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注意上述第二款,说得很明确了。
专利权的归属如何?专利权归哪些人所有?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定决定;
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资料来自:哲 力 知 识 产 权 网 ?
专利权属于什么科目 ?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