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新生录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请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在职研究生吗?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新生录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请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在职研究生吗?
-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3、北航2020研究生初试录取分数线时间
-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什么时候招生
- 5、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简章
请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在职研究生吗?
应该有的,报读什么专业依个人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的职业发展而定,在职研究生是可以跨专业考试的,如果对自己以后从事的行业不确定的话也可以先去 中国在职研究生网zzyjs 上做个职业测评再决定报读的专业,关于在职研方面有不懂的也可以咨询下线上的老师,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083;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本科学制四年。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各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具体专业培养方向,以我校当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分配获得我校推荐报考资格考生的专业,其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 我校在调档及分配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专业、飞行技术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方案。
我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不低于B。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对相关特殊类考生的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简章为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E-mail:zsbgs@buaa.edu.cn,咨询电话:010-8231769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访举报电话:010-82338830。
北航2020研究生初试录取分数线时间
北航2020年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是2020年2月23日12:00公布。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凭姓名、证件号码(即身份证号)以及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什么时候招生
2017年9月30日前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或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官网,
【导读】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招生时节,跟往年相比,今年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又有什么变化吗?下面,小编就带各位在职人员了解一下。
跟去年相比,今年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没有任何变化,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硕士)
一、拟招生人数
2017年北航拟计划招收120人,拟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为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规范,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注:学位需要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登录教育部官网(进行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报名要求的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30日前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或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官网,下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北航邮箱:tongli@buaa.edu.cn(邮件名称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注:逾期不再补报,申请人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若因申请人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按照报名条件与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电子版)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公布。
初审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认证报告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资格审核通过信息将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链接地址。
四、主要课程及培养环节
(一)主要专业课程
项目管理概论、高级管理学、工程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项目费用与成本管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项目运作与进度管理、项目管理模拟实验。
(二)培养环节
1.入学后,所有申请人均须签订培养协议,学校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2.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学习。课程学习按培养方案要求执行,申请人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
3.入学一年后,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
4.申请人应在四年之内修满规定学分,除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外,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由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在每年5月下旬。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申请
1.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在相关学科硕士生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进行。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满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经审查合格后准予进入答辩环节,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进行申请人的学位审核,审核合格后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习期限与费用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水平考试。
2.课程阶段学费为2.8万元/人,入学时一次性缴付。学费只含正常上课的费用和一次全国统考的考试费。后期申请硕士学位费用0.8万元/人另计。
注: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申请人的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医疗费用报销等仍在原工作单位;申请人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博士)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规范,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含)以上,综合素质好,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至少发表(或出版)过2篇(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
4、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其成果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且申请人为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3名、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名、或在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有署名。
二、报名流程
1、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30日前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经济管理学院网站,下载附件表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邮件名称为"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
依据招生要求和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请按我校要求于9月30日前现场提交以下评审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作为学习资格审核条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附件2);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附件3),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备注: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交信息及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实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审核通过名单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审批,批准后邮寄《资格审核通过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资格审核通过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理报到手续。资格审核通过信息将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1、主要专业课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综合课、最优化方法、科学写作与报告等。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在1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及学习考试。未通过课程考试者,不能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学习成绩三年内有效。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学习。
3、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课程阶段学费为2万元,一次性缴付;学位申请阶段费用为1万元,进行学位申请前缴付。
4、入学后,所有申请人均须签订培养协议,学校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四、学位申请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1年内完成。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2、申请人必须到本校,在我校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予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
3、申请人在所在学院办理答辩和申请学位手续,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9月。
4、关于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程序及其它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5、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须满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经审查合格后准予进入答辩环节,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授予学位,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位证书。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本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博士学位申请,一经发现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7、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更多内容:网页链接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大家仔细阅读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不要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北航2020年MPA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定向300人!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通过2.5-4年的系统学习,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招生对象:全国范围内,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要求考生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人数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后,择优录取。2020年拟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双证)非全日制定向300人。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2.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我校MPA招生学院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4. 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6. 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须10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确认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若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0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网址:)的要求,否则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及所在各省市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其他报考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6.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0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或),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全国联考):
1. 时间:2019年12月21日(详见准考证)。
2. 地点:详见准考证。
3. 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二)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时间一般在三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要求请于2020年三月上旬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查询。
北航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五、学制和培养方法
学制2.5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2.5-4年)。
培养方向:行政管理、公共政策与项目管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技术转移政策与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文化传播与管理。
非全日制培养方法为定向培养,我校研究生院将与拟录取考生签订个人定向就业协议,学生档案、户口均不转入学校。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
六、上课方式
上课地点为北航学院路校区。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全天上课方式。
七、学费
学制为2.5年,每个学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4万元。
八、学位授予
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下面是详细流程图:
以上是环球青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PA招生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如果不想错过报名和考试等重要事件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该服务会在信息发布后给您短信提醒。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复习备考,考取到自己理想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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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新生录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