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方航空安检严格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急求,东航国内随身携带行李的规定
2、东方航空的航班化妆品可以带上飞机吗?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方航空安检严格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急求,东航国内随身携带行李的规定
- 2、东方航空的航班化妆品可以带上飞机吗?
- 3、乘坐中国东航托运行李需要注意什么?
- 4、第一次乘坐中国东航,办理登机手续有什么注意事项?
- 5、乘坐东航航班时,雨伞可以带上飞机?
- 6、东航TSA快速安检对携带液体有要求吗?
急求,东航国内随身携带行李的规定
随身携带的小包包,电脑包可以携带上飞机,但是每件重量不能超过10kg,行李箱也可以携带,具体标准见下方《中国东方航空非托运行李携带规定》。
中国东方航空非托运行李携带规定:
1、每位乘客(婴儿除外)可随身携带的行李规定如下,旅行前请您查看与随身行李额度以及哪些物品可随身携带的所有相关信息。
注: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2、携带婴儿的旅客在您的上述手提行李额度之外,您还可以免费携带以下随身物品:
旅途中婴儿需用的食物、尿布等婴儿用品。
一辆能置于客舱行李架内的全折叠轻便婴儿车。
一个婴儿摇篮或儿童/婴儿固定装置(占座时使用)。
温馨提示: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可能会根据安保情况调整随身携带物品的范围,请您予以配合。
3. 液态物品
(1)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该作为行李托运;
(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ml)。
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3)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4)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拓展资料
不能携带物品的处理 :
在办理乘机手续时,应当将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托运。如因未托运在安全检查时被查扣,可以根据时间选择补办托运、寄存或放弃。
参考资料:中国东方航空《非托运行李》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
东方航空的航班化妆品可以带上飞机吗?
可以。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东方航空限制运输的物品:
1、管制刀具以外的钝器、利器和类似的物品可以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包装要适当;上述物品不得带入客舱。
2、旅行途中所需的药品或化装品,如含酒精的药剂,润发剂和香水。
3、 放在易腐物品内的干冰。
4、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玩具枪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不得带入客舱。
6 、精密仪器、电器、金属、批量物件等类物品,应作为货物托运,此类物品的重量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内。
7、 每位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需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总量相加不超1公升。
8、 旅客旅行中使用的电动轮椅。
9 、服务犬。包括:辅助犬、导盲犬、助听犬。
“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指的是盛放化妆品的容器的大小不得超过100毫升,而不是指容器内的物质的多少。此规定特别注意。
扩展资料:
一、免费行李额
1、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非托运行李):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千克,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每个婴儿可免费托运婴儿手推车一辆。
2、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3、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按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4、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5、作为行李运输的小动物及其容器和食物,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它们只能作为逾重行李运输,旅客需按小动物及其容器和食物的重量所适用的逾重行李费率标准付费。
6、残疾旅客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轮椅)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可以额外免费运输。
二、逾重行李费
1、旅客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2、收取逾重行李费,向旅客出具逾重行李票。
3、逾重行李费率:每千克按当日所适用的单程直达成人经济舱公布票价的1.5%计算, 收费总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参考资料:中国东方航空-乘客须知
乘坐中国东航托运行李需要注意什么?
民航局关于行李托运的规定如下(国内的):
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第三十九条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栓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 %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承运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
第四十三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 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 %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 元。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第四十四条 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或其他小动物。小动物运输,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旅客必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按承运人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损伤旅客、行李或货物。
(二)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三)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他物品。旅客携带的小动物,除经承运人特许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小动物及其容器的重量应按逾重行李费的标准单独收费。
第四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应拒绝收运;如已承运,应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运,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七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运输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退运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应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
(二)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附加价值费。
第四十八条 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必要时,应交验客票。承运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交付行李,对于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不承担责任。旅客行李延误到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旅客领取,也可直接送达旅客 旅客在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即为托运行李已经完好交付。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承运人挂失。旅客如果要求领取行李,应向承运人提供足够的证明,并在领取行李时出具收据。如在声明挂失前行李已被冒领,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无法交付的行李,自行李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 天仍无人领取,承运人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行李运输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该航班经停地或目的地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会同旅客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尽快查明情况和原因,并将调查结果答复旅客和有关单位。如发生行李赔偿,在经停地或目的地办理。因承运人原因使旅客的托运行李未与旅客同机到达,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在经停地或目的地应给予旅客适当的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 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 元时,按实际价值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承运人负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 元。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第五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附件二: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平时带的金属发夹和戒指是没关系的···随行行李里面可以有塑料袋啊··没事的···我出国里面有塑料袋都没事,放心吧···只要随行行李没有危险物品,比如刀、打火机之类的就行··
液体物品过安检时是被查得很严的,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不能超过1升(总量),超出的全部要被没收。
香烟可以随身携带,最多貌似是两条的限制,打火机不行,笔记本当然可以随身携带了啊
禁止随身携带物品包括:容积超过100毫升以上的液体化妆品、香水、眼药水及隐形眼镜护理液、打火机、火柴、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你要是随身携带蜂蜜和瓶装饮料的话,也要符合总量不超过100毫升的标准,否则就必须托运,至于剃须刀是可以随身携带的.
第一次乘坐中国东航,办理登机手续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国内航班是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所以在搭乘飞机时,一定要提前一个小时到达机场,注意出行时间,避免交通拥堵的时候。到达机场后,可以根据指示牌或询问工作人员到达你所需要办理的业务指定地点,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办理值机和行李托运换登机牌等。
在办完相关手续后,可以在相应的候机室候机休息,有需要服务的可以询问工作人员进行服务,当然在听到广播提示和要进入登机,登机口会有空姐核对登机牌,如果要抽烟的话,会有专门抽烟室,飞机上是禁止抽烟的。在登上飞机后,为了旅客自己的安全,我们要根据空姐的提示扣好安全带,放好随身携带行李,等候飞机起飞。
乘坐东航航班时,雨伞可以带上飞机?
东航规定:折叠雨伞可作为非托运行李随身携带,长柄伞建议行李托运。随身携带的折叠雨伞一定要拿出来单独过安检,若您直接将雨伞放入托运行李内,则不需要单独取出检查。
东航TSA快速安检对携带液体有要求吗?
每位获准使用TSA快速安检资格的东航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气雾剂、凝胶、面霜和糊剂不得超过3.4盎司,也就是不能超过100毫升,除了这个,东航规定旅客还得用1夸脱(约等于 1.10升)、有易拉封口的、干净塑料袋把所有物品装好。
关于《东方航空安检严格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