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民用航空员证书图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
1、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民用航空员证书图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1、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 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这个证件是干什么的?
- 4、全国民航统一制作的证件有哪些
- 5、如何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并参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人员执照的颁发》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
本规则所称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以下简称航行情报员)是指从事航行通告、航行情报讲解、飞行程序设计、航行情报编辑和航行情报管理的人员。第三条 航行情报员执照是航行情报人员从事航行情报工作的资格证书。未按本规则取得航行情报员执照的,不得从事航行情报服务工作。第四条 航行情报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颁发。
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空管局)负责制定航行情报员执照考试标准,并负责航行情报员执照审批和管理工作。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区执照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航行情报员执照申请人的审查、考试,并负责本地区航行情报员执照的管理。
地区执照管理部门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未设空中交通管理局的,是指该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负责空中交通管理的部门。第二章 航行情报员执照的申请与颁发第五条 航行情报员执照包括执照基础部分和岗位签注部分。
航行情报员岗位分为航行通告员、航行情报讲解员、飞行程序设计员、航行情报编辑和航行情报管理员。
申请参加岗位签注考试的人员应当首先取得执照基础部分。航行情报员持有有效岗位签注方可上岗工作。第六条 航行情报员执照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年满20周岁;
(三)身体健康,口齿清楚,能清楚地读、讲和理解汉语,无色盲等缺陷;
(四)具有大专或者大专以上的学历,但在本规则施行前已经取得航行情报员执照的人员除外;
(五)在民航总局认可的训练机构学习航行情报专业课程一学年或者一年以上并考试合格。第七条 符合本规则第六条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向其所在地的地区执照管理部门申请航行情报员执照:
(一)填写本规则附件一《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和培训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向其所在地的地区执照管理部门递交执照申请表;
(三)地区执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本规则第六条条件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四章规定的内容进行考试。第八条 航行情报员执照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考试。申请人笔试成绩达到百分制的80分,技能考试成绩达到5分制的4分为考试合格。第九条 申请人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下次考试前45天向地区执照管理部门提出补考申请。补考限为一次,补考的内容为考试未通过的项目。第十条 地区执照管理部门将上述考试合格的执照申请人名单和填写完整的本规则附件二《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颁发审查报告表》各一份,于每年的4月10日和10月10日前提交民航总局空管局。第十一条 航行情报员执照经民航总局空管局负责人批准后颁发。第十二条 担任民用航空航行情报课程教学的院校教师可以申请航行情报员执照,其执照的申请、考试和颁发程序按本规则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第十三条 民航总局空管局和地区执照管理部门负责对航行情报员执照进行检查。第十四条 按本规则颁发的执照只供执照持有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执照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执照,执照丢失或者损坏的,持照人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区执照管理部门审核,报民航总局空管局批准补发。第十五条 除本人放弃或者执照被扣留、收回外,按本规则颁发的执照长期有效。第十六条 执照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留其执照,收留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在地区执照管理部门进行的执照检查和考核中不合格的;
(二)违反民用航空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造成航行情报事故征候的。第十七条 执照的收留由地区执照管理部门决定并报民航总局空管局备案。执照收留期间,由地区执照管理部门保存执照。执照收留期满前,由地区管理局执照管理部门安排考试和检查。考试和检查合格的,在收留期满后发还其执照。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以下统称航空营运人)指派履行民用航空器飞行签派职责的人员取得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程序以及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管理。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是飞行签派员的资格证书。凡被航空营运人指派履行民用航空器飞行签派职责的人员,必须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飞行签派员执照。
飞行签派员取得按本规则颁发的执照后,应当按照航空营运人的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完成训练,并取得上岗资格,方能在负责的相应区域内,履行飞行签派员职责。第四条 飞行签派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颁发。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负责飞行签派员执照的审批、颁发和管理,并负责批准飞行签派员课程训练大纲、制定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标准。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的审查、执照考试和执照管理。第二章 执照的申请与颁发第五条 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21周岁;
(二)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口齿清楚,能清楚地读、讲和理解汉语;
(四)具有大专(含)以上的学历;
(五)在民航总局认呆的训练机构经飞行签派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第六条 符合本规则第五条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申请飞行签派员执照:
(一)填写本规则附件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表》;
(二)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中的三级医学条件和要求进行体检;
(三)提供飞行签派员训练证书、训练机构考试记录复印件和体检合格证;
(四)地区管理局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执照申请人按本规则第四章规定的内容进行考试。第七条 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申请人笔试成绩达到百分制的80%(含)以上,口试成绩达到5分制的4分(含)以上为通过考试。第八条 飞行签派员笔试的内容应当履盖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内容,口试的内容应当覆盖本规则第二十七条的内容。第九条 申请人考试不及格时,允许补考一次,可以在考试之日起30天后向地区管理局申请补考。补考的内容为考试未通过的项目。补考仍未通过的,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第十条 地区管理局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部门将上述考试合格的执照申请人名单和填写完整的本规则附件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成绩报告表》一并上报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经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颁发飞行签派员执照。第十一条 担任飞行签派员课程教学的教员申请飞行签派员执照时,其执照的申请、考试和颁发程序按本规则第六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执照管理第十二条 执照持有人取得飞行签派员执照后,由地区管理局根据情况安排对执照资格的认证检查。执照持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第十三条 按本规则颁发的执照只供执照持有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执照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执照,防止遗失或损坏。如有丢失或损毁执照的,补办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地区管理局审核,报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批准补发。第十四条 执照持有人可以对执照有关内容提出更改申请。在提出申请时,执照持有人应当提交现行执照和有关证明材料,经地区管理局审核,报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考试合格的执照申请人或申请补办执照的飞行签派员,在得到正式或补办的执照之前,由地区管理局向其颁发有效期为120天的临时执照。第十六条 执照持有人在执勤和跟班飞行时必须随身携带执照,以备局方监察员或飞行标准委任代表检查。第十七条 除本人放弃或执照被收留、收回外,按本规则颁发的飞行签派员执照长期有效。第十八条 执照的收留由地区管理局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部门提出,地区管理局批准。执照收留期间,由地区管理局执照管理部门保存执照。执照收留期满,由原执照持有人向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地区管理局执照管理部门安排考核与检查合格后,发还其执照。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这个证件是干什么的?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1、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机管理规定,在没有驾驶资质和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进行商业行为,这属于违法行为。
2、若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无人机从业人员,无人机驾驶证相当于职业资格证,想成为无人机应用的从业者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考取无人机驾驶证。
民用无人驾驶
1、无人机操控应用,其中影视航拍、农林植保、电力巡检、航空测绘四大领域的从业人数超过总数的55%,也是无人机驾驶员从业的热门行业,警用、消防、应急救援等领域也占了相对较大的比例。
2、行业应用可以细化到影像航拍、摄影测量、国土测绘与调查建筑、地质勘探测绘、无人机遥感数据采集与处理、环境监测、公安消防系统、交警特警紧急处突、高速、电力巡线、风电巡检、电信、移动、联通、快递、农业、医疗、房产房屋展示,2019年4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
4、AOPA,全称“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China)”是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IAOPA)的中国分支机构,是IAOPA在中国(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唯一合法代表。是国内无人机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的合格证的认证与颁发机构。
5、无人机作为朝阳产业,前景一片光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所有的传统行业已日薄西山,那么想要求一份好的工作,只有进入蓬勃的朝阳产业领域。随着无人机在各行业发展和运用,短短两年时间已飞入寻常百姓家,每个人的朋友圈都时不时地被无人机飞行画面刷个屏,甚至成为新晋“网红”航拍神器。
考ASFC和AOPA这两个证的区别
1、如果用于个人炫酷的娱乐飞行,考ASFC和考AOPA都行,如果用于单位航拍等工作飞行,就要考AOPA。
2、ASFC不可用于商业行为,也就是自己玩,不能拿它赚钱。ASFC是航模遥控驾驶证,航模运动属于体育运动,归体育总局管辖。驾驶证等级分九级,最高的特级基本就是特技大神,各种翻转编花,各种在天上演杂技。
3、AOPA可用于商业行为,即可以拿飞行赚钱。AOPA是无人机训练合格证, 无人机属于飞机,无人机飞行一般属于通用航空飞行,归民航总局管。合格证等级目前分三类八级,多数人持有机长类四级执照。
全国民航统一制作的证件有哪些
1、空勤登机证
空勤登机证是中国民航执行飞行任务的机组人员进入全国各地机场以及境外机场控制区的统一证件,根据《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管理规定》,空勤登机证有效期不超过5年。
2、公务乘机通行证
无论是管制员、签派员、飞行员、民航局方面的检查代表,还是民航机务实习人员,只要持“公务乘机通行证”(业内俗称“红单子”)可以在计划外加入机组“搭便车”。
3、航空安全员执照
航空保安人员执照是法律文件证据,证明个人可以在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的飞机上担任航空安全官。
4、特别工作证
特别工作证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特别工作证》,《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特别工作证》的制发单位均为民航总局公安局。
扩展资料
空勤登机证顶部为淡蓝色,印有“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和“CAAC Crew Pass”字样,顶部左方印有中国民航徽章,底部为淡蓝色,印有航空公司名称和证件编号。
中间部分底色为有透明效果的淡蓝色底纹,左侧印有证件持有人肖像(蓝底或白底),右侧自上而下印有持证人“姓名”、“性别”、“国籍”和“有效期至”。
持有航空安全员执照的航空安全员的职责是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的安全,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部分兼职安全员还要承担客舱服务工作。航空安全员必须在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取消签发和使用公务乘机通行证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航网-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换新 管理迈入“3.0”时代
如何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若是咨询关于“飞行证书”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要求,空载大于 7.5kg 的飞行器,需要持证进行飞行,其他机型暂未规定。目前官网销售的消费级无人机,均不到 7.5kg ,直接在民航网站实名登记即可。
国内无人机飞行员认证有以下三类:UTC认证、 AOPA 认证、 ASFC 认证。如果想学习更多的无人机知识,或者想往职业方向发展,可以进入进行慧飞学院了解。
慧飞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中心,是全球无人机领军企业——DJI 大疆创新的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无人机培训服务。慧飞采用国内首个专注于无人机应用技能的UTC培训体系,该体系由中国航协通航分会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合推出。分为航拍、植保、巡检、测绘、安防五大专业,让客户将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应用在工作中,获得领先的效率、安全性与成果。慧飞在近年来陆续为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地公安局等数十家大型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服务。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员证书图片》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