800余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43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3400余人,网络本专科生11800余人,外国留学生370余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具体专业培养方向,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分配获得我校推荐报考资格考生的专业,其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 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
我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不低于B。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对相关特殊类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简章为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E-mail:zsbgs@buaa.edu.cn,咨询电话: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具体通信地址?
答复 共 2 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083 电话:82317114 电子邮箱:webmaster@buaa.edu.cn
关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电话多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