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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托运要求超重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4 09:46:05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托运要求超重》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2、国内空运物流有哪些


3、中国民用航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航空托运要求超重》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货物国际航空运输的管理,保护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国际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称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货物而收取报酬的国际航空运输,也适用于承运人使用民用航空器办理免费的货物国际航空运输。第三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另有规定外,含义如下:

(一)“公约”,是根据合同规定适用于该项运输的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二)“承运人”,是指包括发行航空货运单的承运人和运输货物、约定运输货物或者约定提供与此航空运输有关的任何其他服务的所有承运人。

(三)“代理人”,是指经承运人授权,代理承运人从事与货物运输有关活动的任何人,但本规则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其名称出现在航空货运单托运人栏内的人。

(五)“收货人”,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交给航空货运单收货人栏内所载明的人。

(六)“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

(七)“货物”,是指除邮件或者凭“客票及行李票”运输的行李外,已由或者将由民用航空运输的物品,包括凭航空货运单运输的行李。第四条 承运人办理货物国际航空运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第五条 货物由包机运输的,应当由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并在包机合同中列明适用的运价及其条件;未列明的,应当明确所适用于该包机合同的有关条件。第二章 货物托运第六条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遵守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第七条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填写或者由他人代为填写航空货运单(以下简称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费和其他费用已经确定的,应当由承运人填入货运单。

货运单第一份注明“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盖章;第二份注明“交收货人”,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字、盖章;第三份由承运人在接受货物后签字、盖章,交给托运人。

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请求填写货运单的,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视为代托运人填写。

托运的货物超过一个包装件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托运人分别填写货运单。第八条 托运人在货运单上填写的内容有错误或者有遗漏的,经托运人授权,承运人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补充,但不承担义务。第九条 货运单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填写的地点和日期;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三)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

(四)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第一承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六)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七)货物的性质;

(八)包装件数、包装方式、特殊标志或者号数;

(九)货物的重量、数量、体积或者尺寸;

(十)货物和包装的外表情况;

(十一)运费,如经议定,付费日期和地点及付费人;

(十二)提取货物时支付货款的,应当注明货物的价格和必要时应付的费用金额;

(十三)需要声明货物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应当注明声明价值金额;

(十四)货运单的份数;

(十五)随货运单交给承运人的文件;

(十六)如经议定,应当注明完成货物运输的时间和概要说明经过的路线;

(十七)货物运输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货运单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货运单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第十条 托运人应当对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因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不正确或者不完全,给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内空运物流有哪些

国内空运物流有:中国国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南航货运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等。

1、中国国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以上海为货机主运营基地,是中国唯一载有国旗飞行的货运航空公司。

2、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30日,是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成立的首家专营航空货邮的专业货运航空公司。

3、南航货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航空货运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等。

4、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0月成立,为国内航空货运代理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简称“外运发展”。

5、顺丰航空有限公司

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民营航空货运公司,直接为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航空快递运输业务服务。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1996修订)

第一章 总则一、关于《货规》的结构变化

《货规》各章基本上是按货物运输流程的顺序编排的。原货规为4章43条,各章依次是:总则、货物运输、货物包机包舱运输、责任与赔偿。现《货规》共有8章49条。各章依次是:

总则,

货物托运,

货物承运,

特种货物运输,

航空邮件及航空快递运输,

货物包机、包舱运输,货物不正常运输的赔偿处理,

附则。

修订后,《货规》结构更为合理,内容更加充实。二、关于航空货运单

《货规》参照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规定对货运单做了较大修改:

1.明确了货运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第十一条)。即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第一份交承运人,第二份交收货人,第三份交托运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运单的副本根据业务需要增减。目前,暂定附本为五份。

2.明确了货运单的填写责任为托运人,习惯上由承运人填写的货运单应视为代托运人填写。货运单由双方签字有效。

3.明确了货运单基本内容。三、《货规》增加了有关货物声明价值的规定

原货规只有航空货物运输险的规定,而没有声明价值的条款。国际惯例对价值高的货物有办理声明价值的规定,为此在《货规》中明确了托运人可以办理声明价值,并规定了托运人对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计收方法(第二十五条)和有关赔偿的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章 货物托运四、《货规》增加了航空邮件及航空快递运输的规定

航空邮件运输自中国民航成立就有该项业务,但原货规没有相应的条款。《货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并按照国际惯例,规定了“承运人对接收的航空邮政信函应当优先组织运输”。这是因为目前国内的邮政信函和包裹混在一起,邮包的运量越来越大,给航空公司的运输组织造成很大的压力,为此要求对邮政信函与一般邮件的运输(第三十八条)加以区别。

关于航空快递在我国尚处于开发阶段,发展潜力大,为此也提出了原则要求(第三十九条),并与邮件运输合成为一章。五、关于特种货物运输

原货规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所规定的品类较少,如微生物及其制品运输,骨灰、灵柩运输,枪支弹药等,现此种货物的运输已越来越多,为此在《货规》中予以说明并单独列为一章(第四章)加以规定,以便于运输管理。六、关于运输费用

原货规有关货物的运输费用除航空运费外,对各项杂费均做了具体规定,没有体现出物价变化和地区差别的因素。《货规》对航空运费及货运杂费根据财务司的意见只做了原则性规定。七、关于货物不正常运输的赔偿处理

关于货物不正常运输的赔偿处理,基本是以国际惯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制定的,如:

1.货物损失的赔偿。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失时,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是以限额赔偿和声明价值相结合进行处理。即对货物损失的赔偿以每公斤20美元为最高限额;已办理声明价值的则按所声明的价值作为赔偿依据。新货规采取限额赔偿和声明价值相结合的做法。即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20元;办理声明价值的则以声明价值作为赔偿依据。

2.赔偿要求的提出。《货规》规定,收货人或托运人对承运人有索赔要求时,应于签发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考虑国内的实际情况,为方便货主,《货规》明确索赔要求一般由到达站受理(第四十八条)。

此外,《货规》还就单件货物的重量、体积(第七条)、机长通知单(第十四条)、监装监卸(第十五条)、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第二十一条)、托运活体动物的声明要求(第三十三条)等做了相应的修改或充实。第八条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毛重每公斤价值在人民币20元以上的,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

每张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已办理托运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第三章 货物承运第一节 货物收运第九条 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能力,按货物的性质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收运货物。

批量大和有特定条件及时间要求的联程货物,承运人必须事先安排好联程中转舱位后方可收运。

遇有特殊情况,如政府法令、自然灾害、停航或者货物严重积压时,承运人可暂停收运货物。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严禁收运。凡是限制运输的物品,应符合规定的手续和条件后,方可收运。

需经主管部门查验、检疫和办理手续的货物,在手续未办妥之前不得收运。

物流行业里航空货运哪些发展的比较好?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南方航空(600029)、东方航空(600115)、厦门空港(600897)、中国国航(601111)、春秋航空(601021)等

本文核心数据:航空货运业务营收、毛利率、航空货运周转量、每吨公里收益等

1、中国国航VS南方航空:航空货运业务布局历程

中国国航是中国唯一载国旗飞行的民用航空公司,2010年与香港国泰航空以国货航为平台完成货运合资项目,开展航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中国国航全部客机腹仓,2018年公司将所持有的国货航全部股权转让。南方航空则是目前中国业务规模最大的航空公司,2018年正式成立货运部南航物流,机队规模亚洲第一、世界第三。整体来看南方航空专业货运业务起步稍晚,但规模后来居上。

2、航空货运业务概况及运营现状

——航空货运业务布局:南方航空业务占比较高

航空货运业务同质化较高,从业务占比来看,2020年中国国航航空货运业务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共达12.3%,南方航空航空货运业务占比为18.3%。二者主要业务均为航空客运业务,货运业务占比均不足20%,南方航空相对较高。

——航空货运业务规模:南方航空规模更大

可用运力

2019-2020年,中国国航和南方航空货运运力受疫情影响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达到12.03%和5.82%。2020年中国国航和南方航空可用货运吨公里数分别为9634.66百万吨公里和14567.30百万吨公里,南方航空运力规模超出中国国航50%以上。

从机队规模来看,南方航空同样占优。截至2020年年末,南方航空共运营客货机867架,其中客机851架,货机16架;而中国国航在转让国货航股权后仅拥有707架客机。

实际运量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中国国航和南方航空货运吨公里数均有所下降,分别为3558.06百万吨公里和7254.81百万吨公里,南方航空实际运量远超中国国航,且下降幅度较小。

——航空货运业务收益:中国国航收益更高

2020年,疫情影响下全球航空出现大面积停航,由于我国航空货运很大程度上依靠客机腹仓进行,航空货运运力不足的情况严重,运价较2019年大幅提高,中国国航和南方航空每货运吨公里收益分别达到2.40元和2.27元,中国国航收益相对更高。

——国际国运业务占比:中国国航略胜一筹

得益于我国外贸的快速发展以及航空货运的特殊性,国际货运业务在航空货运中的占比较高。2020年中国国航和南方航空航空货运国际航线收入占比分别达到80.38%和78.56%,中国国航略胜一筹。

3、航空货运业务业绩对比:南方航空航空货运业务业绩较好

2018-2020年,南方航空航空货运业务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2020年在运价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南方航空航空货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4.93亿元,同比增长71.53%。而中国国航在2019年国货航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后,航空货运营业收入骤降,2020年又回升至85.53亿元,同比增长49.21%。

2018-2019年,中国国航及南方航空主营业务收入均成呈上升趋势,2020年疫情影响下,航空产业遭到巨大打击,中国国航主营业务毛利率由上年的16.06%下降至-8.82%,南方航空由上年的11.69%下降至3.11%。整体来看,南方航空航空货运业务业绩表现较好。

注:中国国航及南方航空均未单独公布航空货运业务毛利率。

4、前瞻观点:中国国航为我国航空货运行业龙头

基于上文分析结果,尽管中国国航专业航空货运部门成立较早,但南方航空后来居上,在航空货运业务布局、业务规模方面均胜过中国国航,是我国航空货运行业领军企业。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航空货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关于《中国航空托运要求超重》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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